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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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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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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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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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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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发展规划并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指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济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工业、农业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加强集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 为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和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农村公路管理 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建立村、企业及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平安乡镇、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引导农民运用“一事一议”等办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我们认真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围绕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发展定位和县委“一城四区”建设目标,聚焦乡党委“123361”工作思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乡级累计完成固定资产入库1.29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7元,同比增长12%。基本完成乡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疫情防控与强边固防群策群力。一年来,我们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聚焦强边固防“五好五无”目标,落实“四道防线”“五个管住”和“四级包保、十户联动”措施,全面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常态化落实“分组包片、分点挂联、分段巡线”责任,落实日查夜巡、电话微信调度工作。保障发挥好强边固防突击队、党员先锋护村队、网格长、段长、点长作用。严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要求,落实“三非”人员签到制度,遣返“三非”人员3名。各年龄段第二剂疫苗接种率均在100%以上,完成第三剂加强针4685人,“云南健康码”注册率达99.2%,年内开展实战演练2次、全员核检1次、重点抽检2次,全年累计核酸检测39681人次,每周开展一次桌面推演。投资121万元基本建成边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发热哨所、集中隔离场所各1所,投入400余万元建成联防所3个、执勤板房5个、临时留观所12个,全乡疫情防控点调整优化至13个。县乡村投入1万余个义务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物资折资约50万元、项目资金2200余万元建成边境物理阻拦设施。强边固防突击队和县乡村党员干部群众在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中展现了忘我奉献、互帮互助的宝贵精神品质,激发了群策群力、共克时艰的智慧与勇气,涌现了一批可歌可泣、终生难忘的感人故事,全乡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干事氛围空前凝聚。
脱贫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动态监测、产业帮扶、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聚焦全乡119户481名“三类人员”,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累计申请救助事项165项,办结165项。累计投入874万元完成农田灌溉管网47.5公里、猪厩184间,新建改建产业路94.2公里;完成1万亩橡胶、248亩胡椒和283亩茶叶提质增效项目,新植八角1500亩、茶叶100亩,完成二甫倮沙300余亩农田恢复项目,产业基础持续巩固。一批村集体经济项目陆续建成投产,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均实现3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4个、5万元以上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与“三类人员”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年内开展割胶培训2期200人次,半劳力、弱劳力产业技能培训1期65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4136人,发放务工补助71人7.1万元。牛托洛河江峰茶厂“江峰古韵”、多沙茶厂茶叶专业合作社“云端密韵”分别荣获“红河州首届评茶大赛”一等奖和三等奖,哈的大树茶完成“哈的山茶”商标注册和有机认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迈出实质性步伐。
生态文明与人居环境同步提升。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强化护林防火、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严格落实巡山护林、卫生保洁制度,足额发放237名护林员待遇187万元、103名保洁员待遇67.8万元,落实天然商品林补助11万亩110万元、公益林补助23万亩186.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万亩169.5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250亩50万元,对辖区“两江两库九河”开展清河行动4次300余人、巡河率100%,整治河道35公里,清理垃圾30余吨。投资1000万元建成坝溜集镇“一水两污”设施,投资30万元完成垃圾焚烧炉10座,投资200万元建成村庄排水沟10公里,配备垃圾运输车3辆。投入123.8万元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公厕改造7座、户厕改造269户,“一水两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推动。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生态功能持续巩固,全年无森林火情火灾和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环境安全持续良好。
项目建设与民生保障两线发力。坚持项目驱动发展与保障兜底民生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投资1050万元完成二甫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1462万元完成戈兰滩至马尼河15公里三级路面改扩建项目;整合东西部协作资金10万元修缮集镇路灯50盏;投资130万元完成坝溜社区二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744万元完成坝溜移民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移民广场建设项目;大力推进投资940余万元的坝溜集镇“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集镇停车场、老年活动中心、道路硬化、绿化美化等子项目将陆续启动;高压电网火灾隐患排查和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加快推进。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412万元、特困供养金31万元、高龄补助6.59万元、沿边居民生活补助41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金22.37万元、临时救助金26.24万元、孤儿生活救助金7.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金30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应抚尽抚、应救尽救。持续推进“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教育资助政策,全年累计发放“雨露计划”资金23万元76人。深入推进两险征缴和统筹兑补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10678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就诊34736人次,医疗统筹支付788.8万元。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35人,参保率94.5%,养老保险享受1303人,共发放养老保险金194万元。
社会治理与自身建设内外兼修。坚持“党政军警民”携手共创平安半坡行动,根源上打击防范“黄赌毒”,压实缉枪治爆工作责任,学校周边、宾馆、KTV等重点场所得到有效管控。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4件,广开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越级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厉打击各类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天候落实守边固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矿山、胶厂、学校开展专项检查12次。开展防汛减灾应急演练63场次,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防火技能专项培训,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人员财产损害事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道路交通隐患15处,排查整治违规驾驶3次。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主题大讨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有力推进高效服务型政府建设。弹性支出进一步压缩,支出结构更加合理,全年“三公消费”得到合理压紧。乡便民服务中心翻新启用,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广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手机App,群众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困难反映渠道更加畅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完成为民办实事生命防护工程两件,安装高井槽和牛托洛河避雷针3座、戈兰滩至马尼河广角镜20公里,接受县级审计机关专项审计1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持续提升。
五年来的发展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乡人大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乡各族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乡人民政府向全乡各族人民、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向历年驻村工作组、挂联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向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驻军驻警官兵、防疫一线同志,以及关心和支持半坡发展的朋友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五年来推动半坡发展的探索和实践,让我们充分认识到:要全面推动“活力、开放、和谐、幸福、美丽”新半坡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奋斗;必须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在把握政策和服务大局中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引领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守好边关;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半坡乡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半坡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土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 在编实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系统未入库。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8,558,342.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20,904.11元,占总收入的82.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537,438.00元,占总收入的17.99%。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46,163,113.44元增加12,395,228.67元,增长26.8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边境一线项目增多,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363,24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6,269.36元,占总支出的26.69%;项目支出43,516,974.52元,占总支出的 7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51,840,793.35元增加7,522,450.53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边境一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相比往年投入增加,以致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46,269.36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26,124,795.71元减少10,278,526.35元,下降39.3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其他收入科目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160,368.91元,占基本支出的7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5,900.45元,占基本支出的2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16,974.52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25,715,997.64元增加17,800,976.88元,增长69.2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边境一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相比往年投入增加,以致支出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半坡乡项目支出主要有农田灌溉、猪厩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9,313,606.52元,二甫村倮沙村民小组农田建设项目262,000.00元,产业补助项目元2,383,100.00元,阿东瑶寨进村道路硬化项目5,811,830.00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85,254.00元,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62,000.00元,项目前期经费1,350,000.00元,边防基础设施维护费960,000.00元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待验收合格支付尾款,各单位拨入边防基础设施维护费等项目资金陆续支出中。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加强落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05,284.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7%。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26,730,264.02元增加21,275,020.09元,增长79.5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边境一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相比往年投入增加,以致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51,69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314,602.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663,411.94元,财政事务支出330,984.15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17,278.68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7,014.04元,组织事务支出38,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300,00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432.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7,08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367,081.3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67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5,677.44元,就业补助支出194,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1,07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8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6,271.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5,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25,6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234,65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252,002.68元,林业和草原支出200,625.13元,水利支出170,527.96元,扶贫支出14,601,495.52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支出10,7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 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0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5,0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 主要用于其他支出5,05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203,116.7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266.7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5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预算“ 三公” 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1,036.30元,下降5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动0.00元,无变化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8,733.30元,下降57.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303.00元,下降43.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尚未支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266.70元,占79.40%;公务接待费支出41,850.00元,占20.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1,266.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266.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8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级主管单位调研、检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7,668.86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2,098,195.27元增加319,473.59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大换届,相应换届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部门资产总额18,219,620.94元,其中,流动资产13,326,885.94元,固定资产4,710,73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的19,037,518.19减少817,89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2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00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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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219,620.94 | 13,326,885.94 | 4,710,735.00 | 4,042,529.00 | 668,206.00 | 182,0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4,710,735.00 元,比上年度的4,613,526.00元增加97,209.00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购入办公设备。
(2)应缴税费年初数为-14,384.39元,年末数为1,237.11 元,此金额为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未进行,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多缴未退回,故出现多存导致正数,应在2021年汇算清缴。
(3)预付账款年初数为11,656,441.40元,年末数为11,656,441.40元。
(4)应缴财政款年初数为30,583.57元,年末数为1,363.25元,此金额为2021年第四季度利息,应在2022年上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7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半坡乡202210240334349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