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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7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000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我县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

3.组织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按中越两国政府签订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的监督,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工作。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承担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6.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协助省、州做好我县重点公路、大型桥梁、主要干线公路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协调水路、铁路、民航的建设、监督、维护和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实施行业管理。按权限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9.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客货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12.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4.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组织凝聚力。

(1)认真执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坚持局党组书记末尾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家长制等不正之风。召开党组会议10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2021年组织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大会7次、支部委员会 11次,讲党课活动3次、支委会换届大会1次。结合干部职工大会、“两学一做”、主题党日、四史专题学习、“党史每周学”等活动组织学习党史15次,召开专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1次,参加州党史教育答题竞赛2次,组织四史专题测试2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2次,牛孔平掌街“缅怀先烈颂党恩 、红色基地学党史 ”活动1次,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党日活动1次。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一年来,督查巡察共发现问题3个,其中环保督察2个问题,疫情防控1个问题,3个问题均已形成相应报告,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交通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文件,警钟长鸣,切实守好廉洁自律底线。特别是加大对工程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严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守好交通运输阵线稳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研判分析交通运输领域新情况、新动向,积极回复舆论关切,切实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围绕行业中心工作,推进交通建设。

(1)抓好公路建设。有序推戈奎乡大寨村小组进村道路工程、巴东猪场进场道路硬化工程、绿春县新寨岔路至折东公路、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改扩建工程。2021年下达绿春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总里程62.868公里)7.1公里,下达第一批资金497万元,2021年3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计划50公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涉及交通领域的相关事项,配合勐绿高速、元绿高速、国道219在建高等级公路稳步推进。

(2)抓好公路养护。一是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地方公路养护工作。开展阳金线、平二线、折东公路、大半公路、二甫公路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全年,省、州、县下达公路养护资金2461万元,目前已完成各乡镇农村公路任务分解,并按任务分解稳步推进。清理塌方共计30万余立方米,累计投入汛期应急保通资金230余万元。安装各类标志标牌共696块。同时,做好其他填坑补塘、清理水沟、除草、路边挡墙挡柱刷白等日常养护工作任务。二是2021年下达村道安防工程27公里,下达投资158万元;中央安防工程15公里,省补安防工程12公里,无危桥改造项目。2021年省级下达养护工程资金1060万元,计划建设S212线、三-三线、骑马坝公路大中修工程,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全面推行管护“路长制”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建立路长制公示牌227块,因县级领导干部调整,正在组织更换公示牌。

(3)抓好运输市场管理。以“群众出行更加安全、更加便捷、更加舒畅”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努力抓好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今年以来,出动人数1920人,出动车辆1803辆,进行打非治违行动,罚款总额为345,500.00元(其中:非法客运:192,500.00元,非法货运:153,000.00元),案件数为187件(其中:非法客运35起,非法货运152起)。1-12月发送客运量约43691余人次。

(4)抓好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管理。一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对农村在建项目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11条,已整改11条,加强对辖区内桥梁、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派出了由领导带队对全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塌方、滑坡路段和危桥设立警示牌,加强路政的巡查力度。二是加大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执法力度。结合我局《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切实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检视、再规范、再治理,对前一阶段查纠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总结提升,确保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得到有效落实、取得实效。认真对照整治内容查找问题通过自查梳理,我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14条,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14条,整改完成14条,整改完成100%。将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2021年罚款总额:345,500.00元(其中:非法客运:192,500.00元,非法货运:153,000.00元),案件数:187件(其中:非法客运35起,非法货运152起)出动人数1920人,出动车辆1803辆。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扫黑除恶等工作,充分利用墙体标语、横幅、车站、公交站台、公交车、客车、农村客运车上、主要公路沿线、粘贴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5)抓好路政执法管理。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共清除路障17处,整改安全隐患7处,制止违法建房3处,路政处理案件7起,其中责令整改5起,查处路政处罚案件2起,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3650余份,法律汇编105余本,粘贴标语92余条,为341余人次群众现场解答释疑,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6)“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情况。全力构架“一连二轴三环四对外两小时”路网空间布局。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责任体系;强化路产路权管护执法,突出抓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有效整合资源路旅游路和美丽公路建设,扎实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建立县乡一体化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体系。重点实施三骑公路、大骑公路、大半公路等18个重点县乡道改造工程,继续完善提升建制村“通畅”附属工程,大力推进自然村“通畅”工程,实现自然村通硬化率100%。“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已编制完成。

(7)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2021年,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15次,在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5次, 制定下发《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抓好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绿交发〔2020〕10号)、《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绿交发〔2020〕14号)、组建客运站、 网约车、公交企业、货运企业、打非治违、运输保障6个专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分工,督促客运站、网约车、公交车、货运企业等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一码一卡”扫码亮码、车辆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询问排查乘客行程轨迹等防控措施。做好行业人员“三日一检”核酸检测。积极与市监部门做好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实施留验待检措施,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处置工作。目前,客运站配备红外线测温仪1台,隔离室1间。二是为阻断尽可能的病毒传播源,筑牢全民免疫防火墙。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动员身体素质好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强边固防志愿服务,全局派出参与强边固防志愿者服务队伍2批,累计36人,有2名志愿者长期驻在强边固防一线;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及家属注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注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干部职工共68人,4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未注射(均有证明);三是做好应急车辆调度工作,储备货车20辆,客运车11辆,累计投入30辆次,输送边境物防设施建设民工500人次。开展阳金线、平二线、折东公路、大半公路、二甫公路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实施岩龙至二甫边防公路路基工程21公里,累计投入1300余人次 ,机械240余台次。积极参加边境物防设施建设,投入干部职工135人次。

(8)抓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印发《绿春县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绿春县交通运输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暗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按“路长制”进行分段管理,建立清扫保洁制度。消除交通沿线裸露垃圾,抓好公路保洁工作,全面清除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的污染物,做到日产日清,无裸露垃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排查出公路沿线裸露垃圾点152处,清理145个点约32吨。同时,督促客运站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督促客运站、公交企业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站场、候车厅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做到公共交通工具、站场、候车厅每日一消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基本建设管理股、法规安全股、运输管理规股5个职能股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2021年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绿春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从2017年2月份起退休人员纳入绿春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为此,本单位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在2021年年末决算中没有反映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21年遗属人员9人。

4.2021年,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含1辆越野车,一辆自卸农用车,用于农村公路建、管、养应急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1,791,36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91,362.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比2020年年末总收入254,228,683.93元,减收182,437,321.25元,同比减少7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91,362.68元(基本支出收入5,912,563.23元,比上年收入数5,996,842.68元,减收84,279.45元,减幅为1.41%;项目支出收入65,878,799.45元,比上年收入数248,231,841.25元减收182,353,041.80元,减幅为73.46%),比上年收入数254,228,683.93元,减收182,437,321.25元,同比减少71.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数0.00元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8,608,250.56元。其中:基本支出 5,912,563.23元,占总支出的6.67%;项目支出 82,695,687.33元,占总支出的 93.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完成总支出数241,376,042.15元,减支152,767,791.59元,同比减少6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与上年支出数0.00元无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95,687.33元,其中:

1.绿春县俄批至松东公路、绿春县戈兰新村至多沙三组公路、三猛公路K0-K38段窄路基改扩等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支出66,782,964.33元;

2.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支出5,000,000.00元;

3.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支出10,812,723.00元;

4.界河航道维护工程支出100000.00元。

2021年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3.33%,比上年支出数235,372,804.47元减支152,677,117.14元,同比减少64.8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少,2021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0年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695,687.33元,占总支出的93.33%,比上年支出数235,372,804.47元减支152,677,117.14元,同比减少64.8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少,2021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0年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608,25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比上年完成总支出数241,376,042.15元,减支152,767,791.59元,同比减少63.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减少;二是2021年上级拨入的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数、里程、资金比上年少,2021年开工后在当年完工的项目比2020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63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2,13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3.农林水(类)支出31,02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1%。主要用于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硬化、旅游资源路改扩建、通乡公路窄路基改扩建、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

4.交通运输(类)支出47,325,47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1%。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农村公路县管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界河航道养护、建制村公路改扩建、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5.住房保障(类)支出9,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主要用于通乡公路窄路基改扩建、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91,48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1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351.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因为财政对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批复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217.00元,下降 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00元,下降 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00元,下降0.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了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30.00元,占52.61%;公务接待费支出43,351.00元,占47.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2020年决算数0.00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48,1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与2020年决算数0.00元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48,13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支48,130.00元,增长100%,比2020年决算48,249.00元减支119.00元,同比减少0.24%,主要用于保障直过民族自然村公路通硬化项目、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县、乡、村道养护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43,3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43,3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内公务接待费43,351.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支43,351.00元,增长100%,比上年同期数43,449.00元减支98.00元,同比减少0.22%,主要用于接待公路建设、养护沿线来访群众产生的费用,没有外事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元、与2020年决算数0.00元无增减。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342.6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支出数474,733.88元,减支172,391.28元,同比减少36.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业务活动比上年度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697,156.73

25,782,400.53

16,301,974.82

12,096,786.70

476,553.00

3,728,635.12

35,387,669.6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73,697,156.73元,其中:流动资产25,782,400.53元,固定资产16,301,97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 35,387,669.6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2,006,739.1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09,582.43元,同比减少39.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在建及已完工项目应付未付工程款比上年度少。其中固定资产比2020年年末数16,133,614.82元,增加168,360.00元,同比增长1.04%。2021年没有处置、报废报损、出租的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绿春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财政资金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单位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违法乱纪问题。2021年我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1791,362.68元,支出88,608,250.56元(含2020年结转资金17,036,395.13元),2021年年末结转资金219,507.25元,为项目结转资金。项目支出共涉及4个项目,财政预算安排65,878,799.45元,实际支出82,695,687.33元(含2020年结转资金17,036,395.13元)。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绿春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资金由县财政先拨付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具体项目分别为:

(一)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66,782,964.33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6,920,000.00元,州级安排10,540,000.00元,县级安排19,322,964.33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二)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资金5,000,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5,000,0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0,812,723.00元,中央补助100,000.00元,省级补助2,845,633.50元,州级补助3,867,089.50元,县级安排4,000,000.00元,实施单位为绿春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及9个乡镇人民政府;

(四)界河航道维护工程100000.00元,为中央资金,实施单位为绿春县交通运输局。

按照项目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1年度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4801111



附件【绿春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202212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