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0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定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为绿春县政府直接领导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财务单列。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法规安全股、运输管理规股5个职能股室,纳入预算的机构一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推进重点在建项目、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交通扶贫工程,着力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四好农村路”在提升人居环境、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小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建设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

1.加强作风建设,抓实行业管理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整治作风散漫、自行其事的不良风气;坚决不搞违规操作、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坚决抵制腐败和行贿受贿行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纪律条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执法许可,严格按招投标要求进行招投标,严格按财经程序拨付工程款;严格落实《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局党组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把好每道工序、严格审签每张报表、严格把好每一处质量。确保廉政建设深入交通扶贫各领域,建设一批廉洁工程、良心工程、优质工程。

2.强化责任担当,抓实交通建设

(1)“建好”农村公路。积极推进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建设项目。做好抵边建设项目大姑至倮那以及戈兰新村至多沙三组、共达水泥厂进场道路、巴东猪场进场道路等建设项目启动实施。全力配合协调做好国道219线绿春至李仙江二级公路以及元阳至绿春、绿春至李仙江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的实施。

(2)“管好”农村公路。全面推行管护“路长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充分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提升爱路护路热情。

(3)“护好”农村公路。结合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村公路日常管养及季节性管养工作;遵循“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业务技术指导,研讨监督考核乡村道管养执行情况的办法;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运营好”农村公路。加强与公安交警、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联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净化全县道路运输环境,促进道路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继续推进法制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运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积极推动执法队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方面转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含1辆越野车,一辆农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同比上年预算数 548.14万元,增收74.46万元,同比增长13.58%,一是提高了在职、退休人员经费,二是提高了办公经费,三是新增了工会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22.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2.60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2.59万元(本级财力622.60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同比上年拨入数 548.14万元,增收74.46万元,同比增长13.58%,增收原因一是提高了在职、退休人员经费,二是提高了办公经费,三是新增了工会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2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支出数 548.14万元,增支74.45万元,同比增长13.58%,一是提高了在职、退休人员经费,二是提高了办公经费,三是新增了工会经费;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总支出数 0元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55.84万元,较2019年执行数50.14万元,增支5.70万元,同比增长11.37%,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5.60万元,较2019年执行数56.19万元,减支0.59万元,同比减少1.05%。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元,较2019年执行数22.48万元,减支22.48万元。

4.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4.74万元,较2019年执行数0元增支万34.74元,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5.21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476.42万元,较2019年执行数419.33万元增支57.09万元,同比增长13.61%,一是提高了在职人员经费,二是提高了办公经费,三是新增了工会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2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60万元,项目支出0元)。政府预算支出0元。

2020年预算总支出622.6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1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等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元,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元,对企业补助0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元,其他支出0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与上年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无增减。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与中央、省、州配套资金0元,与上年与中央、省、州配资金0元无增减。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资金0元,与上年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0元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上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无增减。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30万元,较上年10.96万元增加0.34万元,增长3.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2019年预算0元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19年预算0元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0万元,较上年5.24万元增加0.16万元,增长3.05%,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沿线来访群众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费用。

增加的原因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90万元,较上年5.72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3.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较上年5.72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3.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原因是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频繁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未安排项目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较2019年预算执行数24.02万元,增支14.78万元,同比增长61.53%,一是提高了办公经费,二是新增了工会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即: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0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2190553035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