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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9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001000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考核;二是负责监督管理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及中介超市运行工作;三是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四是承担绿春县“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六是监督检查指导乡、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规范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配套”服务模式,不断加强政务大厅管理。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有34家,其中专窗22家,综合窗口2个12家。能在政务服务大厅全程办理的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孩准生证、独生子女证、老年优待证、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水电报装、投资项目审批等事项。2021年,我县累计受理办件211871件,其中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办件5704件,乡级为民服务中心累计办件206167件,按时办结率100%。

(2)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1年,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县级可办事项数1294项,其中网上可办事项 1184项,网上可办率98.91%%;“最多跑一次”事项1121项,“最多跑一次”率93.65%;四级深度事项768项,全程网办率64.16%;进驻大厅事项数1138项,“一门”进驻率95.07%;承诺时限压缩率66.57%。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件1345件,其中县级606件,乡镇级739件。

(3)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我县已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建立了44个部门,并为每个部门配置了部门管理员、录入员、审批员三个账号。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县共有监管事项791项,检查实施清单807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有监管行为事项242项,无监管行为事项549项,监管事项覆盖率为30.59%。

(4)“好差评”工作。我县“好差评”平板评价器只有1台,且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未实现对接联通,只能采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扫码、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评价,影响“好差评”覆盖率指标的提升,截至2021年10月31日,政务服务事项评价总数16952件,未评价数量1684件,主动评价率90.96%;主动评价好评率100%。

(5)“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相关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窗口10个,并明确窗口接件、出件等人员。10个主题事项牵头部门已经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各主题需办理的事项,并对事项各要素进行梳理,确保线上线下统一,同时,10个主题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完成了办事指南的编制。目前,10个主题事项都能在大厅申办,办件量累计23件,其中我要开餐馆14件,我要办不动产登记(商品房)9件,其余8个主题暂无人申办。

(6)“跨省通办”工作。一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参照《红河州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梳理了《红河州绿春县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目前我县共梳理了西南五省“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32项办理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对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和再次确认。三是积极与绿春县邮政速递公司对接,确保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邮政速递”服务。四是及时公布“跨省通办”窗口官方联系方式,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放心办事。

2.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

按照“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全网络化流程办理,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项目。2021年,共计受理项目合计228个,投资概算达163.5959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129个,投资概算118.7934个,备案类项目99个,投资概算44.8024亿元,限时办结率达100%;完成代办项目1个。

3.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选取工作

我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禁即入”的原则,采取全部网上入驻和部分实体入驻两种方式进行公平选取,今年,在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项目26个。

4.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行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稳步有序推进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均实现了电子化开评标,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远程异地开评标常态化。项目交易进一步规范化、流程化和智能化,减少了围标串标及人为因素干扰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我县评标专家严重不足的问题,促进了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共进场交易项目52宗,总成交金额31738.93万元,节约资金1232.9万元,增值资金16.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39宗,成交金额29607.49万元,节约资金1203.18万元;政府采购 4宗,成交1983.39,节约资金29.72万元;国有产权交易9宗,成交金额148.05万元,增值资金16.1万元。

5.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

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12345政府热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来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市民的参与率、满意率和认可率,切实把为民服务等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共收到热线办件211件,其中:疫情防控管理类20件,农民工薪资拖欠问题41件,征地拆迁补偿类9件,政策补贴落实类20件,市场监管类17件,环境卫生类15件,交通运输类15件,供水供电类10件,市容市貌规划管理类10件,其他54件。截至目前办结208件,正在受理中3件。

6.“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

一是通过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门口设立宣传点,以及县电视台民族语栏目播报、民族街天发放宣传资料、手机发送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二是在开展脱贫攻坚走访帮扶工作中,所有帮扶责任人引导和帮助农户做好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登记注册;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包片到各乡镇、各部门推广应用 “一部手机办事通”。2021年度,我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查询类办件243490件、办理类办件4912件、预约类办件34件、实名认证数28666人、总活跃用户43088人,实名注册率11.8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0个。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务服务股、行政审批股、网络信息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21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实有遗属补助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8,31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8,311.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新增了6名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常人员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2,818,311.95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311.95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新增了6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支出和正常人员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8,311.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新增了6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支出和正常人员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占基本支出的100%。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1,711.59元,占基本支出的86.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6,600.36元,占基本支出的13.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8,311.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18.84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新增了6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支出和正常人员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9,89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38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03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挂钩村委会对接有关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600.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035.28元,主要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缩减各项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744,831.70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0,761.00(投标保证金)元,固定资产1,294,07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10,588.42元(投标保证金)均为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2021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较多,代收的投标保证金增多。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 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744831.70

11450761





1294070.7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001111

                   


附件【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表202210260345472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