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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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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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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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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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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0000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草案。
(2)提出绿春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县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绿春县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措施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贯彻落实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经贸外资股、地区经济股、西部开发股、农村经济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价格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执法检查股、安全股、能源股及国防动员股(军民融合股)。
所属事业编制单位3个,分别是:
1.绿春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绿春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3.绿春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加挂绿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绿春县能源局、绿春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绿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全面落实“五个管住”要求,严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成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实现了“零输出、零输入”。一是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建成核酸实验室5个,配备移动检测车1辆,培养培训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49人;后备医院、方舱医院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配备配齐医疗设备,组建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医护团队;二是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建立每日一报制,确保重点入返人员第一时间排查到位、第一时间追踪到位、第一时间管控到位。
2.经济运行顶压前行。认真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国务院33条措施、省政府48条措施、州政府50条措施、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制定落实《绿春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绿春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稳增长措施,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一是抓好农林牧渔业,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4.85亿元,同比增长5.2%。2022年全力抓好全县40.59万亩粮食稳产增产,实现粮食产量11.32万吨;生猪存栏9.3万头,大牲畜存栏6万余头(匹),全县肉类总产1.58万吨;高效推进“一县一业”主导产业(茶叶)品质不断提升,2022年茶叶种植面积24.5万亩,干毛茶产量2.45万吨,实现产值4.8亿元,同比增长14.3%,实施绿色有机茶园1.73万亩,21家茶叶企业通过有机认证,认证产品27个,认证面积1.28万亩,制定了“绿春茶”“高香白茶”生产标准,“绿春玛玉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完成异地造林1832亩,义务植树11.3万株。年内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412份,面积602公顷,采伐蓄积4.8万立方米;受理45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面积233公顷,蓄积6562立方米。二是抓实工业、建筑业,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18.04亿元,同比增长0.5%。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积极做好7家规上工业助企纾困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受困企业有序复工、达产。建筑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定激励措施和政策扶持本地建筑业提质承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本地建筑业拉动县域经济增长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值实现企稳增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11亿元,同比增长11.3%,本地入库建筑业数量增长16.7%。三是抓牢消费、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7.99亿元,同比增长2.4%。扩消费促进中小微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积极跟踪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态势,对县内16家批零住餐企业和3家服务业,一对一服务,点对点助企纾困,深挖发展潜力释放市场活力,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保障。批零住餐增加值分别完成1.93亿元、3.43亿元、0.30亿元、1.15亿元,分别增长16.1%、-5.6%、0.3%、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4亿元,同比下降4.6%。
3.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州级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各类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734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31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85万元);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年初确定的60个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424.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7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51.4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4.48%。协调配合推进元绿、勐绿高速公路和G219改造工程;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绿春县路俄水库等项目基本完工,绿春县老旧小区外围连接道路、绿春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绿春县共达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等项目全面开工,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绿春县北部河库联合供水项目、绿春县俄马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4.5MW余热发电建设项目、绿春京中康养医院建设项目、绿春县服装生产建设项目、绿春县阿倮欧滨大酒店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招商项目进驻绿春、落地绿春,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赴省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4次,省内会见客商56批次,促签约项目10个,协议总投资13.30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8亿元,同比增长18.6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28亿元,同比增长15.6%。
4.财政金融稳中求进。加强勐绿、元绿高速公路等耕地占用税及元绿高速公路的耕地开垦费征收工作;积极做好绿春腾达发展集团公司运转推进工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5.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1亿元,同比增长9.5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量债务余额19.49亿元,政府债务控制在底线范围内。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2.33亿元,同比增长3.76%,贷款余额36.25亿元,同比增长9.16%。
5.两项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和积极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50场次,发布1.3万余个就业岗位信息,转移就业8.3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已转移就业4.62万人),全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精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330笔共计572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同比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32元,同比增长3%。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四个不摘”政策,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利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对标国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4条措施和省级15条强化措施,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衔接方案,申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规划项目514个,涉及总投资15亿元,积极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36个行政村,实施10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典型经验获得州委领导肯定批示;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定点扶贫及省州县118家挂联单位协调投入帮扶资金1.18亿元。制定出台衔接政策文件10余个,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县监测对象2104户8462人(今年新增360户1135人),通过综合施策帮扶,已消除风险1261户5624人,风险户消除率59.93%。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有效申请救助事项累计3929件,办结3862件,办结率98.29%。
7.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蹄疾步稳。全面启动3个沿边乡镇7个沿边行政村48个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1891.43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1891.43万元。2022年以来,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庭院、小广场25000余平方米。重点发展橡胶、香蕉、野生三七、八角、草果、茶叶、重楼等,实现村村有产业基地、户户有增收项目,边境群众经济收入持续稳步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48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545个子项目全面开工、开工率100%,513个子项目已完工、完工率94.12%,34个自然村建设完成,累计投资20032.37万元(其中2022年17931.15万元),支出率91.51%。
8.“9.16”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灾害造成全县9个乡镇1.44余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民房、公路、桥梁、水利、电力、通讯、农田等各项民生工程严重受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受灾范围广、程度深。涉及转移受灾群众156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6亿元。为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恢复建设工作,主要针对受灾程度比较重的大黑山、半坡、大水沟三个乡镇,编制了《绿春县“9.16”泥石流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2022-2025)》,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社会民生事业、以工代赈4大类57个子项目进行恢复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5.72亿元。目前,项目可研已通过评审,正在开展后续工作。
9.“平安绿春”建设扎实有力。深入推进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切实做好护航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确保了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一是常态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2022年,共办理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2起;办理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1起;查获“三非”人员11人并遣送出境;办理涉枪刑事案件17起,查获涉枪嫌疑人20人,全县共收缴各类枪支429支。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2年,全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起,缴获毒品7.43千克;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起,造成经济损失174.83万元,破案15起,挽回金额24.06万元;查处赌博案件5起、涉黄案件5起,立“食药环”刑事案件20起,破获18起。三是全力防范社会治安风险。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2022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048件,调解成功1001件,调解成功率9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常态化、动态化、信息化。四是全面强化社会面防控。强化校园内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屋、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2022年,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890余人,检查旅馆业860余家次、检查出租房屋4160户,其他行业场所410余家次。五是全面强化社会面防控。党建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推进,共设立一级网格9个,二级网格92个,三级网格811个,四级网格4591个,五级网格829个,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进一步构建。
10.生态保护成效明显。一是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优于目标值97.5%,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州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均保持100%,从上半年的全州倒数第一上升到全州第四名,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深入推进“林长制”,完成异地造林1832亩,启动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义务植树工程,创建义务植树基地2个500亩,完成义务植树11.3万株;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已启动实施,正在编制绿春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大兴镇马宗村、牛孔镇模东村等23个村委会荣获省级“森林乡村”称号;三猛乡荣获2022年云南省绿美乡镇、马鹿塘村荣获为云南省2022年绿美乡村。二是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8个,完成企业环保竣工验收3家,排污许可证变更5家,发放排污许可证14家;射线装置场所及其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现场检查12家。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我县10个共性问题和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率70%;正在编制绿春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三是GDP和GEP核算试点有效推进。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开展绿春县GDP和GEP核算试点工作,已完成考核框架初稿,并对照考核方案,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完成了对重要任务和目标的梳理,正在对GDP和GEP双核算三级指标进行进一步筛选和优化。
11.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教育惠民:年内下达普通学校公用经费2573.49万元,受益学生32289人;下达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62.34万元,受益学生254人;全年落实营养改善中央资金3229.6万元,受益学生6.65万人次。医疗保障: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绿春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等卫生健康项目稳步推进;全年农村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45.53%、住院就诊报销比例达80.36%、40种特慢病门诊报销比例达92.28%,划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49.48万人次395.87万元。社会救助: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143.1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465.43万元;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63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2204人、参加失业保险5586人、参加工伤保险12426人、全县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257802张(人)。惠民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作物保险试点,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发展资金2478.39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69.84万元、兑付5186户农牧民奖补资金4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487万元,严格落实116.86万亩322.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111.35万亩847.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政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不断强化。社会保险、社会慈善等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2.深化改革有序推进。有序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健康绿春行动,健全完善重大疫情、疾病防控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税体制、减税降费改革,优化政府债务化解和融资平台;推进统一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绿春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全力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设置123个窗口,22个审批后台,进驻事项1086项,达到事项和人员应进必进,满足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质优化。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水平,累计进场交易项目71宗,成交金额78928.39万元,节约资金3256.38万元,增值资金392.25万元;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一体化网上办理,受理项目295件;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项目公告18个,成交金额39.58万元;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803件,办结794件,办结率98.8%。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党建纪检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行政人数7人,行政工勤人数9人,事业人数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1人。其他实有人数(遗属人员)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4.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收入增加228.37万元,增幅46.01%,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前期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4.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37万元,增幅46.01%,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前期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4.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69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总支出增加22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前期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无预算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及公车平台的正常运转等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单位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8.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23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23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6次,共计接待7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4.8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12.39万元,增长654.31%,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项目前期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813.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4.94万元,固定资产8.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0111
附件【2023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