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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43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401000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绿春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业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会坚持党赋予工商联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切实履行好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参谋助手这个职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自身素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9月底,我县非公经济达11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171户、私营企业1099户;注册资金完成237597.18万元,比2018年同期的206764.39万元,增长14.91%;上缴税金完成4320.7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207.21万元,增长95.76%。全县完成非公经济增加值88919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2246万元,增长7.4%;从业人员达24450人,比去年同期的22363人,增长9.33%;现有会员442户,其中,个人会员337人,企业会员87户,团体会员18个。

1.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成立绿春县工商业联会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截至目前,县工商联领导班子调研报告成果交流1次,绿春县委统战部工商联职教社联合支部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工作部署1次,业务培训1次,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1次,党员对照党章党规作检视专题会议1次。

2.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绿春县民营企业座谈会。1月4日,组织召开绿春县民营企业座谈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民营企业如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座谈会上县国土、财政、人社、工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涉及7个部门负责同志和19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了交流座谈。

二是加强非公经济人才培养。积极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各类培训班。5月5日- 11日,组织非公经济人士3人到厦门大学参加《红河州工商联服务中小微企业培育培训班》;5月19日至25日,组织非公经济人士1人到浙江大学参加《云南省民营企业绿色食品加工流通营销培训班》;5月27日至6月2日,选送一名非公经济人士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参加《2019年云南省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以上参训人员均已获得结业证书; 5月28日,组织非公经济人士8人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绿春县企业经营管理讲座》,通过培训学习提升了我县企业管理人才综合素质。9月27日,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28人开展了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培训会议,会上安鹏律师和罗毅律师分别作了民事合同和刑事风险防控讲解。

三是培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积极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推选扶贫爱心企业和社会扶贫模范。绿春仁华医院、绿春县东城区幼儿园、绿春县正华农产品加工厂、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绿春县玛玉茶厂、绿春县绿鑫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绿春县林益苏丫茶厂、云南彤瑞茶叶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绿春供电局、上海夏天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民营企业被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了“扶贫爱心企业”称号表扬;杨建云、白秀珍、杨学文、陈慧、杨背黑、李黑娘等6名被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了“社会扶贫模范”称号表扬。进一步营造和鼓励了民营企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3.务求实效,强化精准扶贫工作

(1)“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引导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开展“万企帮万村”扶贫行动,动员我县19家民营企业和4名州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投身精准扶贫,对我县5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挂钩帮扶。截至10月底,“万企帮万村”帮扶资金共计574.15万元。一是6月5日,绿春县召开州县政协委员脱贫攻坚助推行动暨“万企帮万村”工作会议,来自州县两级的28家民营企业负责人,现场举牌捐款331.5万元现金;二是6月17日,组织开展绿春县东城区幼儿园助力老边村脱贫攻坚捐赠仪式。为老边村建档立卡户和组建的57名的护村队员捐赠5万元物资。此外绿春县东城区幼儿园还资助贫困大学生17人共计5.95万元、资助贫困儿童163人共计2.445万元、资助大水沟动力小站1万元等;三是绿春仁华医院、东城区幼儿园和绿春县建筑工程公司资助农危房改建款(水泥)14.115万元;四是绿春仁华医院为全县199名驻村工作队员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其中女队员19人,费用总计17.13万元;资助模东村委会党员活动经费0.23万元;捐赠红十字会医疗救助款5万元;五是绿春县兴盛免烧砖厂经理高额波资助大寨小学助学金1万元,绿春县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杨永吉资助大寨小学助学金0.2万元;六是7月15日,以绿春县嘀嗒外卖配送站签订了捐资助学协议。绿春县嘀嗒外卖配送站每接一单业务就资助0.10元资金给县工商联,县工商联根据每月资助的资金总额确定受资助的学生人数,首次资助暂定2名学生,每人每月250元,三个月后按增加金额确定受资助学生人数。10月20日止,嘀达外卖捐赠助学金0.15万元。七是开展“金秋圆梦”助学活动,高额波、胡婷、左国文、杨建云、李晓颖等5名爱心人士捐赠助学金8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3人;八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引导下,开展脱贫攻坚爱心捐赠活动,认真动员非公经济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助推行动,三猛乡、大水沟乡、戈奎乡、牛孔镇共募集到捐款181.57万元;九是上海“义善天使”年内向绿春捐赠物资近1.5万元,资助3户困难学生生活费0.36万元

(2)多措并举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年来,我联组织干部职工共调研走访17次27天46人次。在县工商联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落实阿谷村委会工作经费5000元、戈兰村委会工作经费5000元、依期村委会工作经费3000元;落实下派驻村工作队员周强的工作经费5000元,生活补贴和通信补贴做到了全额发放;一是6月11日,绿春县工商联组织绿春县岫臻生态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深入牛孔镇阿谷村委会下阿谷、上下巴岩村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活动,支持当地贫困户养殖脱贫致富。活动现场,为贫困户送去了优质黄连鸡苗近453只,共计价值6450余元,涉及农户43户。二是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宣传学习。我联经常性集中开展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学习、培训,以集中做试题、主席现场提问、脱稿汇报所挂农户基本情况等方式攻固知识积累,同时加强走访,让干部职工在走访农户中熟悉政策、熟悉农户家底。及时开展脱贫摘帽“底数清”专项行动,认真填写县工商联挂联户入户调查表“三模清”、“底数清”等表格,从而加深了干部职工对挂联户家底户户清。三是抓好外出务工人员“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我联干部职工认真研读绿人社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多次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宣传“两项补贴”政策,挂联干部实行“一对一”、“一盯一”的办法,到农户家中让务工人员父母亲自打电话、与外出务工人员互加微信,用微信平台通知外出务工人员提交相关证件等方法,截至目前,把符合享受交通补贴和生活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外出务工人员相关资料31份,均报送至就业中心进行申报,并复印一份留在阿谷村委会备查;填报《绿春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鼓励政策申请审批表》15份;四是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摸底排查工作。于3月29日、5月21日、6月11日开展了入户摸底排查工作,组织挂联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活动,重新校对“明白卡”,及时修改完善明白卡,做到贫困户实际情况、明白卡和系统数据“三个一致”,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我联建档立卡户中:识别不精准的有1户即下巴岩村民小组户主李么古户共有6人,2013年12月纳入建档立卡,兄长李者保是绿春电影公司的职工(已退休),1974年8月参加工作,其原因是李者保的母亲李文地努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收入边缘户预留2户 即上巴岩村民小组户主李冬燕9岁,父亡母失踪,属于社会散居孤儿,主要致贫原因是缺劳力,共有2口人,妹妹李素琴7岁,2人均在勐腊镇龙林小学就读二年级,2人享受低保;上巴岩村民小组户主李成主宝38岁,残疾,主要致贫原因是因残,次要致贫原因是缺劳力,共有2口人,母亲李来玉已有65岁无劳力,2人享受低保,李成主宝享受残疾人补贴,母亲享受养老保险。五是在提升人居环境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联分别于1月29日、5月21日,县工商联深入挂钩点牛孔镇阿谷村委会下阿谷小组、上、下巴岩小组开展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最美庭院”卫生评比活动两次,通过逐户认真检查后进行评比、筛选,最终李拾龙等一共评选出11户“最美庭院”,并颁发价值(1156元)奖品和奖状。此举为创建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晚上观看了上巴岩妇女小组表演的广场舞。六是开展看望慰问活动。看望慰问孤儿李冬燕、李素琼2000元,看望慰问残疾儿童李么勒3000元,走访慰问阿谷村委会贫困大学生李迷抽、李鱼、李来发、李普收、李玉花等5人共计9000元。

(3)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活动。开展各类关爱救助活动,为贫困家庭送上党和政府的关爱、温暖。我联在5、6月期间,深入到大兴镇、牛孔镇、平河镇、大黑山镇、三猛乡、戈奎乡、骑马坝乡等地,开展绿春县工商联“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爱心助孤活动,对我县50名孤儿进行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5.2万元。

(4)开展绿春县2019年“金秋圆梦”爱心助学活动。为认真掌握贫困大学生家庭情况,切实减轻教育负担较重农户的压力,确保爱心人士的捐款用在最困难、最需要的大学生家庭。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李吉芳、县工商联党组书记高燕分别到大兴镇、牛孔镇、三猛乡、戈奎乡等进村入户详细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教育负担较重的大学生家庭收入来源与家庭成员状况以及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在今年的“金秋圆梦”爱心助学活动中,县级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广大爱心企业家慷慨解囊、倾情相助,截至目前,累计共募集助学金63.8万元,对224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给予资助。

4.着力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根据《红河州工商联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联及时组织人员对边境乡镇、实体经济民营企业、县内部分商(协)会、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走访、座谈、交流,调查了解了边民互市点建设调查情况,认真撰写了《绿春县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调研报告》上报州联。二是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当好参谋。今年在两会期间,工商届政协委员共撰写提案9件,其中重点提2件。

5.积极完成“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工作任务

今年州工商联下达给我联“贷免扶补”工作指标任务数80户,小额担保贷款5户。为使“贷免扶补”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广大人民民心工程,确保“贷得出去、扶得起来、收得回来”,我联成立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学习省、州贷免扶补最新文件精神,提高公众对“贷免扶补”政策和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让创业人员充分了解各项扶持政策,组织人员深入乡镇企业(个体户)开展实地调查,严格把关。截止7月,发出贷款所需填写资料120余份,收回93份,扶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80人,发放贷款金额1185万元,带动就业240人;扶持担保贷款5户,75万元,带动就业15人。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联紧紧围绕整体工作目标,在县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从严治党方针。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联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截止10月,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集中学习中央、省、州、县党委(纪委)会议精神、党纪、法规等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3次,廉政党课2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次,党组廉政会议1次,廉政谈话1次,组织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即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绿春县工商联省委脱贫攻坚专项整改主题民主生活会)。

7.坚持民营企业服务导向,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县工商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责任。根据联班子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我联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工商联QQ群、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净化网络环境,筑牢思想防线。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禁在QQ、微信圈发布反动消极言论、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为做好传递工作、沟通信息,加强与上下级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络,及时反馈工商联工作开展情况,共撰写信息20条,其中被省委统战采用3条。州委统战部采用4条,红商快讯采用5条,绿春一周采用2条,绿春信息采用2条。

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成立工商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底数清”专项行动,深入挂钩村委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截至目前,走访村民小组4个,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张贴、印刷标语3条,悬挂横幅3条,发放倡议52份,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及培训3次,线索排查数0条,开展调查问卷32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2019年末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58,366.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265.21元,占总收入的62.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1,101.78元,占总收入的37.19%。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809,115.19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50,057.6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878.69元,占总支出的96.96%;项目支出56,179.00元,占总支出的3.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03,146.89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3,878.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0,978.89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17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83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24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5%。与上年对比增加158,335.31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6,35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调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购置办公设备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38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级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5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90.00元,完成预算的9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90.00元,完成预算的96.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费,开展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236.50元,增长4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236.50元,增长48.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列支渠道不同形成增加: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29,100.00元,其中从财政拨款中列支25,190.00元,从其他收入中列支3,910.00元;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合计为34,500.00元,其中支出从财政拨款中列支16,900.00元,从其他收入中列支17,600.00元;?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5,400.00元,做决算时其他收入中列支的公务接待费不统计在内,只统计财政拨款数,因此出现了2019年度“三公”经费增加的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5,19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1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州工商联到绿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途经绿春县城接待支出和挂钩村委会来访支出(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000.00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决算增加了其他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06,263.11元,其中,流动资产61,734.76元,固定资产44,52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140.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8,288.60元,固定资产减少115,85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化,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化,,无形资产无增减变化,,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401111

                   


附件【绿春县工商联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