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094
-
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0-26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601000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外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二)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外事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规范外事管理,完善和落实外事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四)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地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五)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县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协助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
(六)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绿春县访问的上呈报告工作。
(七)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绿春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对绿春段界碑界线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外事界务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根据外交部和省、州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陆地边界(绿春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县处级以下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报批。
(八)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九)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
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来县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
(十)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中共绿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绿春县外事办于2002年6月正式成立,2008年7月为县政府组织部门,内设机构4个,都属行政机构,即综合股、礼宾股、边境事务股和涉外事务股。2021年机构改革未做任何变动。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后勤接待、综治维稳、信访、人事、党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礼宾股
拟订外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措施;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对外联络与交流;承担外事活动、文件和文书的翻译工作;指导外事礼仪工-作,负责对全县涉外工作人员进行涉外知识和礼宾礼仪培训;负责指导、组织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办理邀请外国以及港澳地区人员因公来县访问和县内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报批手续;负责办理县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或赴港澳相关事宜,承办县内各部门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和申办护照的有关手续;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政策、纪律宣传。
(三)边境事务股
贯彻执行中央的对越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办关于边境事务和涉外工作的指示,抓好边境管理工作落实;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或参与接待越南边境地区来访代表团(组);审核越南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审核或报批全县处级以下干部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越南的边境地区有关事项;负责中越陆地边界绿春段的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维护国界线及其标志物安全稳定;开展边界管理相关问题及政策等综合调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指导和服务平河、半坡、骑马坝等三个乡镇的边境管理工作,抓好边境外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
(四)涉外事务股
负责研究国际形势、周边形势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利用对外交往渠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协调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县采访事项,审核重要涉外新闻文稿及重要外事活动新闻报道稿件,负责到绿春县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接待和安排来县访问的外国记者和新闻代表团;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培训人员、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士及其他外国人,处理相关的涉外事项;参与处理涉外应急突发事件和各类涉外案件;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的协调工作、处理涉及我县的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报批手续;负责全县“点对点”做好毗邻重点国家友好工作和援助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绿春县活动以及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
3.人员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数7人(财政全供养人员7人),其中:行政5人,工勤2人,退休6人。人员总数与2020年增加1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充分发挥地缘人脉优势,积极开展对越深化合作,促进双方党委政府和民间交流活动。特别是在边境疫情防控、界务工程等方面,双方本着坦诚、友好的态度给予相互支持和配合。
(二)坚持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始终把党管外事原则贯穿对外工作全过程,坚持外事无小事,严守外事纪律,确保党中央对外大政方针、战略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要求在绿春落实见效。二是牢固树立外事工作“一盘棋”思想,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事工作,积极统筹协调各类涉外资源和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全省、全州、全县的开放大局。三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通过外出培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APP、云南外事等平台,不断加强对外事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
(三)坚持“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一是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及中越经济走廊建设。同时,县委外事办以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视野,服务好对越友好合作,全面释放边境地区开放活力。二是厚植地方人脉关系,2021年1月,向越南都龙乡乌马都洪村援助了价值5万元的太阳能路灯。三是加强与越南孟谍县交流会谈,增进双方睦邻友好关系。与越南省孟谍县开展工作会谈20余次、公函往来60余件、签署会谈纪要9份、互致贺电贺信4封。
(四)全力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边境调研,定期不定期深入到边境村寨及时了解掌握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加强与越南孟谍县开展疫情信息通报合作机制。
(五)积极推进界务工程建设。一是为边民学法、用法、守法提供平台,利用平河镇丫口水塘边民互市点区位优势,在29号界碑两侧修建了绿春县“边境宣传走廊”。二是组织实施了新寨通道口至23号界碑边境巡逻路项目。三是修缮中越绿春段31号界碑基座和四周围栏,完成中越绿春段19号界碑、25号界碑修缮前的谈判和项目申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绿春县外事办于2002年6月正式成立,2008年7月为县政府组织部门,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股、礼宾股、边境事务股和涉外事务股。2021年机构改革未做任何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2982.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982.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54477.45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人员工资调整及驻村工作队、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62982.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982.66元,占总支出的75.35%;项目支出4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4.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3236.5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2982.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477.45元,主要原因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界碑护栏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505.72元,占基本支出的8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476.94元,占基本支出的11.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000.00元,即白石头边境巡查便道项目工程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5,289.00元,主要原因外事界务员生活补助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982.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522.5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892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4%。主要用于2010301款行政运行支出1128924.81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0,000.00元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属于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7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2080501款2400.00元,属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款86308.96元,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4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2101101款,属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80.00元,完成预算的6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80.00元,完成预算的9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务用车运行量大大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20元,下降2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00元,减少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元,占45.51%;公务接待费支出9580.00元,占54.4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外事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5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事工作开展中界务人员汇报工作、开展业务、交流工作事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476.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97.46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784.00元,邮电费1889.00元,差旅费38003.00元,公务接待费9580.00元,委托业务费9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其他交通费10957.00元,工会经费9633.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22445.96元,其中,流动资产14358.52元,固定资产净值40808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291.7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9774.73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0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物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22445.96 | 14358.52 | 408087.44 | 408087.44 | 30000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26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2102710164737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