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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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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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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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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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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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绿春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县人民政府:
绿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关于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关于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关于绿春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25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财政局 杨嘎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我县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5,20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914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300,89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6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的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76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94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24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30,419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收入形式和支出结构的发生变化,需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收支作适当调整,现将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收支拟调整情况
2020年,由于受疫情、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收入执行进度缓慢。截止11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22,02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203万元的 87.41 %,同比增长1.89 %,增收40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97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914万元的87.79%,同比增长7.69 %,增收99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28万元,同比减收1,476 万元、下降18.67 %,为年初预算数8,390万元的76.62 %;非税收入完成7,543万元,同比增收2,474万元、增长48.81%,为年初预算数7,524万元的 100.25%。税收收入占比46.0%、非税收入占比54.0%。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拟调整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拟调整(见附表一)
公共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5,203万元拟调整为25,340 万元,调增13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年初县人大会批准的预算数15,914万元不变。
(1)税收收入由8,390万元拟调整为8,385万元,调减5万元。调整原因: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均不同程度短收。具体情况:一是增值税短收435万元,主要是在改征增值税超收95万元的情况下,国内增值税短收340万元所致;二是个人所得税短收22万元;三是房产税短收23万元;四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短收10万元;五是环境保护税减收3万元。
(2)非税收入由7,524万元拟调整为7,529万元,调增5万元。调整原因: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短收484万元;罚没收入短收12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短收105万元;
捐赠收入短收30万元的情况下,通过加大征收力度,专项收入超收752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超收13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超收700万元、其他专项收入超收7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变动情况(附表三)
根据今年中央、省、州对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人员工资补助的变动情况,2020年全县实际可用财力为101,1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760万元增加10,425万元。主要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具体增减变动情况:
(1)贫困地区财力补助减少458 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减少1,865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增加12,795万元;
(4)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调增169万元;
(5)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67万元;
(6)脱贫攻坚奖励资金增加1,000万元;
(7)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补助减少390万元;
以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518万元。
(8)预计调减增收留用资金545万元;
(9)调入资金(基金资金)调减575万元;
(10)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7万元。
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调整情况(附表三)
2020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0,760万元拟调整为101,185万元,调增支出10,42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情况:
(1)各种刚性支出增加4,635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调增,其中:基本工资112万元,津贴补贴28万元,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230万元,退休生活补助费163万元,职业年金31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2,659万元,补发公安系统执勤津贴及加班补贴1,198万元。
(2)专项经费支出调增900万元
①压缩年初预算各种专项经费458万元;
②调增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981万元;
③民生支出调增303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民生资金按原用途未拨付780万元的情况下,追加预算安排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应对经费168万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县级资金357万元,绿春县高级中学生均公用经费12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410万元,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万元,2020年招录的绿春县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补助经费14万元。
④调整追加各种专项经费74万元。
(3)增加还本付息支出4,103万元。
(4)增加上解支出707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上划、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基数划转)。
4.拟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附表二、三)
拟调整后县级可用财力为101,185万元,县级财力安排总支出101,085 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188万元、上解支出3,75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39万元。年终预留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万元。
5.全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附表六、七)
2020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根据财力的可能,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调整为256,836万元,预计完成年初预算数291,688万元的88.05%,短支34,852万元。调减原因:一是社会保障资金15,349万元(其中: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70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636万元 )更改为州本级列支;二是上级补助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减少13,346万元(2019年到位21,410万元,2020年到位8,064万元);三是涉农整合补助资金减少7,939万元(2019年到位60,901万元、2020年到位52,962万元);四是调减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29万元;五是调减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1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拟调整情况(附表八)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为零、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由0元调整成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预拨资金增加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拟调整情况(附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060万元拟调整为4,497万元,调增1,437万元,主要增减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1,2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超收116 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超收51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660万元拟调整为64,006 万元,调增58,346万元,主要增减情况: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减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1,6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953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3,054万元,其他支出调增47,574万元(支付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835万元、路俄水库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7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路俄水库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4,000万元、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资金支出10,000万元、绿春县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4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049万元,调出资金调减525万元。
政府性基金拟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拟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2,36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收入为4,4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108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补助收入5,0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8,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4,0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62,366万元,调出资金1,64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拟调整情况(附表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43,940万元拟调整为64,042万元,调增20,102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减1,5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增14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增54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减4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增17,55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调减1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调减53万元(从2019年10月1日起事业人员纳入参保)。
社会保险支出由年初预算41,242万元拟调整为60,311万元,调增19,0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增2,697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减25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减1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增54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增15,54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调增51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调增76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由年初预算30,419万元拟调整为31,587万元,调增1,1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减1,1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增23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调增6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减4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增2,01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调减40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调减7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调减92万元。(说明:1、根据《红河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红医保发[2020]30号)第八条 中央、省、州财政配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拨入州级财政专户,县市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指标文件后,同时列收列支。县级配套资金及个人缴费资金存入县级财政专户,再按要求上缴州级财政专户。县级基金支出由州级财政专户下拨县市级财政专户,支付医疗费用时,由支出户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第十七条基金的拨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额度核定表》按季向州级填报基金拨付申请表,经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报州财政局审批,州财政专户按季度向县市财政专户拨款。 2、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实行州级统筹后,县级收入通过“上解上级支出”科目上缴州级财政专户,增大了县级支出;州级通过“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向县级划拨资金,增大了县级收入。)
上述收支执行情况由于上级财政体制结算尚未明确,部分数据需待上级财政决算审批后正式确定,年终财力与预计数会存在偏差,待与州级结算明确财力后,届时再向县人大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财力匮乏。全县税收主要依赖投资拉动,规上企业较少,无支柱税源产业,财源匮乏,受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持续增收乏力,财力逐年减弱,全年预计减收1,330万元。
(二)刚性支出持续剧增。全县“三保”支出不断加大,工资调增4,635万元,主要是补配历年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357万元、补发公安系统执勤津贴及加班补贴 1,198 万元、新增人员工资28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2,659万元所致。财政刚性支出剧增,需求高于财力增长幅度,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巨大。
(三)偿还债务负担加重。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19,515万元,清欠民营企业10,413万元。年初预算债务还本付息仅安排3,000万元,缺口16,515万元。隐形债务已进入还本付息时期,财政偿还债务压力过大,财政偿债能力明显不足,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力完成目标任务。强化财税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税收征缴力度,全力实现税收收入征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细化分解收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组织收入的监督检查,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全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保工资。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持家、过紧日子”的理念,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等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将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次序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首先确保全县工资支出。其次在“保工资”的基础上,加大对教育、卫生、民政等民生支出力度,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及民生工程,确保财政支出合理化、规范化。
(三)加大资金支出力度。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预算约束,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及时统筹安排“三保”支出和民生领域支出。二是在加大财政资金绩效监管的基础上,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项目资金支出规模。三是加大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保障财政存量资金的及时收回与有效使用,着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严防债务风险底线。加强脱贫攻坚融资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严格举债行为和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使用债券资金,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新增债务,积极争取债务项目置换债券,实现借、用、还的良性循环,提高债务风险防范能力。
附表:
绿春县2020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表 附表一
绿春县2020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科目调整表 附表二
绿春县2020年预算调整收支平衡表 附表三
绿春县2020年预算调整专项经费表 附表四
绿春县2020年年初预算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表 附表五
绿春县2020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表 附表六
绿春县2020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表 附表七
绿春县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调整预算表 附表八
绿春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拟调整表 附表九
绿春县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 附表十
绿春县2020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调整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变动数 (追加/减) | 调整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 | 15,914 |
| 15,914 |
1、税收收入小计 | 8,390 | -5 | 8,385 |
增值税 | 4,810 | -435 | 4,375 |
其中:改征增值税 | 2,710 | 95 | 2,805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0 | 39 | 209 |
个人所得税 | 120 | -22 | 98 |
资源税 | 20 | 75 | 95 |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0 | 15 | 435 |
房产税 | 140 | -23 | 117 |
印花税 | 70 | 21 | 9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5 | -10 | 45 |
土地增值税 | 35 | 155 | 190 |
车船税 | 175 | 3 | 178 |
耕地占用税 | 2,196 | 49 | 2,245 |
契税 | 170 | 137 | 307 |
环境保护税 | 9 | -3 | 6 |
其他税收收入 | -6 | -6 | |
2、非税收入小计 | 7,524 | 5 | 7,529 |
专项收入 | 709 | 752 | 1,461 |
水资源费收入 | |||
教育费附加收入 | 229 | 13 | 242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200 | 32 | 232 |
育林基金收入 | |||
教育资金收入 | |||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280 | 700 | 980 |
其他专项收入 | 7 | 7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2,511 | -484 | 2,027 |
罚没收入 | 518 | -128 | 390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244 | -105 | 3,139 |
捐赠收入 | 542 | -30 | 512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
其他收入 | |||
二、上划收入合计 | 9,289 | 137 | 9,426 |
(一)上划中央收入合计 | 7,065 | -318 | 6,747 |
1、上划中央增消“两税”收入 | 4,890 | -444 | 4,446 |
其中:消费税 | |||
增值税(50%) | 4,890 | -444 | 4,446 |
2、上划中央所得税合计 | 2,175 | 126 | 2,301 |
其中:上划企业所得税(60%) | 1,275 | 293 | 1,568 |
上划个人所得税 (60%) | 900 | -167 | 733 |
3、上划中央营业税 | |||
(二)上划省级收入合计 | 1,799 | 387 | 2,186 |
1、上划省级所得税收入 | 870 | 50 | 920 |
其中:上划企业所得税(24%) | 510 | 117 | 627 |
上划个人所得税(24%) | 360 | -67 | 293 |
2、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30%) | 659 | 303 | 962 |
3、上划省级卷烟企业教育附加收入(60%) |
| ||
4、上划省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
| ||
5、上划省级营改增 | 80 | -9 | 71 |
6、上划省级非税收入 | 190 | 43 | 233 |
(三)上划州级收入合计 | 425 | 68 | 493 |
1、上划州级所得税收入 | 290 | 17 | 307 |
其中:上划企业所得税(8%) | 170 | 39 | 209 |
上划个人所得税(8%) | 120 | -22 | 98 |
2、上划州级资源税(25%) | 8 | 22 | 30 |
3、上划州级水资源费 | 127 | 29 | 156 |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 | 25,203 | 137 | 25,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