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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lcxrmzf/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601000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绿春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第四条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外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二)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规范外事管理,完善和落实外事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四)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五)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县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报并协助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

(六)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绿春县访问的呈报工作。

(七)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绿春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对绿春段界碑界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外事界务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根据外交部和省、州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绿春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县处级以下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报批。

(八)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九)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来县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十)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后勤接待、综治维稳、信访、人事、党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参与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礼宾股

拟订外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措施;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对外联络与交流;承担外事活动、文件和文书的翻译工作;指导外事礼仪工作,负责对全县涉外工作人员进行涉外知识和礼宾礼仪培训;负责指导、组织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外国以及港澳地区人员因公来县访问和县内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报批手续;负责办理县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或赴港澳相关事宜,承办县内各部门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和申办护照的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

(三) 边境事务股

贯彻执行中央的对越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办关于边境事务和涉外工作的指示,抓好边境管理工作落实;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或参与接待越南边境地区来访代表团(组);审核越南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审核或报批全县处级以下干部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越南的边境地区有关事项;负责中越陆地边界绿春段的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维护国界线及其标志物安全稳定;开展边界管理相关问题及政策等综合调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平河、半坡、骑马坝等三个乡镇的边境管理工作,抓好边境外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

(四)涉外事务股

负责研究国际形势、周边形势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利用对外交往渠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县采访事项,审核重要涉外新闻文稿及重要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稿件,负责到绿春县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接待和安排来县访问的外国记者和新闻代表团;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培训人员、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士及其他外国人,处理相关的涉外事项;参与处理涉外应急突发事件和各类涉外案件;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的协调工作、处理涉及我县的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负责协调和参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绿春县活动以及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

第六条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政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绿春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对外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1666”发展思路,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加强边境管理,强化侨务工作服务,推进对外交往,为边境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边境基本情况】绿春县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莱州省孟谍县接壤,绿春段边界线全长153公里,其中陆界123公里,水界30公里,设立16个号19块界碑,有25名外事界务员。境内有平河至乌马都洪、新寨至都龙两个边境公路通道,二甫至阿龙边境人行通道,有平河、丫口水塘、新寨、二甫4个边境贸易互市点(场)。有平河、半坡、骑马坝三个涉边境乡(镇),7个沿边行政村,48个沿边自然村,3169户,15473人,居住着哈尼族、瑶族、拉祜族等少数民族。与我县相邻的越南孟谍县涉都龙、阿龙、木干3个边境乡,下辖21个自然村,7000余人。

【边境事务管理】 2018年,有效开展边境调研,联合公安、武装、边防等涉边部门先后深入边境一线开展调研8次,及时掌握和了解界碑、界线的情况及边境地区存在的跨境婚姻等问题;全力维护界碑界线,确保边界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外办的指导支持下,2018年1月18日邀请越方共同验收了21、23、27 号界碑的附属工程。同时积极向省、州外办争取18(1)号界碑防护工程项目,并于2018年9月28日全面完成界碑防护工程,总投资77万元,确保了界碑界线的安全;加强与越南孟谍县外办监督配合工作,共同做好涉边工程。2018年4月10-11日,双方组织工作组在李仙江与小黑江水岔河处开展中方18(1)号界碑防护工程和越方小黑江河堤治理工程的监督配合工作,及时纠正越方在施工过程中非法挤占河道堆积沙石的违规行为,从而维护河水正常流向,确保我方一侧领土安全;坚持每月举行一次涉边部门联席会议,及时了解边境动态,共同研判边境形势,形成《边境信息综合报告》,全年编写共12期,上报边境信息共58余条;加强外事界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召集25名界务员集中到县城进行业务培训,并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和上报信息积极的界务员,充分调动界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边境地区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边境实际和边民思想状况,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边境一线村寨,开展边境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边境宣传挂历1000余册,协同县司法局等10个部门深入平河镇边境村委会,开展“法治走边关”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增强边民的国防意识、边界意识,维护和谐周边环境。

【对外工作】在习近平外交思想和“四好”精神的鼓舞下,双方边民继续保持探亲访友、互邀联欢、节日互访、互帮互助的传统友谊。为加强中越两国的交流合作,2018年,由州外办组织,李富强主任等3人前往莱州省就边民教育、民间友好交往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论和交流;积极处置涉边事件,维护边境和谐稳定。教育、引导边民及时迁回过境修建在20号界碑附近的坟墓。交涉对外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通报并要求越方解决赔偿我县边民李火九在越方遣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所产生的医药、误工、护理等费用共计两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我方边民的合法权益。严正交涉越方越界开辟通视道的涉边事件,中越双方组成代表团(工作组)进行了两次会谈,责令越方解除越界开辟的通视道,切实维护边境稳定和我国领土安全。

【侨务工作】全面做好侨务工作。强化部门协调,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把侨眷侨属反映的生活困难、房屋建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积极向民政、扶贫、人社等相关部门反映,并对每一件来信来访,都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杜绝了越级上访案件;组织开展“防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在春节、中秋来临之际对全县65户困难归侨侨眷进行慰问,每户补助发放生活困难金300元共计19500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加强侨法宣传,深入平河镇边境村委会,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发放侨法宣传资料1000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0,8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837.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度收入合计为1,575,020.23元,比上年减少124,182.43元,减少7.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2018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划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10,937.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826.71元,占总支出的85.43%;项目支出220,111元,占总支出的14.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支出为1,700,970.23元,减少190,032.5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划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发放后,2018年度就相应减少了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826.71元。与上年的1,291,970.23元减少1,143.52元,减少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018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1,290,032.52元占基本支出的8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111元。与上年度409,000.00元,减少188,889.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经费列入了项目支出中。因此2018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937.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0,032.5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工资划到县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减少,二是2018年度会议费、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6,47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2%。主要用于:2010301款行政运行支出1,079,368.7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7,111.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506款华侨事务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元旦春节、国庆中秋“送温暖”活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2080501款25,400.00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款89,05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元,支出决算为28,904.83元,完成预算的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927.83元,完成预算的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7元,完成预算的9.02%。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259.5元,下降-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02.1元,增长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61.6元,下降-79.24%。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车子老化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27.83元,占89.7%;公务接待费支出2,977元,占1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27.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927.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077.38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度89,600.00元,增加91,477.38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8,485.07元、咨询费支出17,000.00元、水费、846.00元、电费、1,117.69元、差旅费支出5,46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0,0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22,652.6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661,113.03元,其中,流动资产234,063.03元,固定资产2,427,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398.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398.6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