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1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兴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000

绿春县大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二是保证监督职能;三是教育和管理职能;四是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五是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大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三农”主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镇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全镇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7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7元,同比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7.55万元,同比增长0.0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3.39万元,同比增长1.96 %。全镇市场主体稳步增长,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1.我们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一是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构建“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体系,组建1683个网格、覆盖全镇123个村(居)民小组。党员义务护村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强边固防突击队、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东仰大妈、银发先锋”服务队等身影活跃在村村寨寨,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成为大兴最靓丽的风景线。二是方案可行,措施有效。制定细化应急预案,优化人员管控措施,强化应急演练5次,加强卡点值守,建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疫情防控监督队伍“三岗哨”。三是全民参与,筑牢防线。全面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率,60岁至79岁和8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分别达110.59%、91.43%,不断构建全民防疫屏障。四是反应快速,处置果断。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大寨村“12.3”疫情;及时优化调整疫情转段防控措施,把更多的医疗资源向弱势群众倾斜,有效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我们全力巩固成果守底线,焕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一是持续落实防返贫动态帮扶要求。通过开展防返贫集中大排查和“九个”专项行动。2022年共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30户118人,监测对象消除风险159户722人。二是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动态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全镇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四类慢病”患者签约服务率均达到100%。投资66.8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68户,投资19.7万元新建和修复供水工程7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三是千方百计为脱贫群众增收。投资253.84万元衔接资金,为6000余户农户发放鸡苗、鸭苗、鱼苗、八角苗等;按照“外出一人、致富一家”的要求,做实劳动力组织动员、培训和转移工作,全年共培训11期427人,脱贫劳动力培训后就业率达92%。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1611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957个,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稳中有增;优化救助服务平台管理,接到平台救助申请937件,办结937件,办结率为100%,发放临时救助困难群众452人次,办理发放小额信贷234笔1114.15万元,发放贷款金额同比增长47.5%;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经营主体10个,联结农户3272户,推动7家企业与11个合作社“双绑”联结,联结带动脱贫户3802户。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15255.21元,同比增长15.55%;万元以下脱贫群众从2021年底的1289户6595人减少至2022年底的115户527人,万元以上脱贫群众占比达96.93%。

3.我们聚焦项目谋划促发展,展现乡村发展新面貌

始终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深入践行“三法三化”工作法。积极配合元绿高速、勐绿高速、国道219二级路改扩建、路俄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投资21.41万元常态化养护农村道路,投入36万元解决东德进村滑坡治理工程,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出行险”。立足资源优势,践行典型引路法,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契机,投资1120万元打造出牛弄、松东两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2〕示范村,两个示范村的成功打造,成为镇内县外不少游客的青睐和网红打卡点,进一步积累了乡村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宽了群众增收和村集体创收渠道。2022年东西部协作帮扶项目省级考核中,两个村考核总分排名居全州第一位。投资205万元新建和修复牛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阿迪村党群服务中心、东德村活动室等13个村组党员活动室和活动室建设,重启完成马宗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阵地和群众议事场所;投资15万元新建了哈尼高原生物有限公司和工业园区供水水利设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投入184万元云锡集团帮扶项目资金,实施马宗村和腊宗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我们立足产业资源谋发展,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2022年,全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2万亩,完成粮食总产量2.6万吨,农民人均有粮590公斤,进一步夯实了粮食安全基础。以“一县一业” 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结合大兴资源禀赋,优化传统、特色产业布局。投入162.68万元完成三八街、龙丁两个茶叶初制所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有机茶园改造3780亩;全力配合县农科局投资1300万元,实施迷克后山有机茶园改造1400亩、采摘行道扩改建、茶园良种嫁接示范推广、品种改良、雨林联盟认证、茶叶交易仓储场等项目。积极探索“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茶产业发展模式,挂牌保护500年以上古树茶300余棵,实现茶产业发展换挡提速。投资43万元购买22万株八角庙,种植达6300余亩;种植梯田红米2500亩、小米辣100亩、蔬菜30亩;新植黄梨400亩、百香果45亩;发放鸡苗9600羽、鸭苗8600羽;积极探索联动带农富农机制,与文智集团建立产销机制;积极开展“走访带货”、消费帮扶、“金秋助农增收”认购等活动,不断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5.我们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城乡面貌展现新形象

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协同治理力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生态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明确了水库区域禁养、梯田保护等规定,减少面源污染和破坏;坚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着力推进“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水体、乱砍滥伐等行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8.2%。马宗、瓦那两个村被评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巩固提升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镇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来高标准高质量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实施,2022年共建户厕374座、公厕2座,总投资94.8万元;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模式,启动运营三八街垃圾热解处理厂,在全县率先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实现农户自主缴纳垃圾清运费试点。巩固拓展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新“七个专项行动”〔3〕、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积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猪、鸡、牛等迁出村外、县城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爱卫生、讲卫生”的意识。

6.我们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民生福祉富有新成效

一是民生实事落实有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治救助,发放农村和城市低保1549户2932人1110.7万元、特困人员补助58户60人69.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残疾人补贴、高龄补贴、孤儿补助共计318.3万元。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达98.86%;发放养老金4919人共751.4万元,城乡居民和“三类人员”〔4〕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100%。二是医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持续落实教育帮扶各项政策,发放“雨露计划”488人146.4万元、安信助学金和孤残儿童助学金231人27.4万元,享受“两免一补”学生8428人。进一步充实镇卫生院医疗队伍、补充床位、完善乡村卫生室设施,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三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发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5〕的根基,获评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3人。

7.我们始终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平安大兴取得新突破

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工作基本遵循,坚决以最严的举措、最高的标准抓好社会安全稳定这项工作。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缉枪治爆的常态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来信来访回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压实。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全镇1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2件;共调解矛盾纠纷430件,其中主动调解62件,依申请调解367件,涉及金额86余万元,调解成功429件,调解成功率为99.8%。对餐饮、酒店民宿、烟花爆竹经营、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加大排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要求立行整改。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5次,消防安全检查13次。加强农村宗教治理;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强化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调力度,妥善处理各族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综合治理,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等安保维稳任务。大兴阿迪、倮德、瓦那、诺玛阿美、龙丁被评为县级法治示范村,推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兴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镇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大兴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大兴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三)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与管理、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五)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六)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绿春县大兴镇党委

2.绿春县大兴镇政府

3.绿春县大兴镇纪委

4.绿春县大兴镇财政所 (事业参公)

5.绿春县大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绿春县大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绿春县大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绿春县大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绿春县大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绿春县大兴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8,124,78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15,552.24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9,229.82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4,629.22元,增长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5,399.40元,增长1.47%;其他收入增加309,229.8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在职人员工资晋升晋级,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增加309,229.8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上级补助其他收入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207,374.68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8,336.05元,占总支出的44.00%;项目支出32,599,038.63元,占总支出的56.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2,111.95元,增长0.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80,167.44元,增长39.72%;项目支出减少7,008,055.49元,下降17.6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晋升晋级,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08,336.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70,149.13元,占基本支出的77.9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280,167.44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升晋级,增加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38,186.92元,占基本支出的22.02%。与上年对比,公用经费增加2,324,597.5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支出上年没有支出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99,038.63元。与上年对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减少7,008,055.49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目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支付2021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2021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918,511.00元,产业扶贫资金514,999.98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74,544.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3,91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相比减少553,221.49元,下降0.9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没有财政应返还额度支出,所以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65,26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577,787.2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337.25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48,600.00元,代表工作支出375,564.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2,286.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594,603.06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294,603.0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0元。财政事务支出331,893.9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31,893.97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5,607.0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55,607.03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30375.32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30,375.32元,组织事务支出75000.00元,其中: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7,43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347,439.1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1,79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92,405.68元,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00.00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616.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489.28元,就业补助支出2,065,4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65,400.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5,680.00元,其中: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680.00元, 临时救助支出18,30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7,44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737,442.27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23,821.45元,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6,8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32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500.8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3,384.4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116.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9%。主要用于生态保护2,321,380.00元,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2,620.00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186,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871,50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3%。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30,871,500.54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758,177.34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620,500.00元,农田建设支出260,800.0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811,359.07元, 水利支出404,789.95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015,874.1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668,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3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21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0,215.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8.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21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0,21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接待函不接待,除了正常出差,都不派公务用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6,585.16元,增长5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711.66元,增长1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873.50元,增长255.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没有支出车辆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乡村振兴工作检查和其他日常工作业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3,882.34元,与上年对比2,009,402.38元,增长62.32%,主要原因分析是日常维修费及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出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资产总额12,886,692.36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0,497.22 元,固定资产2,886,19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6,955.85元,减少11.4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740.00元。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7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3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3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39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111



附件【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