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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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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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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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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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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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000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建议,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6、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7、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8、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9、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0、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1、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绿春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绿春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5、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16、承担全县疾病预防和病情处理工作。
17、全县群众疾病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18、承担全县健康扶贫和家庭医生服务数据收集、系统录入以及落实健康扶贫具体工作。
19、承担全县老年人健康事务工作和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规划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20、负责医疗救治。
21、承办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和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过省州考核,得到考核好评;健康扶贫工作完成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纳入统筹大病的筛查、建档和数据录入工作,为这部分人减负脱贫提供了保障,为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动力。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县城,城乡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素养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指导思想,为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临聘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154,718.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607,028.34元,占总收入的98.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7,690.40元,占总收入的1.2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00,984,502.91 元、增长37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586812.51元、增长368.56%,其他收入增加1397690.4元增长931.79%;总收入与财政补助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医院建设项目、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等基建项目补助,特别是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财政大力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防治及相关工作,往年无此项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新冠疫情而收到的社会捐款收入增加,往年无此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553,952.21元。其中:基本支出5,918,287.33元,占总支出的4.87%;项目支出115,635,664.88元,占总支出的9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增加94,299,595.19元,增长346.00%,增长的原因为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554,639.02元,增长10.34%,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3,744,956.17元,增长428.24%,主要为中医院建设项目、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等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18,287.33元。基本支出增加554,639.02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3,910.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377.29元,占基本支出的7.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635,664.88元。项目支出增加93,744,956.17元,增长428.24%,主要为中医院建设项目、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等增加较多。其中:
1、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及脱贫攻坚工作支出490,000.00元;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6,197,464.54元, 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
3、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2,360,074.81元,各项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得到发展;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及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项目支出15,161,451.52元。
5、 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支出600,000.00元;
6、 计划生育家庭各种奖励补助项目支出2,223,997.72元,共补助956人次。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635,443.00元, 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2954人次。
8、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能力建设项目支出400,000.00元,培养全科特岗医生5名;
9、疫情防控相关支出36,329,504.74元;
10、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中医院建设项目等卫生基建项目进出58,9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57,539.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94%。与上年对比增加45,741,618.91元、增长168.69%,主要为中医院建设项目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等增加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6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842,87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1%。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91.00元,支出决算为7,59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91.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3,409.00元,下降8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409.00元,下降81.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量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59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7,5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对接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267.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863.48元,增长14.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新冠疫情的发生导致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1,205,191.04元,其中,流动资产17,305,903.96元,固定资产889,99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2,119,292.00元,无形资产89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490,39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12.36元,在建工程增加61,640,38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120.52 | 1730.59 | 89.00 | 46.44 | 42.56 | 7211.93 | 89.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0,4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0,57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0,4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公开附件报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原因为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11
附件【绿春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表202111220324100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