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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8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0000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绿春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部共有五个股室两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所属单位为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促进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保工作各项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机关各项制度,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今年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三是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积极用好约谈、函询等“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活动4次,年内主要领导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班子开展了集体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开展了廉政谈话,就一些苗头性、倾向性、易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共15人次、约谈4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做到提醒到位、批评到位、督促到位。四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注重横向纵向培养人才,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业内训和传帮带等方式,开展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高深、风格良好、运行高效的医保队伍。认真开展每季末开展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内1名干部提任三级主任科员,3名干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1名副局长交流到县卫健局任副局长。五是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安全医保理念。今年7月在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组织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大安全格局》《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等安全知识,强化网络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禁医保专网接入互联网,8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

2、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各项政策。一是精准保障待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我县农村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就诊58.14万人,费用合计为:1840.65万元,基本医保支付838.07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45.45%;住院就诊2.49万人,费用合计为:10299.09万元,基本医保支付8570.7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83.33%;40种特慢病门诊就诊8928人次,就诊总费用合计为:511.72万元,基本医保支付472.2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2.28%。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摸底排查工作,精准筛查特慢病,积极为符合特慢病准入条件的患者办理《特慢病就医证》,保障享受待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为4823人办理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申请,其中:农村低收入人群办理2837人,其他参保人群办理1986人。二是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成效。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认真落实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每月定期将超过监测底线的数据推送至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共推送1-12月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自付累计超7000元765人次,非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自付累计超18636元511人次。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用好用实用到位医疗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共资助参保117992人2026.21万元。大力宣传医保政策,持续抓好低收入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拨付。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医疗保障责任和12345政府热线转办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16件和收到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7件,按时限进行答复,办结率达100%。三是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绿春县医保局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认真执行省、州医保局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相关政策,加强与县卫健局的工作对接,及时收集掌握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情况,按月足额结算和拨付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报送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汇总表及接种信息采集表。2022年,绿春县共划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143828人次1150624元。同时,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开展疫情封控网格化“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好“全民戴口罩”“全民扫码”志愿者活动,抽调1人积极参加元绿二级公路疫情封控执勤点工作,1名副局长到平河镇大马角任联防所所长2年,选派支援平河镇前移卡点5批7人次,到挂联边境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6个月19人次,助力全县疫情封控工作。

3、加强基金管理,落实医保领域各项改革。一是抓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提高参保覆盖率,稳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9003人,其中:城镇职工9065人,城乡居民219938人。基本医疗保收入47299万元,基中职工医疗保险收入5990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7681万元,医疗救助3616万元、离休干部12万元,2023年争取完成参保目标任务和农村低收于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37,681万元,完成预算执行进度37,505万元的100.47%。比上年同期增长6.43%。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明确规定的基本医保目录,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绿春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按州级统一安排部署,绿春县人民医院于2021年、2022年分别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纳入DRG结算管理;严格执行州级DRG经办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及经办管理规程,按要求积极组织经办服务机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视频培训会议和州局组织培训的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新时代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2022年DRG支付方式改革培训,强化培养精通支付方式改革的经办人员。三是根据《红河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红河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红医保发〔2022〕11号)相关要求,开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春新春路连锁店为绿春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零售药店和绿春县“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四是参照省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做到所有经办机构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规范服务流程,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全国、省州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清单及办事指南,扎实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组织辖区内11家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82家)按需在云南省药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集中采购。

4、夯实基础工作,助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按照《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供基本医保、待遇支付、医疗救助等申报受理服务。同时,经办服务大厅按标准化、规范化整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网点覆盖到9个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均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依托绿春县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行政村服务网点,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二是绿春县医保局实现了医保信息平台全业务全流程上线应用,覆盖全县37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定点药店19家,有效覆盖全县20余万参保人。三是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结算,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18家)、一心堂、县医院2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了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减轻群众垫付医疗费用负担。

5、“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制定了《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我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主要通过绿春电视台、绿春融媒抖音、绿春融媒快手等播放动漫视频宣传片,线下则通过在医院门诊大厅、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粘贴宣传海报、播放动漫视频宣传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月活动主题等方式进行宣传,让集中宣传月的宣传作用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年内向两定机构发放海报60余份、宣传折页400余份、绿春电视台播放动漫视频宣传片共128次、绿春融媒(抖音、快手):抖音、快手点赞:116次,在医院门诊大厅播放动漫视频宣传片约200余次;二是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医疗保障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浓厚舆论氛围。7月,与卫健、市监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落到实处;9月,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发现问题的有6家,涉及违法违规费用约19万元;10月,根据《红河州2022年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云南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再一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联合县卫健、县市监组织县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分管医保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共30余名开展政策宣传。同时,按照“落实国家要求,回应基层诉求”的原则召开座谈会,听取定点医药机构对于加强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6条。11月底完成对全县119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全面现场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以及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现场稽核,12月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三家联合开展规范诊疗行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药和过度检查,涉及金额共计7387.29元已拒付,并收取违约金3653.64元。座谈会后选取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2年曝光的部分典型案例和国家飞检云南发现问题进行学习和研讨,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6、优化医保信息平台,稳扎稳打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我县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建设。目前县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19家定点药店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联合乡镇医保办、卫生院,第三方服务渠道等有关单位深入一线开展宣传并指导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有118910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52.18%。二是配合州局组织全县医保系统、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信息编码,及时沟通指导,完成100家定点医疗机构、19家定点药店、447名医生、560名护士、19名药师的信息维护,为形成“全国通用”语言夯实数据基础;三是绿春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一站式结算、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2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6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7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6家。目前,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暂不可以实现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2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1.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34万元(本级财力651.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2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1.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2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23年预算数为29.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类)08(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3.210(类)11(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4.210(类)11(款)03(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类)11(款)99(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10(类)12(款)02(项)2023年预算数为83.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7.210(类)15(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8.221(类)02(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1.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单位人员减少2.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没有算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8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6万元,主要原因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没有放在基本支出而是在项目支出里面。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7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2.19万元,占总支出的83.24%;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95万元,占总支出的3.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占总支出的0.09%。项目支出83.6万元,占总支出的12.84%。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减少8.7万元,下降89.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8.7万元,接待7批次,6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4万元,固定资产30.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76400111



附件【绿春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2023031507074876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