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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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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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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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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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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成效不断彰显。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全镇脱贫摘帽作为压倒性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57”标准,做到政策、项目、资金全面倾斜脱贫攻坚,人力、财力、物力全面投入脱贫攻坚,党员、干部、群众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突破。坚持把动态管理作为精准扶贫的首要前提,以“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三率归零为目标,扎实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剔除32户165人,新识别纳入5户17人,人口自然增加177人,人口自然减少206人,动态识别更加精准。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整改完成各类巡视检查考核督查问题77条,剩余1条基本整改完成,整改成效十分显著。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精准施策的有效抓手,建立项目库十大类2.84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92.93万元,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坚持把劳动力转移作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转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16人,转移就业率达62%,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坚持把民房建设作为脱贫攻坚最大的核心任务,全面完成829户3626人易地扶贫搬迁和949户农危房改造任务,实现民房清零,全镇最大的脱贫短板得到补齐。坚持把定点帮扶作为助力脱贫的有效手段,争取各挂联单位帮扶和协调资金764万元,帮扶效益持续增强。坚持把结对帮扶作为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实现档内、档外全覆盖结对,挂包走访成为常态,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坚持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脱贫攻坚的务实举措,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宣传脱贫经验和典型,完成9个村脱贫攻坚“动力小站”建设以及积分兑换,移风易俗、革除陋习、自我发展意识全面提升。通过多年努力,目前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134户9049人,实现全镇8个村2075户8854人脱贫退出,未脱贫退出建档立卡户59户19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11%。
(二)着力推进基础项目,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一年来,我们坚持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8231万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个,完成招商引资1.57亿元,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抓好交通建设。全力配合做好绿春至江城高速公路及大黑山连接线建设项目工作,完成3条施工便道及3个弃土场征迁和建设任务。继续抓实平河至半坡至大黑山和骑马坝支线二级公路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自然村通畅工程建设,实施9条102公里自然村通畅项目,基本实现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全覆盖。实施建制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116公里。全面推行“路长制”,农村公路管理步入正轨。二是抓好水利建设。集镇供水处理厂投入运营,积极推进搬布新寨安置点等一批农村饮水安全供水项目,有效解决村民小组蓄水池渗水隐患问题,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8件,饮水用水更加安全,脱贫攻坚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全面达标。三是抓好集镇建设。强化集镇综合管理,巩固提升老集镇功能,积极推进集镇老区排水沟、人行道、绿化亮化设施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集镇新区建设,编制《特色集镇建设规划》,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启动“台湾岛”片区停车场、汽修汽配中心进场路建设,完成物流中心征地兑补工作,集镇综合功能框架逐步构建。四是抓好电力和通讯建设。持续推进电力和通讯网络全覆盖建设,坝沙水电站、大黑山水电站投入试运营。稳步推进易地搬迁点等电网建设,实施完成兰坪河至戈兰滩电站公路沿线通电工程及一批农网改造项目,全镇85个自然村均通动力电,城镇、农村供电可靠率均达100%。完成8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并已接通并网,概算每年产生效益56万元。全镇4G通信网络基站达30个,实现光纤网络、通讯信号覆盖行政村100%、自然村100%。电力通信助推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全面提高,群众用电和通信更加便利。建成“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入站服务点3个,有线电视联网安装463户,村村通覆盖476户,户户通覆盖1835户,自然村100%通广播电视。
(三)着力加快产业转型,产业效益不断凸显。一年来,我们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绿色生态引领经济发展新方向。一是抓好农业产业。始终守住耕地基本红线,持续抓好粮食基本安全,推广“两杂”品种约5000公斤,积极应对连旱天气。大力发展畜禽产业,积极培育一批规模化养殖场,全力防控非洲猪瘟,有效应对非洲猪瘟带来的猪肉市场波动影响,实现规模化养猪场6家、养牛场6家、养羊场2家,全年出栏生猪9219头、牛979头、羊512头,出笼鸡125471只。二是抓好绿色产业提质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橡胶产业发展模式,取缔橡胶邹片厂12个点,建成胶水收购站10个,通过集中收胶、就近收胶、加价收胶,实现农户、村集体、企业全面增收。开展橡胶、茶叶、八角等提质增效培训6期1200余人次,实施橡胶提质增效9958亩,茶叶提质增效3181.5亩,胡椒提质增效321.63亩,实现橡胶产值1140万元、茶叶产值318.15万元,胡椒产值16.08万元。三是抓好旅游业发展。完善大黑山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大黑山哈尼特色集镇》整体规划并启动部分特色建筑立面改造,一品酒店等一批宾馆酒店投入运营,搬布新村、马鹿塘、草坪坝等特色休闲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
(四)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城乡面貌不断改善。一年来,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努力保护和发展大黑山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一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定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活动,对李仙江、搬布河等镇域17条河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6次,巡察河流74次,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5次,取缔非法采砂2户,责令整改规范化采砂18户,清理河道垃圾1.5吨。各村对辖区内河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20余次,出动人力180人次。取缔非法采石点12个,实施退耕还林项目12500亩,森林抚育3000亩,天然商品林111945亩,配备生态护林员300名,绿色生态功能更加增强。二是抓好人居环境提升。编制完善《大黑山集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分工和72户整治对象,集中人力进行全面整治,集镇垃圾清运市场化模式持续有效运营。大力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积极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综合治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次,清除陈年垃圾20吨,下发制止违章建筑通知7个。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配备农村保洁员404名,成立农村巾帼志愿服务队80支,农村卫生整治步入规范化渠道。积极实施“厕所革命”,新建公厕24座,改造水冲厕21个,文明如厕水平不断提升。
(五)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份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一是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平安校园建设、控辍保学等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减免学杂费、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43.7万元,受益学生1950人。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六批81.9万元,受益贫困学生273人。与上海市长宁区签订资助特困学生帮扶计划,每人每年600元,受益学生210人。资助我镇在天津和广州就读中高职学生20名10万元。大黑山镇教育扶贫基金资助规模扩大至70万元,提出申请313人,补助资金51.5万元,坚决防止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实现零辍学目标。完小教师周转房竣工投入使用,公办幼儿园正在实施主体工程。积极探索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完小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成绩取得全县第一,取得历史最佳成绩。二是抓好医疗保障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卫生工作,实现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扩大医保覆盖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333人,参保缴费18061人,参保率达98.5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加快推进卫生院、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抓好乡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配齐配全乡村医生、医药、医疗器械等脱贫退出所需设备,达标率达100%。深入落实健康扶贫补助政策,实现各类医疗减免报销5.28万人次1502.8万元。三是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做好社会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参保12379人,完成任务数100%。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优抚对象定补金、五保金、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孤儿定补金560.14万元,受益2007人。落实好残疾人生活救助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白内障免费手术项目、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等政策,累计补助金14.45万元,受益群众160人。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快乡村文体事业建设,组建特色文艺队伍52支,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12次。加快推进乡村“一站一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惠民服务水平。
(六)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治理不断深化。一年来,我们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一是抓好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大黑山、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主动化解易地扶贫搬迁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凸现的矛盾纠纷,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控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30批次,解决矛盾纠纷124起、信访3件,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二是抓好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领导“挂村包保”责任制,按照“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10支扫黑除恶宣讲队伍,深入村组开展宣讲活动70余次,覆盖群众3500余人,实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人人知晓。强化缉枪治爆及禁毒防艾工作,收缴枪支95支。受理治安案件11起、结案10起,受理刑事案件5起、破案2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28人。三是抓好和谐创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成果,广泛开展“九进”活动,巩固提升示范机关1个、示范村1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家庭10户,创建示范社区1个、示范村1个、示范小学2个、示范家庭12户。有效处置道路交通事故75起,查扣非法机动车4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抓好金融、工青妇、国防教育、民族宗教等工作,引导社会全方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七)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我们坚持打造服务型政府,提升人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一是抓好学习型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按照“高效、规范、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秦光荣流毒专题警示教育,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抓好效能型政府建设。持续发力强化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认真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驰而不息转作风、纠“四风”。三是抓好廉洁型政府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镇政府、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41人,主要是村委会干部。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3,251,506.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96,652.57元,占总收入的63.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854,854.30元,占总收入的36.66%。与上年收入27,166,110.90元对比增加46,085,395.97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将同级政府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摆入其他应付款中列支,所以在决算系统中无法体现,2019年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将该部分资金摆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2,443,874.16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0,993.77元,占总支出的43.83%;项目支出35,072,880.39元,占总支出的5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5,072,797.59元减少22,628,923.43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10,479,194.56元增加16,891,799.21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将同级政府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摆入其他应付款中列支,所以在决算系统中无法体现,2019年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将该部分资金摆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比上年74,593,603.03元减少39,520,722.64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相比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且部分项目未进行验收,资金未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70,993.77元。基本支出比上年10,479,194.56元增加16,891,799.21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将同级政府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摆入其他应付款中列支,所以在决算系统中无法体现,2019年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将该部分资金摆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72,880.39元。项目支出比上年74,593,603.03元减少39,520,722.64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相比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且部分项目未进行验收,资金未拨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农户产业生产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23,356.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8%。与上年84,627,797.59元对比减少3,930,4441.03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且部分项目未进行验收,资金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27,71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8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4,12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0,30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333,30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682.47元,完成预算的16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819.47元,完成预算的77.35%;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3,863.00元,完成预算的231.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06,682.47元比2018年538,925.14元减少32,242.67元,减少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比2018年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819.47元比2018年61,891.14元增加30,928.33元,增长4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3,863.00元比2018年477,034.00元减少63,171.00元,减少13.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接待人次减少,欠款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819.47元,占18.32%;公务接待费支出413,863.00元,占81.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819.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2,819.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3,8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3,8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镇政府食堂就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9,428.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60,503.23元,主要原因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导致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部门资产总额51,744,876.13元,其中,流动资产49,490,895.09元,固定资产2,253,981.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3,722.7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10,615.98元,固定资产减少1,934,33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1744876.13 | 49490895.09 | 2253981.04 | 1929261.51 | 67450 | 257269.5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大黑山镇表202012310934149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