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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2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9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801000

绿春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并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全县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行财政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全县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决算;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入。

(4)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监管工作。

(5)根据预算安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财政体制。

(6)管理、监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7)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财务活动。负责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

(8)负责全县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协调和监督及国有资产营运工作;组织实施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

(9)管理全县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的评审资格;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中央特别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的管理,管理和指导财政性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和征管改革的指导工作;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以及农口重点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县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工作。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2)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定有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3)管理全县国债工作;负责全县外国政府、世界银行、国际农发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等经济组织贷款的业务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14)制定财税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指导财税、会计、珠算等社会学术团体的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立足自身,找准位置,放眼全局,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以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做到五个确保:一是严格支出预算管理,规范日常拨款程序,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自身负责收入任务并力争超收;三是及时汇总各类收支资料,加强调查研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向领导提供各类资料和文字材料。四是认真、全面、细致进行县乡财政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县乡财政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重点工作,确保预算顺利执行。一是确保明年收入任务完成。加强基础工作、抓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与国、地税、金库协调沟通,分析问题,及时汇报,努力保证全县财税收入征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灵活调度资金。把紧支出预算总盘子,抓好县乡工资统发工作,确保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确保社保等重点支出需要。三是规范支出管理。按照保工资、保社保、保运转的总体目标,日常工作中,严格按下达的预算、支出的轻重缓急和收入的进度安排支出;对追加经费,坚持按县政府和局内规定程序办理。四是配合县委县政府领导积极向省州汇报我县财政困难情况,争取当年各项补助及时到位,尽力争取体制外的各项补助和政策,在收入淡季尽量多争取资金。

(二)做好调查研究,主动当好领导参谋。一是按月及时向领导提供各类资料和汇报材料,针对收支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各月专款和报告及时提出办理意见。二是积极应对新一轮体制调整,对明年的财政收支情况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有关这方面的政策信息,准确掌握县乡及各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状况,确保我县在体制调整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三是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都要由国库集中支付,尽量减少资金拨转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努力树立大局观、服务观,努力协调好与国地税、国库、各预算单位、上级相关部门的关系。对财政工作多做宣传解释,不把矛盾上交;多联系、多沟通,加强相互理解和支持;立足自身,摆正位置,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四)延伸管理触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专项支出跟踪问效。在抓好日常收支工作的同时,做好对国债、支农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做好财税库联网、县乡财政联网,及时掌握各类资料;三是充分利用总预算帐务软件、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规范和效率;四是完善预算管理方面的各项操作程序、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合规性。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财政人力基础。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我县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问题,全县财政干部职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主题,夯实基础,创先争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促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综合与研究股、3.监督检查股、4.预算股、5.国库股、6.行政政法股、7.教育文化股、8.经济建设股、9.农业股、10.社会保障股、11.会计股、12.政府采购股管理股、13.行政事业资产按理股、14.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股、15.非税收入管理股、16.金融监管与合作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绿春县国库支付中心、2.绿春县投融资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87,611.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7,611.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2,136.34元,下降2.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少342,136.34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2022年正常退休3名公务员,1名工勤人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36,256.71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2,818.59元,占总支出的95.47%;项目支出513,438.12元,占总支出的4.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4,935.42元,下降1.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3,226.46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2022年正常退休3名公务员,1名工勤人员)。项目支出减少1,058,161.88元,下降-67.33%;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中央、省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开支办公业务费等,减少用边境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开展边境项目绩效评价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22,818.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32,136.64元,占基本支出的76.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90,681.95元,占基本支出的23.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438.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中央、省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开支办公业务费等,用边境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开展边境项目绩效评价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6,256.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224,935.42元,增长/下降-1.95%,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4,71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2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6,25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生育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4,0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0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预决算布置及会计业务培训会议接待乡镇财务工作人员等、接待省、州业务指导及督查组等相关工作人员,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163.01元,下降4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63.01元,下降40.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预决算布置接待乡镇财务工作人员、接待省、州业务指导工作人员、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接待各检查组等相关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0,681.95元,增加1,217,801.16元,增长88.70%,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2022年正常调资,工作经费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06,028.03元,其中,流动资产81,234.34元,固定资产724,79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629.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648.00元,流动资产减少79,290.8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55,986.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2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64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具体的财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制定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工作。通过日常分工,我们对绩效评价进行了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指标体系建设和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对2022年各项资金的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估评价,对各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考核,形成了数据准确、资料翔实的绩效管理评价实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绿春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801111



附件【绿春县财政局表202312190423238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