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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76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运转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管理县属机关党委(党组)。

(2)研究提出乡镇、县委各部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和工资、待遇、退 ( 离 ) 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4)指导全县党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行使县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县管干部及有关党政干部。

(7)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督办落实;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8)指导全县退 ( 离 ) 休干部工作,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研究指导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干部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审理工作及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批示,负责全县老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12)参与制定绿春县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和措施,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13)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并负责组织县城区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

(14)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落实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15)负责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

(16)负责指导、组织或参与开展重大节日对老干部的慰问与走访活动。

(17)对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18)负责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绿春县委老干部局驻建水工作站、绿春离退休干部驻蒙自活动室。

(1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

(20)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一是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建了10支县委巡回指导组。制定《中共绿春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绿春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等“1+3”文件,及时召开绿春县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动员部署会。二是抓实学习教育。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发放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8本书”。向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本书”。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自学,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专题辅导、专题研讨、读党章、讲党课、学党史,不断丰富载体形式。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县委常委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重点对党的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三个方面进行调研。共查找县委常委领导班子问题清单14条,常委同志认真对照党章常规检视查摆了存在问题。四是坚定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主动以《惩腐除泥 红河清扬》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戒,认真对照党章常规检视查摆了存在问题,筑牢思想防线。五是强化问题整改。制定《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共列出“14个”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专项整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治到位。

(2)聚焦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聚合力。及时安排部署“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5大类22项主要工作任务,制定下发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落实精准化。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强堡垒。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围绕“五个基本标准”,推进各领域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9年计划达标556个基层党组织。针对农村党支部底子薄、党员素质低、组织力弱等结症,全县选派295名“支部辅导员”跟踪服务指导,组建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474个,开展“一寨两支部”为载体的“支部进村”共建行动,两支部以“支部到村寨,干部下基层,党员当先锋,力量到一线”为抓手,探索实践“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守边固边工作模式,逐步啃下集“民族直过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三区叠加的拉祜寨等一批脱贫攻坚“硬骨头”。截至目前,“一寨两支部”牵头成立脱贫攻坚战斗小分队366支、“党员先锋突击队”104支,组织党员参与农危房改造852次28468工时,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7008人次、受益群众112908人,“一寨两支部”逐步成为了脱贫攻坚“主心骨”。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抓全面。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培养“明白人、带头人”348名,组织70名村(社区)干部报名提升学历。依托县乡党校、教育实训基地,举办培训班19期1258人次,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提质量上水平。深入开展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村一策”排查整顿9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在任职资格联审中排查清理、补齐村(社区)干部15人、村组干部44人,发放《一封提醒信》《自检自查书》《辖区内线索书》“一信两书”3000余份,处理涉及村组党员干部涉恶案件1起、“保护伞”1名。以实施国门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十边工程”为抓手,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改造升级平掌街国门党性教育基地,探索实践“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综合治理”守边固边工作模式,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0个、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3个,推进5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村组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发放“以奖代补”激励资金388万元,调动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从严专项整治破难题。处理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7人,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本》1000余本,对所属党员信教排查和信教党员教育转化、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排查确定和重点整治管理使用不到位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62个,在基层党建工作中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抓实党建脱贫“双推进”工作。配强队员力量。2019年选派369名党员干部组成83支工作队驻村扶贫,定期开展“三讲三评”和“四帮四带”工作,对83个贫困村 5759名农村党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兜底宣讲宣讲92 场(次)。举办绿春县2019年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动员暨业务培训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3)以“好干部”标准锻造担当作为脱贫攻坚队伍。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识别、选拔使用干部。2019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干部60名,平级重用15人。强化干部分析研判,组建6个分析研判组对全县6个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析研判及谈心谈话,并把研判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绿春县关于容错免责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意见》《绿春县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2019年以来,因履职能力差、工作推进不力,就地免去乡镇长1名,乡镇组织委员1名。其他原因“下”的干部3名。三是做好“少、女、非、青”干部工作。按照“好干部”标准统筹做好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2019年,提拔少数民族干部89名,年轻干部7人、女干部27人,党外干部15人。四是抓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先后下发《绿春县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绿春县扶贫干部脱贫攻坚实战能力提升学习培训方案》,坚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优化脱贫攻坚培训方式,采取县级领导实地指导、县乡干部集中轮训等“实战化、小班化”方式,累计举办脱贫攻坚实战能力提升培训班230场次6796人次,依托滇沪合作平台等,开展异地交流培训,选送85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到上海市长宁区参加助推脱贫攻坚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选派115名党政、行业、村社等各类干部到北京、广东、贵州等先进发达地区、知名高校和园区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能力提升相关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党建脱贫“双推进”暨村(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4期322人。五是统筹做好挂职干部工作。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海长宁区挂职,接收州级、北部县市优秀干部到我县任职,并做好保障工作。做好教育部、东西部交流干部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保障。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的通知精神,做好各级班子挂职干部的配备,并将超配的挂职干部整改消化完毕,目前,对5名超配挂职干部进行了及时消化处理。六是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工作。2019年,对乡镇班子、扶贫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集中约谈以及个别谈话共138人次,及时掌握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并对他们进行了思想疏导和鼓劲加油。认真开展2019年度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持续用力抓好“三超两乱”问题集中整治,消化了7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全县无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大力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2019年暂缓提拔使用1人;以作风转变促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4)强化公务员管理激励脱贫攻坚队伍。一是职务与职级并行有序推进。完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套转工作,符合套转总人数为463人;稳步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正在。指导并配合做好2名县人民法院法官单独职务系列等级择优选升考察工作,以及公安机关147名同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和11名同志警务技术职务的套改审批工作,做好79名同志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和6名同志警务技术职务的晋升审批工作。二是考核定级有序开展。完成2018年度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按规定完成1名公务员辞职、辞退1名公务员相关工作;做好21名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定级、公务员登记申报工作;完成12名(其中选调生1名)公务员的招录工作。三是选调生管理稳步进行。完成全县选调生信息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好2012年以来选调生队伍的专项调研工作;抓好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2020年中央机关遴选相关工作。四是强化制度规范执行。牵头制定出台《绿春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实施方案》(绿办发〔2019〕39号),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完成14名公务员的调动办理工作,其中补充县纪委监委3名、补齐县委巡察机构空编5名;办理15名公务员退休手续,其中提前退休4人;做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乡镇工作人员清退工作;抓好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理整改督促工作;组织111家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全县工资系统业务培训会,抓实公务员工资系统和相关待遇保障工作。完成公务员抚恤金审核报批10人、公务员遗属补助审核报批3人;重新确定公安局警衔津贴1人。

(5)“8+5”人才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强化爱才环境营造。以推动落实我州“8+5和县“1+9”人才系列文件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87家单位4802人,进一步提高2019年云南省人才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联合工信、农科等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走访调研13家企业,摸清掌握一批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并向州委组织部推荐14名优秀企业人才,推选扶贫爱心企业2家和社会扶贫模范2个,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强化对口培养。推荐2名卫健、教育体育等部门基层人才赴省直单位对口培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才支持南部六县行动计划,我县3名同志与北部县1名人才作交流培养。选派2名校长到上海培训,选派8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了州级骨干教师培训。积极做好“云南省国培计划”的实施。三是强化引导服务。成功申请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1个,新建立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2个,持续推进2个云南省专家服务团项目实施,积极做好省专家服务对接工作。2019年,专家团到项目点服务9次,业务技术指导86人次,接受咨询服务103人次。稳步推进实施“帮非公经济人士创业·助非公经济人士成功”创业就业工程。发放贷免扶补贷款74户111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户60万元。四是强化人才培训。举办乡土人才培训班2期124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1期45人次,重点产业专题培训班3期175人次,经济林果、畜牧、植保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7期1688人次,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期2000余人次。先后邀请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赵洪木主任、杨爽博士、余玉生副研究员、全国知名企业顾问李小剑博士来我县开展蜜蜂产业发展、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等指导工作,为绿春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6)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一是开展春节慰问活动。走访慰问了住墨江县、红河县、蒙自市、建水县、昆明市、绿春县等离休干部和同职级老干部31人(次),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共23200元;集中慰问了绿春驻建水干休所、住蒙自老同志和绿春住县城实职副科级以上老干部共600人。二是搭建活动平台。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6次,老年大学开班4期80余人,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台球及乒乓球培训,丰富老同志们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构建“文化养老”的活动平台。三是做好服务管理。份组织实施了绿春驻建水工作站81套离退休干部住房、1套公房、9间商铺及公共部份的电网改造工作并顺利完成,解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助力脱贫攻坚。选派优秀老干部进驻村委会,深入大兴镇岔弄社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4次,为贫困学子、孤寡、“空巢”、困难老人提供服务20人次。五是强化待遇保障。调整提高我县4名符合政策的离休干部遗嘱生活补助标准,从每月661元调整为1200元每月;落实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36300元。

(7)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模范部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周一集中学习14次,开展集中学习读书班2次,10名班子成员参与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建立“组工晨读”微信群,持续强化组工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及时补齐党支部班子,对标“五个基本”,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开展“三会一课”24次,开展主题党日2次,带头用好维护好“党的组织生活APP”和“云岭先锋APP”。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机关的目标,全面实施组工干部素质提升计划,努力培养造就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专业化组工干部队伍。利用州部季度视频调度为契机,打破科室业务知识限制,强化相互学习氛围,提高组织工作政策、法规、条例的知晓度和运用率。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做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努力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五是加强文化建设。通过建设“组工学习园地”“党员活动室”等,打造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组工关爱,组织组工干部队伍体检,干部干事热情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组工文化的导向、凝聚、规范、激励作用,大力倡导严肃与活泼并行、稳重与活力兼具的工作氛围,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充满激情、富有生机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18,315.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8,315.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183,474.9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800,562.28元。其中:基本支出6,760,464.60元,占总支出的99.41%;项目支出40,097.68元,占总支出的0.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179,963.64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60,464.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00,256.78元,占总支出的62.50%,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局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97.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80,220.42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097.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562.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179,963.64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74,38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30,952.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3,910.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9,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3,38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90,051.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57.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17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79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499.00元,完成预算的6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99.00元,完成预算的65.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6,693.85元,增长632.0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693.85元,增长632.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老干部局机构改革合并,扶贫工作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2,49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4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4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3,970.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5,564.16元,主要原因分析老干部局机构改革合并,扶贫工作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3,471,770.10元,其中,流动资产2,865,693.50元,固定资产606,076.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7,046.9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0,906.31元,固定资产减少473,859.4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6,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3,3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6,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0301111



附件【组织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