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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6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0000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林草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造林绿化股、资源林政法规股、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绿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事股、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调查规划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精准脱贫办公室、退耕还林还草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办、林业执法大队、林长制信息服务中心15个股室。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2023年重点工作概述

1.林长制工作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林草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湿地工作,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草原监测评价工作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工作,林林采伐限额指标管理,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林草综合执法工作,林地林权纠纷工作)

4.天然林调查核实暨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

5.异地造林规划工作。

6.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工作。

7.林草种苗资源培育工作。

8.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9.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工作。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补助工作。

11.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期补助工作。

12.开展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的4辆属于特种专业用车(森林防火)。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3.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林长制工作经费、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上述因素的变动导致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公务经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3.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3.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3.87万元(本级财力10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88万元,2023年新增林长制工作经费、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上述因素的变动导致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公积金、公务经费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3.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8万元,2023年新增林长制工作经费、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档晋级以及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列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农林水支出758.2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奖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公务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7万元。其中: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99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6万元,主要用于列支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6.62万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1.87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8.26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万元,主要列支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67.3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7.33万元,主要列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83.87万元)。

30101基本工资246.49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86.35万元;

30103奖金34.95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33.16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6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2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2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67.33万元;

30201办公费37.92万元;

30226劳务费94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0.41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22万元;

30302退休费84.86万元;

30305生活补助16.6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万元,减少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费未纳入预算,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1次,共计接待93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40万元,减少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3辆车均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执法执勤业务用车,4辆属于特种专业用车(森林防火)。

主要用于保障林业事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6.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1.5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增加林长制工作经费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75.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2.17万元、非流动资产223.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58.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9.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40.3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6.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年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0111



附件【绿春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03091113492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