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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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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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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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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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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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了大兴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共设置八个独立机构数,与上年度增加一个独立机构(水务服务中心)。分别为镇政府、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2019年度编制数为72人,实有数为72人,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人,增加原因是从其他单位调入人,提前病休人员2人。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镇政府(2)财政所(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8)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95人,主要是镇政府26人,机关工勤10人,财政所2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7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2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人,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4人,水务服务中心1人,村委会9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874,203.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27,203.76元,占总收入的93.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47,000.00元,占总收入的6.5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128.14.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9,285,900.22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2,427.63元,占总支出的30.69%;项目支出41,093,472.59元,占总支出的69.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10,472.17元,项目支出减少6,4,582,385.32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工资正常晋级,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内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2,427.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0,472.17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正常晋升增加和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93,472.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92,857.49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资金本年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05,981.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4%。与上年对比减少6,662,833.9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56,61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57,919.50元,其中:人大会议支出80,000.00元,代表工作支出117,919.5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391,883.64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9,893,896.65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5,347,986.99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0,000.00元;财政事务支出241,073.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41,073.00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35,724.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35,724.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30,018.00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30,01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0,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4,774.00元,其中: 群众文化支出620,372.00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支出174,40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3,41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3,411.68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793.36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5,143.92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7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9,7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829,778.80元,其中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56,830.61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2,948.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9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支出995,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324,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7%。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26,324,306.00元,其中:农业支出1,976,523.0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3,927,719.00元,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53,455.00元,其他扶贫支出20,266,60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91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919,4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64,0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18,182.66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548.01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634.65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0,832.16元,增长53.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5,609.51元,增长17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77.35元,下降11.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长原因为车辆严重老化,修理费大大增高和入支付历年运行维护费欠款。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548.01元,占62.87%;公务接待费支出266,634.65元,占37.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548.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1,548.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634.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634.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6,59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2,044.54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里包含14个村居委会公用经费支出数,加上脱贫攻坚各种会议的增加以及化解历年各种债务,造成本年机关运行经费超出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资产总额18,236,232.38元,其中,流动资产16,944,842.65元,固定资产1,291,389.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27,994.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504,158.42元,固定资产减少1,123,835.9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236232.38 | 16944842.65 | 1291389.73 | 869722.39 | 136743.24 | 284924.1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表202008270309303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