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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87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是集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

在县卫生健康局和本镇政府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况。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的学习,尤其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推手,蓬勃奋发,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推动全镇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2.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现每年对基层乡村医生的全员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磨练,在培训中提高,在指导下成长,增强乡、村级医疗机构的造血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贯彻卫生行业“九不准”等各项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尽心尽责尽力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5人,主要是临聘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115,34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5,504.97元,占总收入的42.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855,051.10元,占总收入的56.5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789.19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减少496681.09元,减少3.94%;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1202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4667.20元,事业收入7078013.46元,事业收入比去年减少222962.36元,减少3.15%,其他收入比去年增加464556.50元;今年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加之病人向上一级县医院流入导致本年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62,763.22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6,520.11元,占总支出的88.54%;项目支出1,336,243.11元,占总支出的11.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1205022.41元,增加11.52%。2018年度支出合计10457740.81元。其中:基本支出9283076.54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1043443.57元,增加11.24%,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办公费支出增加、用业务收入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74664.27元,本年支出上年增加161578.84元,增加13.76%,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中增加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6,520.11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043443.57元,增加11.24%。2018年度日常支出合计9283076.54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用于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办公费支出增加、用业务收入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6,243.11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74664.27元,支出增加161578.84元,增加13.76%,主要原因为部分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款在2019年拨入,相应支出也在本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0,607.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91%。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014667.20元,增加105939.88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为职工正常工资增长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8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463.12元,退休做实职业年金52138.00元,2080505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项支出1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1,80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0%。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单位运行等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9,432,399.85元,其中,流动资产7,004,387.04元,固定资产2,428,012.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6,755.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147.14元,固定资产减少1,077,903.01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增加,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432399.85

7004387.04

2428012.81

681805.33

0

0

1746207.4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绿春县大兴镇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