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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000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9月10日。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业务股、会务股、保洁绿化股、保卫股)和1个2016年9月份成立的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主要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分配、管理和维护、附属设施、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的保洁绿化、水电管理和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上下班秩序;负责做好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工作,保证机关公务出行,认真履行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各项工作职责,为县级机关公务出行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服务,全力做好车改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和县级领导、县级机关日常办公会议的管理安排和服务工作。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负债行政中心办公用房、保洁绿化、物业管理、会务安排、安全保卫等后勤服务工作;

2、全力做好公务用车运行保障服务费工作;

3、挂联戈奎乡戈奎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社团机构1个,单位机构代码668298513,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会务股、保卫股(工程技术股)、保洁股和1个2016年9月份成立的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2辆,在编实有车辆7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73,0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0,647.1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410.7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322,402.23元,主要原因分析:贯彻厉行节约政策,逐年缩减“三公”经费,结转结余资金上缴到财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532,192.22元。其中:基本支出5,405,812.22元,占总支出的82.76%;项目支出1,126,380元,占总支出的1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752,238.81,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支出逐年缩减,结转结余资金上缴财政,人员调动导致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5,812.22元。与上年对比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596,203.65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拨款的人员经费绩效奖励、年终奖、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因年底封账,于2018年1月份才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6,38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052,329.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支出逐年缩减,结转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在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中列为项目支出1,126,380.00元,分别支付于邮电费60,000.00元、司勤人员差旅费342,909.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470.2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99,78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对比减少1,784,698.5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336、742.22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559,045.67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比上年减少261,51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3,96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1%。主要用于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类的基本支出5,107,583.92元、项目支出1,126,38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1,062.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2,821.74元、对家庭和个人支出10,0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8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94,542.00元,支出决算为2,548,807.82元,完成预算的5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7,256.82元,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1元,完成预算的33.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支出逐年缩减,公务用车购置费还没有拨款。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645,734.59元,增长/下降-2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642,639.59元,增长/下降-2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095元,增长/下降-66.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政策,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7,256.82元,占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1,551元,占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7,256.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47,256.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辆。主要用于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工作,保证机关公务出行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挂钩帮扶戈奎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接挂联户信息等相关工作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样,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没有相关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3,261,558.35元,其中,流动资产760,430.58元,固定资产22,501,12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76,969.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669,759.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7,2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7,786.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576.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111



附件【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