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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7
  • 发布机构
    县民宗局
  • 文号
    2020
  • 发布日期
    2020-02-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0000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基本职能是:

1.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2.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 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

4. 了解掌握县内及周边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事项,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5.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8.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9. 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事务。

11. 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宗教工作科、文化教育科、经济发展科、民族事务科6个股室,一个民族工作队和哈尼文化研究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 认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民族团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哈尼族文化研究所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0人,(公务员5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遗属补助3人。

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9.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调出减少,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22万元(本级财力187.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调出减少,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8.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40.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类)2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8.27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支出10.00万元,用于直过民族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9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 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 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 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3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 303(类)04(款)抚恤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27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减少4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调出减少,经费预算减少。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

2020年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9.46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人员调出2人,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

(二)部门基本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基本支出187.22万元,财政拨款18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22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8.34万元,与相比减少41.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2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 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7. 宗教事务: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工作内容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宗局国有资产总额16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22万元(银行存款63.2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9.19万元),固定资产原价59.76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0111



附件【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