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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9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6002601000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布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教育体育交流活动。

(4)、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

(6)、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检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检测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实施方案;负责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8)、负责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协调对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教育体育工作,配合做好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主管全县中小学、职业高中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3)、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了解掌握师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5)、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县重点体育设施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16)、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7)、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开展数据动态工作

持续开展比对核实建档立卡学生数据。积极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建立学龄人口就学和资助状况数据库,加强动态跟踪,保证贫困学龄人口应学在学、应助尽助。经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与学籍管理系统比对,全县共有建档立卡在校生22319人,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在校生15794人,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525人。

2、全力推进义教均衡发展

严格按照《绿春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抓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或视频调度会,强力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各项工作。2021年1月21日,在牛孔镇龙丁小学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议;2021年3月份完成县级自查自评;2021年4月10-12日,州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评估复核组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进行评估复核;2021年5月14日,召开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迎“国检”推进会。2021年6月18日至21日,省级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进行评估复核。目前,我县75所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学校,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均衡9项达标指标的有55所(小学46所,中学9所);9项达标的学校有9所(小学9所);8项达标的学校有11所(小学10所,中学1所);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7、0.28。全县完成“薄改”项目共97项,“薄改”资金全到位17312.84元。

3、合力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组建控辍保学督导和劝返工作组,抽调教体局16位同志蹲点督促指导乡镇控辍保学工作;适时召开控辍保学调度会:分别在2021年2月25日、3月11日、4月22日、5月14日、6月3日、6月19日召开控辍保学专题会或视频调度会;印发《绿春县义务教育阶段依法控辍四步法方案》,启动实施依法控辍保学上门劝返、书面告知、行政处罚、依法诉讼“四步法”,目前各乡镇已执行到“四步法”中的第三步即行政处罚;完善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办法。根据劝返学生意愿,在县职业中学开办的托管班学习培训、送到建水民族师范就读、重新编入相应年级学习等进行妥善管理。截至2021年6月19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学生有41人(在外务工24人,厌学在家16人,早婚1人)。此外,劝返后复学,复学后又辍学的现象较为突出,此类不稳定的有102人。

4、全面落实国家惠民政策

半年来,向挂包帮扶干部发放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册5000册,通过全县挂包帮扶干部向贫困群众进行宣讲教育资助政策;2021年1月至6月10日,安排分管副局长及教育扶贫办业务人员,向村委会干部宣传培训教育扶贫资助政策4期,培训人数329人。5月份,教体局工作人员到绿春一中向高三学生宣传讲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流程。2021年上半年,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3350人50.2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30214人937.789万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7189人962.8978万元,补助营养改善计划餐30068人1202.72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001人120.775万元,免学费1766人70.64万元;中高职教育,截至2021年6月1日,发放“雨露计划”资助金2269人680.55万元。县域中职教育,免学费206人20.6万元,助学金156人3.12万元。

5、加强对接助推东西协作

积极对接东部上海协作帮扶工作,从人才交流,教师培训,捐资助学,援助教学设备等,有力地夯实我县教育扶贫软硬件基础。一是适时对接上海长宁区东西扶贫协作项目有关单位,2021年3月27至29日特邀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代表到绿春县调研洽谈,达成五个方面的帮扶合作意向。二是推进实施和完善东西扶贫协作援助的项目,妥善管理通过东西协作项目争取来的设备设施。三是积极协商推进上海、天津等企业投资兴建我县学校基础设施、资助贫困学生。

6、竭尽所能做好挂包帮扶

一是精选派驻5名驻村工作队员,精准开展驻村工作,有33名干部职工分别在骑马坝乡托河村委会和三猛乡巴德村委会15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成挂包帮对子。二是筹措资金购买水泥100吨,用于C、D级危房户改造,每户补助1至2吨;筹措资金,采购并发放化肥,帮助贫困村民产业提质增效;计划协调帮助5个村民小组安装简易太阳能路灯;适当筹措部分爱心物品,帮助建设一个“动力小站”,助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五个自然村文艺队配备文艺器材。三是挂包队员进村入户开展“户户清”、核查明白卡、共同整治村寨环境卫生、统计贫困农户务工人员信息等工作。

7、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作为贫困县脱贫摘帽考核重要指标,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思路,全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以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均衡十项达标指标为重点,按照省州级复核评估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加快推进完善在建项目剩余工程、企业先垫付政府分期赔款采购仪器设备、分流学生办学等措施,严格按整改时限补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短板,确保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迎检工作。

8、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绿春县教体局将以依法控辍“四步法”为抓手,督促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履行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加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控辍保学;持续落实劝学包保责任制,加强控辍保学督导;完善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办法,持续在县职业中学开办托管班,为辍学复学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逐步实现辍学生“清零”目标。

9、持续抓好学生资助工作

绿春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落实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实现全覆盖,落实从学前到大学的各类教育惠民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不漏一人,确保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得到全程资助,切实减轻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保障学生就学。

10、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按照《绿春县2020年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普通话培训方案》要求,将对大兴镇等6个直过民族乡镇600个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进行普通话培训,完成支付每人300元的务工费补贴。

11、倾力做好挂包帮扶工作

按计划协调帮助托河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安装简易太阳能路灯;适当筹措部分爱心物品,帮助建设一个“动力小站”,助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重点关注今年建盖房子的43家建档立卡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分别是: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本级设6个内设机构:

(1)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本级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机关,核定编制人数为7人,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领工作、指导实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教育领域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工作部署。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检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检测工作。

(2)绿春县电化教育室

绿春县电化教育室,核定编制人数为11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现代教育技术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管理、研究、指导、考核本地区现代教育技术等,为义务教育、幼儿和高中教育服务。

(3)绿春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绿春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人数为3人,主要职责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负责全县各类考试的考务、考籍管理工作,为义务教育、幼儿和高中教育服务。

(4)绿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绿春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核定编制人数为10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外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全县校外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为义务教育、幼儿和高中教育服务。

(5)绿春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绿春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核定编制人数为6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业余体育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全县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为义务教育、幼儿和高中教育服务。

(6)绿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绿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人数为6人,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日常学生资助工作,制定本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并建立档案资料;落实国家、省、州各项资助政策;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为义务教育、幼儿和高中教育服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0,232,205.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2,205.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0,251,421.35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减少财政拨款收入50,019,215.8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21年度减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资金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7,808,614.33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570.01元 ,占总支出的14.99%;项目支出 49,144,044.32元 ,占总支出的 85.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92,822,098.11元,其中:基本支出7,517,862.35元,项目支出85,304,235.76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减少了35,013,483.78元,基本支出增加了1,146,707.6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比上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了12人,项目支出减少了36,160,191.4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项目建设的工程类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4,570.01元。 2020年度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支出7,517,862.35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增加了1,146,707.6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比上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了12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195,018.55元,占基本支出的71.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9,551.46元,占基本支出的28.5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44,044.32元。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304,235.76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减少了36,160,191.44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项目建设的工程类支出,其中:

2050102款支出5,705,972.5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高级中学智慧校园、车库及篮球场建设项目;

2050201款支出4,807,107.43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和补助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奖补;

2050202款支出20,781,377.55元,主要用于从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2050203款支出1,480,315.00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项目;

2050204款支出8,575,000.00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教育补短板建设项目;

2050205款支出594,2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学生的助学贷款代偿金补助;

2050299款支出2,311,836.00元,主要用于平河中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用于优秀教师奖励资金;

2050302款支出87,060.00元,主要用于职教学生东西协作教育扶贫项目;

2050701款支出194,000.00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岁半就读学生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2059999款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州级学科带头和骨干教师奖励金;

2070307款支出107,380.84元,主要用于绿春县东仰体育馆日常运转和修缮项目;

2070308款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80799款支出3,540,000.00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一次性就业补贴;

2296003款支出634,795.0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11人制足球场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7,028,038.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65% 。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35,803.48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减少了35,207,762.1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项目建设的工程类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1,003,16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 2050101款支出6,183,276.6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运转费用支出;2050102款支出5,955,97235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高级中学智慧校园和车库及篮球场建设项目支出;2050201款支出4,807,107.43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支出和民办幼儿园普惠性项目补助支出;2050202款支出20,781,377.55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支出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项目支出;2050203款支出1,480,315.00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改造项目支出;2050204款支出8,575,000.00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教育设施补短板项目支出;2050205款支出594,2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学费助学贷款代偿金支出和优秀学子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助学金支出;2050299款支出2,311,836.00元,主要用于平河中学足球场建设项目、乡村学校从教15年、20年优秀教师奖励金和免费师范生培养支出;2050302款95,083.00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培训费和差旅费;2050701款支出194,000.00元 ,主要用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2059999款支出25,000.00元 ,主要用于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奖励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83,65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绿春县东仰民族体育馆日常运转支出1,083,650.40元,发展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活动支出3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2,45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支出197,543.60元,退休公务费支出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906.56元,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一次性就业补助津贴支出3,54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8,76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金支出318,769.60元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0,860.00元,完成预算的2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70.00元,完成预算的4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90.00元,完成预算的4.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会议和培训积极推行线上进行,另外全面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细化“三公”经费的列支范围,从简办公,节约资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9,042.00元,下降4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724.00元,下降2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18.00元,下降73.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会议和培训积极推行线上进行,另外全面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细化“三公”经费的列支范围,从简办公,节约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70.00元,占78.48%;公务接待费支出4,490.00元,占21.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6,37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车辆的日常运转,其中车辆燃料费3,030.00元、维修费8,525.00元、过路过桥费0.00元、保险费4,815.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9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 4,4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业务科室指导和督查业务工作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270.46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798.32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增加了758,472.14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运转,其中办公费支出83,075.30元、印刷费支出191,650.34元、咨询费支出250,000.00元、水费支出63,200.00元、电费支出11,869.54元、邮电费支出48,209.30元、会议费支出15,123.00元、共外接待费支出4,490.00元、劳务费支出95,597.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02.032.4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70.00元等,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全面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积极实施疫情防控七个专项行动,东仰民族体育馆设定为核酸检测采样地点,产生的费用递增。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绿春县教育体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 24,278,323.00 元 ,其中,流动资产6,626,567.34元 ,固定资产7,451,755.66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10,200,000.00 元 ,无形资产0.00 元 ,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16,577,815.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639.3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了18,207,092.1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278323.00

6626567.34

7451755.66

200000.00

340800.00


6910955.66


10200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4,5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1,5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2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6002601111

                   


附件【教体局(本级)2021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