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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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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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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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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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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000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生态扶贫工作
1.生态护林员续聘项目。共续聘2908人,按8000元/人·年支付劳务报酬。受益贫困户2908户13975人。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按月足额拨付。
2.生态扶贫林业产业项目。整合产业发展财政涉农资金,按照《绿春县2020年橡胶提质增效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绿春县2020年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绿春县2020年菠萝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3个实施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大力实施生态扶贫项目。一是实施菠萝蜜种植项目0.62万亩,投入资金319万元。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286 户3037人;二是实施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0.67万亩,投入资金200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26户3862人;三是实施橡胶提质增效以奖代补项目0.63万亩,投入资金152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67户 1714人;四是新建橡胶收购站建设13个,投入资金260万元。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888户4188人。
3.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持续巩固退耕还林后续补助,2014年以来,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为20.24万亩,2020年兑补面积9.24万亩,已兑补资金2902万元。其中,受益农户7098户35614人,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3.96万亩,资金1249.97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448户16757人。
4.退耕还草工程项目。2020年兑补面积为1.1万亩,资金495万元。受益农户206户1067人,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0.06万亩,资金26.9235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21户609人。
5.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全县补偿面积51.9万亩,资金519万元(其中,林草局负责兑补面积31.76万亩,资金317.6万元;黄连山管理局负责兑补面积20.14万亩,资金201.4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14.5万亩,资金145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6256户29824人。
6.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全县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102.34万亩,补助资金1023.4万元(其中,林草局负责兑补面积84.7558万亩,资金847.558万元;黄连山管理局负责兑补面积17.58万亩,资金175.8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46.1万亩,资金46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20038户95141人。
(二)森林防火工作。截至目前,全县逐级召开330次会议,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书)13689份,发放扑救森林火灾培训教材180册,宣传马夹2000件,宣传作业本70000本,宣传手册9000册,宣传品纸杯90000万件;宣传单90000张、宣传腰围9500件、油漆(刷)36件、户主通知书2700张、悬挂横幅布标450条,粘钉宣传铝牌215块;插挂防火五色彩旗150套,刷新永久性宣传牌29块。有专业扑火队县级1支30人、乡镇9支165人(不含黄连山管护局),机关半专业扑火队28支446人,义务扑火队伍82支2270人,实现连续34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营林生产工作。一是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2020年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任务为22600亩,主要以自然修复为主,封造结合,整体推进,目前已圆满完成;二是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任务为2000亩。我县严格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抢抓时间,精心组织,迅速推进项目实施,已全部完成(其中,大兴镇310亩,大水沟乡490亩,骑马坝乡100亩,平河镇1100亩);三是义务植树工作。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义务植树任务45万株,县属各部门、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截止10月20日,全面完成了义务植树任务45万株;四是造林扶贫工作。2020年县委、县政府安排了5800亩菠萝蜜种植任务,目前已完成菠萝蜜种植6700亩,超额完成了造植任务;五是澳洲坚果提质增效工作。2020年县委、县政府安排了7400亩澳洲坚果提质增效任务,我局分别在大水沟乡、牛孔镇、平河镇开展了澳洲坚果提质增效工作,累积完成澳洲坚果提质增效6658.8亩,预计年底全部完成;六是林木种苗管理工作。2020年完成发放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5家、苗圃育苗60亩,培育各类苗木620万株,出圃各种苗木585万株;七是村庄绿化调查及古树名木挂牌工作。为全面掌握村庄绿化情况,增强村庄绿化美化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31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展村庄绿化调查,目前,已完成影像判读绿化图斑勾绘和现地核实工作;同时,开展了全县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挂牌保护工作,目前,完成了国家一级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二级、三级古树名木数据正在落实中;八是招商引资工作。紧紧围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努力营造招商引资环境,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极端影响下,完成招商引资4000万元。
(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执法委托工作。继续委托9个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及绿春县分水岭木材检查站等10家单位执法;二是加强木材采伐指标管理。截至目前,累计下达采伐许可证435份,采伐面积313.85公顷,采伐蓄积26278.04立方米,出材量18822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569份,凭证运输商品材6230立方米;三是积极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目前已受理5宗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面积66.4645公顷,蓄积2246.9立方米;四是严格林政执法。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6起,其中,刑事案件23起,查处15起。林政案件93起,查处31起;五是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及专项行动工作。1.森林督查工作。截至8月3日,我县森林督查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国家下发疑似违法图斑275个,现地核查后有区划核实细斑504个图斑,总面积152.7453公顷。经对所有输图斑进行认真研判,确定为违法图斑51个,面积20.0294公顷,不违法图斑453个,面积132.7204公顷。目前所的森林督查成果资料报省、州督查办审核通过,在在着手准备违法图斑的移送、查处及整改工作。2.专项行动工作。省、州级下发我县疑似图斑493个,实际清理核查图斑587个(部分省级图斑经区划细斑增加核查94个),核查面积367.1318公顷。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图斑93个,面积62.9012公顷;涉及国有林图斑88个,面积68.3782公顷;涉及公益林图斑93个,面积62.5053公顷。通过对绿春县疑似图斑清理核查结果的分析研判,587个图斑中,涉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图斑22个,涉及违法违规面积9.2384公顷。不违法违规的其他图斑565个,面积357.8934公顷。其中,非林地图斑149个,面积88.6562公顷;“一地多证” 图斑1个,面积0.6123公顷;正常林业生产经营等图斑415个,面积268.6249公顷。
(五)林业有害生物及旱情监测工作。一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预报。全县监测面积89.77万亩,现已监测89.77万亩,监测率100%。全县设9个监测预报点,随时掌握了解全县的疫情情况,准确及时预报病情动态,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二是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截止10月25日,调运检疫木竹材1.06万立方米,种苗55万株,复检种苗112.5万株,检疫率100%。产地检疫情况:产地检疫工作主要以种苗、木材检疫为主,产地检疫苗圃270亩,450万株,检疫率100%,产地检疫木材加工基地(场)25个,产地检疫木材0.4万立方米,检疫率100%。三是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2020年全县发生森林病虫害主要以橡胶、八角病害、黄脊竹蝗为主,发生面积8.62万亩,发生率2.95%,成灾面积0.994万亩,防治面积8.6万亩,防治率99.6%,出动防治防控人员1300人次,出动植保无人机组2组,飞防无人机340架次,投入防治器械使用642台次。四是做好乡镇、村组、群众统一联防联控,采取“地空结合、分点施策”的阻击联合防治防控措施,做到发现一起防治一起、消灭一起达到有虫不成灾的良好效果。
(六)规划调查设计工作。一是协助资源林政股、县森林警察大队做好森林督查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属各部门、局属各科室开展征占用林地项目建设的调查和采伐作业设计编制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调查伐区作业设计地块23宗,面积1902.0亩,采伐量17280立方米。
(七)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利用街天、民族节日举办现场咨询会3场,发动全县干部职工和各类护林员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00余份、宣传标语550条,发放业主通知书1000余份。二是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2019年我县野生动物肇事83起,其中,毒蛇肇事伤人6起(牛孔1起、大水沟2起、半坡1起、三猛2起),已理赔29446元,物损案件77起,在沟通和提供相关佐证中。物损全部由野猪造成,物损的物种主要是玉米67起造成损失153.96亩、稻谷9起造成7.66亩损失、花生1起损失2亩。三是部门联动,强化执法。自疫情发生以来,为加大野生动物的执法力度,协同县森林警察大队、县市监局、县农科局等部门,联合执法65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89处;检查重点场所79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64家,检查餐饮场所2188家,检查农贸市场524处;粘贴标语500余份,发放业主通知书1000余份,共出动人员人1720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1277人次,车辆432台次;受理刑事案件1起,查处1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5起,查处林业行政案15起。四是对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1.合理处置。目前,全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已处置到位,共兑补补偿金1484000元,无害化处理野生动物尸体8.9吨。2.依规转隶。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涵〔2020〕55号)要求,对符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人工繁育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规定,已依规转隶到县农科局进行管理。3.引导转产。我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合法养殖23家,于2020年8月25日处置后,已陆续转产,有10户已外出务工,3户开始转产,其中,1户转产养猪、一户转产做无公害蔬菜、一户转产做土木工程。五是开展湿地认定。我县自9月起开始核查认定,认定了83条河流2条江和4个水库,面积为2239.54公顷。同时建立了绿春县新增湿地保护小区35条河流面积586.38,使我县湿地保护面积613.67提高到1200.05公顷,湿地保护率从2019年27.4%提升到今年的53.6%,自然湿地保护面积2019年569.88公顷提高到1156.26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由2019年的25.45%提升到2020年的51.6%,满足了红河州政府2020年底各县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2%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1%以上的要求。六是保护地优化工作。绿春县3个自然保护地原有总面积63528.56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0.54%。经过调查评估分析,整合优化调出自然保护地面积5607.84公顷,调入自然保护地面积6711.85公顷,净增面积1100.00公顷,整合优化后绿春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64628.56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0.90%,净增0.36%。七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入村宣传,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挂联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食用野生动物带来的危害等相关情况和科学知识,将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普及到村到寨到人,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八)林权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参与绿春县奥林林业有限公司信访案件的调查答复工作和绿春县牛孔镇破瓦村鲁龙村民小组白革热等人桉树、羊被砍死一案的调查工作,涉及争议面积3917亩,已开发面积1351亩,被桉树农户31户310亩,协助县人民法院找寻涉案林权132宗。会同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成功调处涉林矛盾纠纷30起17889亩,因争议滞补的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共计92.755万元正在兑补中,使群众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二是加大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加快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进程,完成移交林权纸质资料5061份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纸质资料已完整移交到位(除胶区材料外),纸质资料暂存放县林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共享。
(九)定点扶贫工作。我局定点帮扶贫困村为牛孔镇破瓦村委会,部分帮扶责任人还挂钩于牛孔镇阿东村委会。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落实帮扶措施。一是稳定帮扶队伍。我局下派6名驻村队员,挂联干部59名。帮扶贫困户343户,其中:破瓦村委会210户,阿东村委会128户,依期5户。拨付驻村工作经费(食宿、体检等)13.3557万元。二是加强走访帮扶。今年来,干部职工走访共走访6次343户,帮扶资金6.81万元。积极参与疫情的防控,投入新冠肺炎防控经费0.2万元。三是持续开展林业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全村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3950亩;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6.25万元。受益46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8户952人,资金2.31万元。四是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进一步核实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摸清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判断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768,66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68,664.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925,040.02元,增加原因项目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076,368.18元。其中:基本支出24,386,497.39元,占总支出的23.21%;项目支出80,689,870.79元,占总支出的76.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65,961,301.0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86,497.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74,333.98元,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兑补农户资金在项目支出列支,2020年开始兑补农户资金列入基本支出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02,864.75元,占基本支出的5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83,632.64元,占基本支出的4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689,870.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35,635.00元,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兑补农户资金在项目支出列支,2020年开始兑补农户资金列入基本支出列支。2010302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99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项目编制费、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技术服务费等支出;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1,274,865.00元,主要用于半坡乡、骑马坝乡橡胶白粉病工作经费、草原监测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2110507款停伐补助支出11,293,263.37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的支出;2110602款退耕现金29,02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2110605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16,420,822.00元,主要用于苗木款的支出;2110699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2,320.18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的支出;2110901已垦草原退耕还草800,000.00元,主要用于还草资金的支出;2130202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竹鼠、豪猪等野生动物的补偿支出;2130205款森林培育支出897,7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补助资金支出; 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支出3,985,761.41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护林员劳务费等支出;2130211动植物保护支出9,000.00元,主要用于蓝孔雀补偿款;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59,807.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支出;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3,996,331.83元,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和技术员、护林员工资的支出;2240602款其他扶贫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差旅费和防火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76,368.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65,961,301.0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项目编制费、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54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3,08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80,352,33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7%。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1,978,41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生态护林员工资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756.82元,完成预算的5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3,090.82元,完成预算的8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6.00元,完成预算的4.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工作等都安排在食堂,大大压缩成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765.94元,下降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2,960.10元,增长2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726.04元,下降89.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工作等都安排在食堂,大大压缩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090.82元,占97.54%;公务接待费支出8,666.00元,占2.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090.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3,090.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林业生产、营林造林、森林防火、林政执法、能源建设、生态公益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66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6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林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天然商品林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83,63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65,632.64元,主要原因分析以前年度兑补农户资金在项目支出列支,2020年开始兑补农户资金列入基本支出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营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天然商品林等工作的差旅费、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22,149,464.2元,流动资产19,774,094.88元,固定资产原值5,475,81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8,970.1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6,65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95,2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7,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149464.2 | 19774094.88 | 5475814.29 | 985149.01 | 1319700 | 2771995.1 | 398970.1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91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111
附件【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11110957416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