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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8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0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本县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5个股室(中心),办公室、劳动争议仲裁院、就业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稳步推进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92人,完成任务数490人的100.4%;二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7人,完成任务数110人的115%;三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10人,完成任务数110人的100%;四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8%,小于控制任务数的4.2%;五是今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35个,完成任务数130个的104%,其中零就业家庭公益性岗位安置6人,截至目前共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3604个,安置3604人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六是开展农民工现场招聘会9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七是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4308人,完成任务数4200人的10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308人,完成任务数1810人的238%;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人,完成任务数15人的100%;九是计划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20000人(其中技能培训2000人),截至目前完成培训20331人(其中技能培训531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2%;十是发放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生活补贴、增收补贴、脱贫补贴1913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4100人的135.72%,共发放补贴2286余万元;十一是成立乡镇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9个,村级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83个,培训劳务经纪人334人次;十二是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36195人次,转移就业率达62.9%,完成上级下达的转移率;十三是扶持就业扶贫车间13家,吸纳132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2.认真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放促进就业政策宣传资料400余份,发放劳务输出信息500余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个;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发放政府宣传材料1000份。

(2)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组织不同规模的招聘会9次,参会企业25家,提供就业岗位1500余个;提供就业指导50余次,发放转移就业宣传材料4000余份,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57人,有力助推绿春县脱贫攻坚工作。

(3)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印刷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册30000余册、印刷劳务信息超市宣传单3000余份、发放就业扶贫宣传挂历1000张、易地扶贫搬迁点粘贴就业宣传单116份,有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成效。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完成情况

(1)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州级下达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总数251人,截至目前完成扶持251人创业,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736万元,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放贷151人,完成任务数151人的100%。

(2)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州级下达我县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总数188人,目前全县各承办单位累计扶持188人成功创业,完成任务数的100%;发放创业贷款2950万元,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20人,完成任务数20人的100%。

(二)大力推进社保体系建设

1.各类保险运行情况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87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4769人的103.29%,其中缴费人数103752人,完成县级计划缴费任务数103546人的100.2%,领取养老待遇25125人。做到全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090人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76009人100%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龄的建档立卡人员11983人100%享受养老待遇,实现了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有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604人,完成州级目标数3983人的115.59﹪,其中企业职工3525人,完成州级目标数2884人的122.23﹪,征收养老保险2860.4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8975人,完成州级目标数7850人的114.33﹪,征收工伤保险199.31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887人,完成州级目标数4623人的105.71﹪,征收失业保险150.98万元。共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567.3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171.93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1.39万元。清理养老保险历年欠费19万元;全县申报工伤保险392家,失业保险159家,企业养老保险46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人数628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242人的100.7%,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职工人数463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596人的100.78%。

2.基金收支运行情况

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24.3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361.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619.98万元;利息收入123.52万元;其他收入54.50万元;转移收入2万元。完成基金支出3874.8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3610.8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34.11万元;丧葬补助1150人,补助金额支出126.34万元;跨县转移参保16人次,共转移支出3.54万元。累计期末滚存结余11419.10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154.1万元,定期存款5900万元,委托投资4365万元。

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485万元、征缴职业年金3805万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共计1654人,累计发放支出养老金10187.59万元、支出职业年金76.19万元。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完成2019年三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报件及元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报件的审核工作,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951.195万元;追缴2012年绿春县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欠款163.857万元。年未滚存基金结余4035.25万元,一年定期存款4035.25万元。

4.全面落实征收职能划转税务工作。按省州人社部门的要求,于2019年1月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税务的工作,并向税务征收系统推送参保人员信息两批次约14万条,推送各类比对数据20余次,每月向税务提供应征清册一份,积极协助税务做好征收的一系列工作。每月向税务提取实征清册,核实缴费人数和缴费金额,做到核对一致。

5.“中人”养老金计发情况。截至12月底,我县改革后退休的“中人”416人,其中:2018年1月1日前退休的“中人”273人,已准确计发待遇的“中人”261人,月人均增资474元,累计发放金额749万元。对具有企业简历的人员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后退休的中人尚未清算。

6.认真组织实施社保降费减负和优惠政策。今年5月1日起,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9%下调为16%,减收养老保险187.45万元;失业保险总费率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3%,减收失业保险48.49万元;工伤保险以现行费率为基数下调20%(现行费率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减收工伤保险47.06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共核定符合享受2018年稳岗补贴企业13家,申报稳岗补贴29.5万元,已经全部兑现给各企业。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完成建筑行业参保项目48个、交通项目85个、水利项目8个。

7.规划与基金监督完成情况。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不断加强对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每月对各险种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财务会计对账报告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并根据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2019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工作安排部署,1至11月分别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业务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201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进行评估工作。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共核查、处理预警信息22条,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警信息2条,工伤保险预警信息2条,失业保险预警信息18条。按季度上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情况报告及社保基金监督检查情况。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一年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5户1889人,签订率为98.02%;其中农民工人数为1822人,签订率95.04%,审签集体合同86户,涉及职工1808人,签订率93.4%。共审核认定企业职工工龄人员2人,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提供快速便利的服务。

2.妥善调处劳资纠纷。一是共组织开展宣传25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主动监察巡查209户次,涉及人数3743人;三是共接待群众来访40 起,涉及人数为500余人;四是通过行政调解渠道,共为409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954余万元;五是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80余万元;六是积极开展打击使用童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七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在建项目95个,完成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95个,已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实名制代发95个;八是共申报网上年审324户;其中经审核合格已提交302户,涉及4444人。

3.加强劳动仲裁调解工作。全县4镇5乡、2个社区及11家行业单位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册仲裁员10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9人;调解员32人,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全年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起,庭前调解1起,涉及金额1.93余万元,不予受理1起,涉及人数1人,结案率达100%。

(四)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培养管理工作。一是根据2019年各系列职称评审文件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送来的职称评审材料,截止12月底,初级推荐137人,确认137人;中级推荐149人,确认149人;副高级推荐60人,确认56人;二是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2018年底,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79人,退休人员1103人;三是完成2018年度考核工作:全县参加2018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279人(其中:职员82人、专业技术人员3050人,事业工勤人员147人),考核的结果是:优秀653人,合格2520人,基本合格2人,不合格2人,不定等次85人,不参加考核17人。全县参加2018年度考核的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共327人,考核的结果是:优秀61人,合格262人,不参加考核4人。个人年度考核表已于2019年3月下旬全部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2.人才录用工作。一是绿春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12人,2019年9月已全部录用为事业人员;二是绿春县2015年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11人,2019年9月已全部录用为事业人员;三是绿春县2016年招聘的61人特岗教师,2019年8月三年聘期已满,每学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任教的于2019年9月已全部录用为事业人员;四是2019年10月安置6名转业士官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五是2019年9月招聘41名同志为我县2019年特岗教师;六是共完成49名试用期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转正工作,共完成21名事业人员的考核定职工作;七是2019年12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4人。

3.人才流动调配工作。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事业人员269人,工勤人员69人。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出台《绿春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实施方案》,今年8月以来,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县外调出24人次、外县调入5人次,县内调动8人次,发出商调函及行政介绍信40份,县内调动8人次,办理辞职手续9人次。

4.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一是完成2018年全县111家机关事业单位4776人的工资统计年报的数据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二是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晋升工资3408人;三是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529人,受处分重新确定工资2人;四是确定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工资142人,其中新聘用特岗教师41人,转正定级76人;五是确定卫生岗位津贴1人,警衔津贴18人,确定教护龄津贴361人,认真办理农林水浮动工资4人,学历变动82人,工作调动确定待遇5人,办理退休5人,退伍安置确定待遇6人。完成乡镇工作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审批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的整治和检查力度,追回省委巡视反 馈的5家单位7项违规发放资金共136100元,自查7家单位3项违规发放资金共32720元,已将相关资金全部收缴清退回国库;七是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信息的采集及审核,并在10月中旬完成了工资软件的培训工作。

(五)持续深化自身建设

1.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协调物资17万余元帮助解决老边村委会和部分村民实际困难和问题,经过全体帮扶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干部职工帮扶措施有力,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精准扶贫效果明显,帮扶工作全力推进。选派4名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到不同的村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3名兼任第一书记,充分发挥工作队员的作用,不断提高人社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村上做了很多力所能及的工作,深得干部群众好评。同时,认真开展人社政策“五进”活动,提高人社力量助推脱贫攻坚。

2.主题教育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读书会、编发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方式,在全局党员中广泛进行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局党组通过党员领读领学及举行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和2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原原本本集中学习《摘编》、《纲要》,共撰写各类学习心得体会或交流发言材料20篇;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学党史、学新中国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党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调研主题4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篇,并组织召开1次调研成果交流会,班子成员共讲了4次调研成果专题党课。认真开展涉及我局具体参与的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即:清理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两项工作均已整改完成。围绕主题开展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着力打造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阳光机关,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部门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6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40.0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包含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本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不在由我单位统一预算,所以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2.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25万元(本级财力962.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40.0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包含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本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不在由我单位统一预算,所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2.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40.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预算包含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本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不在由我单位统一预算,所以本年财总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430.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及办公经费等。

2.208(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3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及办公经费等;208(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5.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人头经费等;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68.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 209(类)02(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金支出;209(类)04(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金支出;209(类)10(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209(类)10(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出。

4.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42.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2.25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5.36万元,占总支出的71.2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0万元,占总支出的21.49%;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9万元,占总支出的7.28%。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10.2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10.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1360人次。

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63.16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0111



附件【140323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02260254106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