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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000

绿春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三、绿春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表)

四、绿春县2020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五、绿春县2020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绿春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2020年财政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预算报告

绿春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月16日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将《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会议进行审查,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各项部署,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深化财税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完成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24,6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5,240万元的97.54%,比上年决算数24,988万元减收369万元,下降1.4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4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5,450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14,999万元增收451万元,增长3.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88万元,同比增收217万元、增长2.66%,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4.3%。税收收入增收原因:一是脱贫攻坚建设项目等投入力度加大,改征增值税增收1,455万元;二是企业所得税增收6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062万元,同比增收234万元、增长3.4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5.7%。非税收入增收原因:一是征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耕地开垦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1,092万元;二是征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的沙场经营权拍卖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增收189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0,4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81,413的99.66%,同比增支34,862万元、增长14.19%。原因:上级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补助力度。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8,36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932 万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4万元、其他调入资金52万元、上年结转12,541万元,收入总计303,15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0,46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385万元、上解支出2,698万元、支出总计291,55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1,580万元,年终结余2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05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4,671万元减收4,066万元、下降87.0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4,231万元所致;上级补助收入3,0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000万元(规洞河坝土地收储专项债券)、上年结余111万元、收入总计28,7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7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368万元增支21,391万元、增长290.32%,主要是增加其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5,000万元所致。收支相抵后余额为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48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809万元、利息收入25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909 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119万元,其中:保险支出35,852 万元。2019年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2,3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7,721万元。

上述预算预计执行情况,最终以上级财政决算为准,待决算审定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着力培植税源,做强县级财力

一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巩固壮大税源基础。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同时,支持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二是支持依法组织征收,降低政策因素影响。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原则,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增强非税征管,主动调减收入预期目标,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努力降低减税降费等政策带来的地方财政减收影响。税收收入完成8,388万元,同比增收217万元、增长2.66%;非税收入完成7,062万元,同比增收234万元、增长3.43%;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达256,44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4,1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2,308 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力改善民生,优化支出结构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全力聚焦脱贫攻坚。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全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3,179万元,其中:中央42,817万元,省级13,535万元,州级2,703万元,县级22万元,盘活存量资金4,10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部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专户无结余,拨付率达100%;二是全力推动教科文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全县教育支出50,845万元。其中,拨付2019年春秋两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41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惠及我县31,266名农村学生;拨付2019年春秋两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563万元拨付到位,受益学生31,540人;突出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贴、舞台艺术送农民等项目的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快速发展;三是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701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403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131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444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5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3,325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全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73万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22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120万元,临时救助2,728万元,就业专项资金1,690万元;五是全力支持“三农”发展。全县农林水事业支出64,354万元。其中:安排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337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资金60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64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6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补贴和救灾资金1,63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73万元,林业生产发展资金1,94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49,779万元;六是全力保障维稳经费。认真落实公、检、法、司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公共安全支出达到8,760万元。其中:安排综治联防经费90万元,边防、消防、中队等业务经费304万元,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105万元,安保、反恐经费8万元,禁毒专项经费4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县城乡治安和反恐维稳等工作开展,为社会稳定提供了资金保障;七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举措,对“三保”支出责任予以托底保障,积极落实调整工资及民生提标等刚性增支,基本保障“三保”支出。

(三)着力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认真编制预算上报人大审议。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更细更实更全;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机制;三是硬化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有效解决预算执行前低后高问题,支出更加均衡。四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五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严格规范财政盘活资金管理,切实加快盘活资金的预算执行;六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县全面实现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县108个零余额账户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将我县保留的7个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归口比例达100%;积极开展公务卡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七是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年内共置换债务8,385万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保障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八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规模,加强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全年采购预算资金10,02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9,102万元,节约资金920万元,采购节约率9.18%;九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县场主体活力。确保企业等县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19年减税2,010万元,降费1,110万元。

(四)着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理财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开展会计培训工作,组织全县103家预算行政单位,对132人开展政府会计改革知识培训,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坚决查处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面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五)着力管控风险,严守债务底线

在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防污治劣的同时,根据国务院、省、州相关一般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和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新增债务、严控债务风险,统筹安排债务到期还本付息。2019年债务还本付息14,393万元,清理民营企业欠款16,111万元,清欠率60.12%。上级核定的我县一般政府性债务限额155,847万元,截止2019年12月底存量债务余额125,884万元。全年一般政府性债务规模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牢牢守住了债务风险底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在财政运行中日益显现,集中表现在:一是经济运行发展的后劲乏力,财政增收压力增大;二是刚性支出大,维护稳定、民生保障、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防范和化解债务日趋紧迫、债务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四是财税改革仍需深化,财政改革还有不少困难需要攻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需持续推进,全面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强;五是依法理财有待加强,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预算约束仍需增强。对此,我们将密切关注和紧跟中央、省州财政经济政策走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拓展思路、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良好发展。

三、2020年财政预算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开辟县域经济发展新局面,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决胜,奋力实现绿春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统筹兼顾求平衡。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并充分考虑税源增减因素,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兼顾需要与可能,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二是突出重点惠民生。在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所需的基础上,资金分配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巩固民生工程实施成果,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三是聚集财力保稳定。用好用活上级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维稳专项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努力保障维稳配套资金,为我县社会稳定提供资金保障;四是用活财力促发展。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用活财力确保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良好发展;五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支出,提高脱贫攻坚的财政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六是防范风险守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严格预算安排次序,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

按照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建议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25,203万元,比上年增长2.37%,增收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914万元,比上年增长3.00%,增收464万元,主要是元绿高速、勐绿高速公路、特色产业园区、路俄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共达水泥厂投产拉动改征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增收。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全县总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91,688万元,同比增长4%,增支 11,2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63万元,国防支出1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45元,教育支出52,7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7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8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8,2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9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1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2万元,预备费200万元,其他支出1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50万元。

(2)县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县级可用财力和部门预算统计数据情况,安排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689万元,同比增长4.67%、增支3,9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人员经费76,4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838万元,津贴补贴16,305万元,乡镇岗位补贴支出1,24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6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06万元,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5,249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0%)3,062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61万元,离休生活补助费110万元,退休生活补助费4,77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77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108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19万元,失业保险205万元,工伤生育保险346万元,职业年金142万元,

住房公积金5,081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村(社区)组织人员生活补助2,282万元,临聘人员经费 2,222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685万元 。

②保运转经费,部门人员公用经费1,238万元。

③专项经费7,676万元。

一是预算专项经费3,932万元;

二是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515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165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26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支出340万元,捐赠收入支出542万元。

三是民生支出2,229万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类325万元;农林水类64万元;社会保障类1,793万元;其他民生47万元。

④总预备费200万元。

⑤债务付息支出2,165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预计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00,8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0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3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调入资金2,21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00,878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1,688万元,上解支出3,05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139万元,收支相抵后,预算结余2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县级财力平衡情况: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90,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14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2,611万元,调入资金2,215万元(其中,调入预算外教育资金5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财政总支出90,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689万元,上解支出3,051万元。收支相抵后,预算结余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60万元,比上年增长4倍多,增收2,455万元,其中: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3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66万元;城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万元。

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49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0万元,农林水支出450 万元,其他支出1,26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35万元,调出资金2,16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基金预算收入5,660万元,其中: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3,0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495万元,收支相抵后余额为2,165万元,调出资金2,16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3,9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267万元,利息收入33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837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1,24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6,563万元。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2,6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30,419万元。

四、2020年财政工作措施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州、县委的相关部署,完成全年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必须重点采取“五个着力”措施,助力实现绿春社会经济更好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着力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助力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

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集聚、放大作用,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涵养税源,做大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一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积极引进基础建设、制造业、加工业和商贸物流等产业,做到引得来、留得下、能发展、有成效;注重培植和扶持税源大户,努力打造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要有新成效。财政部门要继续抢抓机遇,加大政策研究,竭尽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倾斜力度,大力争取国家对贫困县的财政政策扶持;三是投融资管理和项目建设要有新思路。创新政府融资思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有新举措。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基金支持,完善政银合作与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二)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实现更有效率的发展。

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一是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大力整合财政存量资金、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等资金,推进政府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过紧日子;抓好“放管服”、财政管理体制等关键改革,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力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管理要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不留死角,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硬化绩效管理约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政策目标;三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贯彻落实财政法规,提高财政监督效能,继续保持严肃财经纪律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政策落实。

(三)着力保障社会民生,助力实现更加公平的发展。

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完善制度政策。一是大力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全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大力支持文教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教育资源下沉,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大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效能,落实乡村振兴政策;推进生态环保建设,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四)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助力实现更具良性的发展。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一是加强一般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新增债务,积极争取债务项目置换债券额度,实现借、用、还的良性循环,防范和降低债务风险;二是切实加强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县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县场化转型,依法开展县场化融资;三是建立债务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制度。加强一般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增强债务风险防范能力。

(五)着力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进一步精准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一是精准对标部署。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财、税部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年度工作主题,全力以赴抓牢抓实;二是精准摸清底数。组织征管数据大核查,分企业、分政策、分税种统一统计口径,进一步摸清减税降费各阶段的享受对象、税费种类、所属期限、减降金额,在此基础上逐户建档、逐个对接、逐项落实;三是精准推动落实。建立“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采取由财、税、金融部门具体实施的机制,将减税降费纳入绩效考核、工作督导、专项巡察、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疏通减税降费政策的“堵点”,使全县经济更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

附表:

表一、2019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二、2019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三、2019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草案)

表四、2019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五、2019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草案)

表六、2019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草案)

表七、2019年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草案)

表八、2020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草案)

表九、2020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表(草案)

表九-1、2020年绿春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草案)

表十、2020年绿春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草案)

表十一、2020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收入表(草案)

表十二、2020年绿春县基金预算支出表(草案)

表十三、2020年绿春县基本民生支出预算表(草案)

表十四、2020年绿春县各种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草案)

表十五、2020年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草案)

表十六、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草案)

表十七、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草案)

表十八、2020年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表(草案)

第三部分:绿春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附件:

1-1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情况表

1-5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情况表

1-6 绿春县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7 绿春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绿春县“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绿春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表

2-2绿春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2-3绿春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绿春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绿春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3-1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3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5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3-6绿春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绿春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绿春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5-2绿春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绿春县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绿春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绿春县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绿春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绿春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绿春县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7-1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绿春县2020年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绿春县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和各乡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4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5万元。

与2019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8万元,减幅5.1%。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增加1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新成立单位新增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8万元,减幅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10万元,减幅8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2万元,增加1.3%。

绿春县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预算数

2020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733.00

1,645.00

-88

-5.1%

1.因公出国(境)费



0

#DIV/0!

2.公务接待费

700.00

710.00

10

1.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33.00

935.00

-98

-9.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130.00

20.00

-110

-84.6%

(2)公务用车运行费

903.00

915.00

12

1.3%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绿春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

第五部分:2020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0年预计上级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284,98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287,702万元减少2718万元。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政策性匹配资金和保运转等方面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6,863万元,同比减少10,108万元;国防支出181 万元,同比减少2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45万元,同比增加885万元;教育支出52,718万元,同比增加1,8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5万元,同比增加15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4 万元,同比减少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93万元,同比增加5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61万元,同比减少9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75万元,同比增加2,3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9万元,同比增加111万元;农林水支出68,225万元,同比增加3,8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92万元,同比增加4,5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 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万元,同比减少3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99元,同比增加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38万元,同比增加6,67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1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72万元,同比增加1,848万元。

第六部分:绿春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绿春县2019年初系统内债务余额94348.7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51.47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0万元。当期新增债务3,993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54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5,000万元,再融资置换8,385万元。当期减少8,396.31万元,再融资置换8,385万元,政府性资金偿还11.31万元。2019年末债务余额125,884.4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25,884.46万元(一般债务10,0884.46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万元。经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县增加地方政府债务31,5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547万元、专项债券25,000万元。新增后,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5,8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0847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与2019年12月底债务余额相比较,未超限额。2019年安排3,396万元用于政府债券转贷付息。

第七部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绿春县高度重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加快建设绩效财政,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形成了“以绩效目标为龙头、以绩效监控为手段、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评价结果应用为落脚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完善措施,积极推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

1.建章立制。按照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跟踪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流程,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我县将在安排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时,同步布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各县直部门在申报2020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县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作为编入年度预算的依据。全县68个一级预算单位运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上报了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申报表,对达不到评审条件的申报单位采取了完善重报,直到达到评审条件再进行评审。

3.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更是目前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难点。为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将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或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提交人大审议,加强立法机构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提高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

绿春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在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为贯彻党、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的有关精神;自2014年6月起,红河州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运行,2019年参保缴纳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丧葬费调高至1296元。

(一)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二)省级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给予10元-195元的多缴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州、县两级财政承担50%(其中:州级承担70%,县级承担30%)。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州、县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其中:州级负担1.4 元,县级负担0.6 元)。

(三)建立残疾人优惠机制。一是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对中、轻度残疾人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个人先缴纳100元保险费,由州、县市级财政逐年代缴100元。二是对年满55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省、州、县市财政按月发放108元的养老补助。

(四)2019年起,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县市财政给予12个月全州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96元。

(五)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县市财政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州级财政100%承担。

上述各项州、县市政府应补贴的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共同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1)参保续保人数达到127932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24819人;

(2)领取待遇补助达标率、参保人员合规性、项目公示宣传、参保人员合规性均达到100%;

(3)补助及时率100%;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

(5)项目的实施相关受益人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使用率

≥95%

预算资金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与实际到位资金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或支出完成情况。

参保续保人数

≥127932

红财社发【2019】162号

反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人数情况

领取待遇人数

≥24819

红财社发【2019】162号

反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数情况

质量指标

领取待遇补助达标率

≥100%

红财社发【2019】162号

反映补助标准的达标率

参保人员合规性

≥100%

红财社发【2019】162号

养老待遇能够按照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和对象进行发放。

项目公示及宣传

≥100%

红财社发【2019】162号

项目实施单位公示工作、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公示、宣传工作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信息系统的完善性

≥100%

红财社发【2019】162号

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参保人员缴费与领取系统与社保系统筹的数据共享性

时效指标

养老待遇发放及时性

≥100%

红财社发【2019】162号

用以反映和考核符合领保人员退休后是否按时领取养老金,享受社会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

≥95%

红财社发【2019】162号

通过对部分参保人员现场调查,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的宣传情况。

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

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红财社发【2019】162号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评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问卷调查

反映受益人员对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

1、红财社发【2019】162号

2、资金预算

第八部分:2020年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归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按照国际经验,部门预算系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我国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通过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审批等环节完成的。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111

                   


附件【绿春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绿春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