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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33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0000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法规股、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编制完成《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规划》,按照国家、省、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抓建设进度、抓项目落实质量,全面推进林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的保障工作,审核审批31个建设项目,其中审批永久占用林地面积12.3608hm2,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35.2576hm2,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170.097万元,蓄积4255.8立方米。

(2)以资源管护为抓手,全力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1.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一是强化依法治林,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全面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严守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开展2021年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疑似图斑12个,面积5.5901hm2,违法图斑8个,面积5.7069公顷。其中已查处图斑6个,面积5.0831公顷,涉及12起行政案件;涉及脱贫攻坚、滑坡避让搬迁项目图斑1个,面积0.2117公顷,报件已送至省级,待审核审批;追溯期已过,无法查处图斑1个,面积0.4121公顷,目前除待审核审批图斑外,均已收回恢复林地。二是持续抓好森林督查的核实工作。紧扣围绕“四个到位”,加大对涉林案件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严格开展森林督查,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2021年森林督查遥感判读区划图斑424个,面积339.3771hm2 ,经过现地一一核实验证,2021年森林督查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等违法违规图斑59个,面积30.9197公顷。三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工作。2021年下达专项行动疑似违法图斑1367个,面积784.8270公顷。根据现地结合现状、结合林地“一张图”地类、森林类别在原来的图斑内区划了373个图斑,共有1740个图斑。核查结果: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违法违规的有109个细斑,面积43.9744公顷。目前已将森林督查、专项行动所有数据和报告报省厅审核,并对违法图斑进行归类后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由执法大队收回并监督恢复林地。四是开展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擅自开垦林地、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和森林防火期内违法用火等案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07起,出动车辆97车次,出动人员409人次,移交刑事案件11起,查处面积407亩,收回林地122亩,挽回经济损失168万余元。其中滥伐林木案件22起,毁林开垦案件37起,毁坏林木案件1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32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2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起,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林区管理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方警示一方的效果。五是开展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工作。加强对勐绿高速绿春段和国道219绿春至大黑山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围绕超范围、少批多占、未批先占问题进行查处,查处国道219公路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案件10起,已查处完成10起,查处面积57.7亩,挽回经济损失42.7万元;查处勐绿高速公路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案件17起,查处完成17起,查处面积120.1亩,挽回经济损失96.1万余元。

2.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内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清理整顿工作,整顿云南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阿倮欧滨森林公园等进行了优化。共剔除我县公益林面积5.36 万亩,其中国有4.42万亩,集体0.94万亩;补入0.12万亩,其中国有0.02万亩,集体0.1亩。优化后的公益林总面积111.62万亩,按事权等级分:国家级公益林108.33万亩,省级公益林3.29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1.72万亩,集体49.9万亩。优化后我县公益林面积比原来减少了5.24万亩。

3.全面加强采伐限额的管理。我县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83400立方米。按森林起源分,天然林采伐45400立方米,人工林采伐138000立方米。根据省州的相关政策,集体人工商品林中主伐87700立方米,均分解下达到乡镇。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类型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对权属不清、有争议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相关林木采伐审核、审批权限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林木采伐工作,全年,累计下达采伐许可证173份,采伐蓄积18732m3,出材量16988m3。下发采伐许可证后,林政管理人员,对伐区进行跟踪调查,确保无超量采伐和越位采伐。

4.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控力度。一是做好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巡护巡查、疫情防控等工作。对县境内85家餐饮店、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设置野生动物监测点2个。发放野生动物传统笼养鸟禁养通知600份。制作野生植物宣传展板15块、国家级保护植物展板10块,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标识牌600张,横幅50条,救护池鹭、灰头麦鸡、猫头鹰各1只和放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1只,组织执法人打击非法养殖鸟类,收缴放生画眉鸟30只,移送收缴的1只蓝孔雀到个旧动物园养殖。二是对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形成常态化。上报2起野生动非正常物死亡情况,经调查死因为被凶猛动物捕食所致。三是开展野生动物养殖处置工作回头看。对处置的野生动物养殖户,进行了回头督查,没有发现重新养殖的农户。四是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已完成理赔2020年度发生的野生动物肇事资料241起,已理赔金共计9.263万元;2021年度共收到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70起,目前正在已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5.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森林和草原火灾。2021年,县、乡、村组逐级共召开920场次,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书)49815份;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49815份;森林防火通告书51358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督查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753辆次,人员15985人次,扫防火码3214人次,实名登记13520人次,无人机巡查158架次。年内发生3起火情,比去年同期下降4.3倍。实现了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6.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体系,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红火蚁、微甘菊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针对杉木、八角、橡胶、竹子等病害特征,有效实施有害生物防治6.37万亩,发生率2.2%,成灾率1.46‰,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三是加强检疫监管工作。2021年开展植物检疫执法工作2次,立案一起,结案一起、销毁疫木2立方米。完成种苗产地检疫150亩、木材调运检疫1.043万立方米,复检苗木8.49万株、木材2.37万立方米,检疫、复检率为100%,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州的要求。

7.加大林权纠纷的调解力度。一是抓排查、除隐患,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扎实开展山林权属纠纷清理排查,摸清纠纷山场的面积、地点、四至范围及争议各方的诉求和调处意愿等;及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来访信件和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工作。二是抓调处、重实效,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抓好权属纠纷和承包经营纠纷的化解调处,全力做好协商和调处工作。组织重大争议调处回访,防止和避免争议出现反复。共参与调处山林纠纷12起,因纠纷撤销林权宗地26宗1154亩,协助县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林地20宗450亩,参与审理涉林诉讼案件3起210亩。成功调解天林纠纷4起3446亩,兑付滞留资金20.676万元,协调大黑山镇兑付因纠纷滞留的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资金共32.2624万元。三是抓队伍、强素质,切实提高调处工作能力。通过各种培训、学习,全面提升调处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半年来,全县未发生涉林权属纠纷、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而引发本辖区内群众性聚众闹事,未发生群体性事件、5人以上群体性进京上访事件以及5人以上到省会州府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实现了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3)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

1.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林业产业进展顺利。编制完成《绿春县2021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林业产业项目总体方案》,涉及21个项目资金2077.8万元,其中,经济林果21个2077.8万元。根据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中止部分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林业产业部分项目已调整中止,实际到位资金为702.68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目前已完成,板栗种植200亩、八角种植1.68万亩、橡胶提质增效1万亩、菠萝蜜种植0.3万亩、橡胶提质增效以奖代补12.76万元;澳洲坚果提质增效正在实施中;美国山核桃种植项目属于冬季造林,预计在12月份种植。已兑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25.76万元。

2.退耕还林项目核查工作准备就绪。一是认真做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核查工作。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是50000亩,做好自检自查、林地管护工作,完善好图、表、册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兑补完成第三批补助资金2000万元。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二是认真做好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省级二次复查工作。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是90400亩。全面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补植补种工作,做好图、表、册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兑补完成2018年度退耕还草第二批农户补助资金440万元。确保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验收工作顺利通过。

3.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021年度州级下达我县的义务植树任务为45万株,已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其中:农村义务植树完成41万株,城镇义务植树完成4万株, 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以点带面、一点示范作用,预示着全县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启动。

4.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工作。完成发放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6家、苗圃育苗70亩,出圃各类苗木325万株,为全县造林绿化提供了数量充足优良的种苗,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稳定种苗供应市场,创新育苗机制。

(4)以林业产业生态化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扶贫

1.持续兑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后续补助,2021年兑补5万亩资金2000万元。

2.持续兑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每年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52.48万亩,资金524.8万元。每年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102.34万亩,补助资金1023.4万元。下派4名工作队员到平河镇驻村(折东村委会3人、上平河村委会1人),按时到岗履职。驻村工作队员做好坚守岗位、敬终如始,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5)以自身建设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

1.清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制定《关于成立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绿春县林草局林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林草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目前通过县局和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清理,涉及产业发展类项目33件,资金总规模4344.58万元。并认真做好绿春县扶贫项目资产清单登记工作,目前全县23个橡胶收购站已清理完毕。

2.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林并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抓“两个责任”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林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认真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7份。采取听讲座、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整治毁林种茶、守住绿水青山》《开尔行贿记》等教育片6部,撰写观后感101篇。开展专题党课3次,专题宣讲2次,中心理论组学习7次,学习通报典型案例6次,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1次,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1次,周一组织学习27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文件249份,节前廉政谈话4次,提醒谈话4次。

3.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护林员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我局37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事业工勤人员和9名机关工勤人员相关人事档案填报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材料齐全。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2期共80余人,办理申报职称等级晋级工作5人。二是认真做好技术辅导员及各类护林员管理工作。制定出台《绿春县林业局林业技术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全县共有林业技术辅导员99名,巡山护林员117名,生态护林员2908名。

4.积极谋划好“十四五”项目资金规划。正在编制绿春县生态修复项目、绿春县南亚东南亚生物多样性科研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项目等林业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科研报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预算专业扑火队劳务费47万元,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6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4.99万元(本级财力106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预算专业扑火队劳务费47万元,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6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增预算专业扑火队劳务费47万元,事业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款项的支出。

1.208(类)05(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41.5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47万元,2022年新增1名行政退休人员。

2.208(类)05(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42.4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47万元,2022年新增2名事业退休人员。

3.208(类)05(款)05(项)财政拨款支出84.6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05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退休3人。

4.210(类)11(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53.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17万元,主要退休3人。

5.213(类)02(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230.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7.2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

6.213(类)02(款)04(项)财政拨款支出514.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事业人员招考录用1人和正常薪级工资晋升。

7.213(类)02(款)34(项)财政拨款支出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万元,主要是2022年新增加预算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4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93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4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车辆老化,预新增购置2辆执法用车,预算资金4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主要用于保障林业事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4.51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增加扑火队员公用经费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90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2.49万元,固定资产561.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4.9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0111



附件【110004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0215105352339.xlsx
附件【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专户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