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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626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000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2月19日成立于2月27挂牌以来,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全力破解影响医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国展开疫情防控以来,我局迅速响应部署,积极应对疫情。一是落实医保特殊政策,优化经办服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对本地参保患者和异地参保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的政策;对疫情防控所需要的药品、防护物质等,采取先采购、后备案,线上线下都可采购方式,确保库存充足,供应稳定。二是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认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延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医疗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保金。疫情期间对全县42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减半征收,共1036559.06元。

(二)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一是提高参保覆盖率,稳步推进全民参保。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351人,其中:城镇职工8808人,城乡居民217543人,完成绿春县户籍人口数246001人的91.65%。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6255人已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5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3128万元,个人账户收入2739万元),基金支出549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072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425万元),期末累计结余3346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17823万元,基金支出17144万元,期末累计结余12562万元;二是完善医保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提高到800元,其中:个人缴费250元/人,财政补助550元/人(其中:中央440元,省级77元,州29.7元、县3.3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65元/人。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对不符合和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在降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同时,降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三)深推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效。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充分发挥医保扶贫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医保扶贫政策,持续抓好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拨付;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有效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避免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全面核查扶贫领域医疗费用;积极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边缘户2038人,除服刑1人、死亡3人、戒毒所戒毒1人外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124.8万元;截止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就诊490014人次,总费用1618.56万元,报销838万元,门诊报销比例51.77%。28种慢性病特殊病就诊3822人次,发生总费用81.53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120.68万元,报销107.78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8.3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诊23392人次,住院总费用9579.65万元,报销8704.32万元,报销比例达90%以上。干部职工挂联贫困户138户,各挂包责任人深入挂包户中开展“户户清”、核实挂包贫困户家庭信息、经济收入等情况,落实帮扶措施,宣传医疗保障及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协助村委会对辍学学生进行劝返。

(四)优化经办服务,全面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大力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异地就医6412人次,统筹支付677万元,办理医保关系转接63人次。二是实现离休干部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完善离休干部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绿春县离休干部凭《社会保障卡》《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证》,可以在全省443家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绿春县实有离休干部 6人,发生医疗支出62万元。支付上年离休人员医疗奖励金1万元。三是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安排、部署减税降费工作,确保医疗保障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在疫情期间对全县42家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减半征收,共1036559.06元。四是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力度,提高为民便民服务质量。邀请支付宝、微信服务平台公司业务人员,到4镇5乡进行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培训;组织局干部职工到县城街道商铺、门市、农贸市场等人员较为集中地段,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线上线下等方式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81,027.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1,027.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60,622.33元(财政拨款收入2,060,622.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绿政发[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2019年1-4月份职工工资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162,839.31元。其中:基本支出4,142,839.31元,占总支出的99.52%;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4,246.33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620.33元,占总支出的99.93%;项目支出1,626.00元,占总支出的0.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绿政发[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2019年1-4月份职工工资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42,839.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2,620.33,主要原因是根据绿政发[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2019年1-4月份职工工资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41,977.88元,占基本支出的8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0,861.43元,占基本支出的12.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00元。项目基金主要是用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839.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224,246.33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绿政发[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2019年1-4月份职工工资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40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9,43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其他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事业运行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948.00元,完成预算的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48.00元,完成预算的7.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做2020年预算时预算了100,000.00元的公务接待费,但这笔资金财政未拨付,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026.00元,减少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26.00元,减少50.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原因减少了对乡镇医保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94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7,9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检查工作、培训乡镇医保办及卫生院业务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861.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647.43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绿政发[2019]11号文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19日成立。2019年1-4月份职工工资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95,997.45元,其中,流动资产4,331.15元,固定资产91,666.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5.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666.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997.45

4,331.15

91666.30




91666.3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1111

                   


附件【P020201102363036518332(医保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