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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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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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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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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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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000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草案。
(2)提出绿春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县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发展措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绿春县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措施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措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贯彻落实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具考验、极为不易的一年,压力十分巨大,奋斗极为艰难,成绩来之不易。面对重重困难,全县上下始终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围绕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发展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以“等不及”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快“抢”、加快“干”、加快“闯”,全县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88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85亿元,同比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8.04亿元,同比增长0.5%;第三产业增加值27.99亿元,同比增长2.4%,一、二、三产业结构为24.4:29.6:46.0;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53亿元,同比增长5.8%;工业总产值13.60亿元,同比下降25%;固定资产投资73.28亿元,同比增长1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4亿元,同比下降4.6%;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2.40亿元,同比增长4.5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亿元,同比增长5.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1亿元,同比增长9.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同比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32元,同比增长3%。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全面落实“五个管住”要求,严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成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实现了“零输出、零输入”。一是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建成核酸实验室5个,配备移动检测车1辆,培养培训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49人;后备医院、方舱医院等硬件设施不断完善,配备配齐医疗设备,组建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医护团队;二是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建立每日一报制,确保重点入返人员第一时间排查到位、第一时间追踪到位、第一时间管控到位。
(二)经济运行顶压前行。认真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国务院33条措施、省政府48条措施、州政府50条措施、省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制定落实《绿春县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绿春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稳增长措施,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见效。一是抓好农林牧渔业,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4.85亿元,同比增长5.2%。2022年全力抓好全县40.59万亩粮食稳产增产,实现粮食产量11.32万吨;生猪存栏9.3万头,大牲畜存栏6万余头(匹),全县肉类总产1.58万吨;高效推进“一县一业”主导产业(茶叶)品质不断提升,2022年茶叶种植面积24.5万亩,干毛茶产量2.45万吨,实现产值4.8亿元,同比增长14.3%,实施绿色有机茶园1.73万亩,21家茶叶企业通过有机认证,认证产品27个,认证面积1.28万亩,制定了“绿春茶”“高香白茶”生产标准,“绿春玛玉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完成异地造林1832亩,义务植树11.3万株。年内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412份,面积602公顷,采伐蓄积4.8万立方米;受理45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面积233公顷,蓄积6562立方米。二是抓实工业、建筑业,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18.04亿元,同比增长0.5%。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鼓励工业企业扩销促产,积极做好7家规上工业助企纾困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受困企业有序复工、达产。建筑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定激励措施和政策扶持本地建筑业提质承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本地建筑业拉动县域经济增长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值实现企稳增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3.11亿元,同比增长11.3%,本地入库建筑业数量增长16.7%。三是抓牢消费、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7.99亿元,同比增长2.4%。扩消费促进中小微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积极跟踪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态势,对县内16家批零住餐企业和3家服务业,一对一服务,点对点助企纾困,深挖发展潜力释放市场活力,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保障。批零住餐增加值分别完成1.93亿元、3.43亿元、0.30亿元、1.15亿元,分别增长16.1%、-5.6%、0.3%、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4亿元,同比下降4.6%。
(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投资导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州级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各类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734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31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250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785万元);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年初确定的60个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424.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7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51.4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4.48%。协调配合推进元绿、勐绿高速公路和G219改造工程;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绿春县路俄水库等项目基本完工,绿春县老旧小区外围连接道路、绿春县骑马坝乡通三级公路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绿春县共达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等项目全面开工,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绿春县北部河库联合供水项目、绿春县俄马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4.5MW余热发电建设项目、绿春京中康养医院建设项目、绿春县服装生产建设项目、绿春县阿倮欧滨大酒店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招商项目进驻绿春、落地绿春,县委县政府“一把手”赴省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4次,省内会见客商56批次,促签约项目10个,协议总投资13.30亿元,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8亿元,同比增长18.6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28亿元,同比增长15.6%。
(四)财政金融稳中求进。加强勐绿、元绿高速公路等耕地占用税及元绿高速公路的耕地开垦费征收工作;积极做好绿春腾达发展集团公司运转推进工作。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亿元,同比增长5.6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1亿元,同比增长9.5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量债务余额19.49亿元,政府债务控制在底线范围内。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2.33亿元,同比增长3.76%,贷款余额36.25亿元,同比增长9.16%。
(五)两项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和积极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50场次,发布1.3万余个就业岗位信息,转移就业8.3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已转移就业4.62万人),全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精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个,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330笔共计572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5元,同比增长7.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32元,同比增长3%。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四个不摘”政策,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利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对标国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4条措施和省级15条强化措施,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衔接方案,申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规划项目514个,涉及总投资15亿元,积极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36个行政村,实施10个“党建引领、六村同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典型经验获得州委领导肯定批示;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定点扶贫及省州县118家挂联单位协调投入帮扶资金1.18亿元。制定出台衔接政策文件10余个,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县监测对象2104户8462人(今年新增360户1135人),通过综合施策帮扶,已消除风险1261户5624人,风险户消除率59.93%。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有效申请救助事项累计3929件,办结3862件,办结率98.29%。
(七)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蹄疾步稳。全面启动3个沿边乡镇7个沿边行政村48个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1891.43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1891.43万元。2022年以来,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庭院、小广场25000余平方米。重点发展橡胶、香蕉、野生三七、八角、草果、茶叶、重楼等,实现村村有产业基地、户户有增收项目,边境群众经济收入持续稳步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48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545个子项目全面开工、开工率100%,513个子项目已完工、完工率94.12%,34个自然村建设完成,累计投资20032.37万元(其中2022年17931.15万元),支出率91.51%。
(八)“9.16”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灾害造成全县9个乡镇1.44余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民房、公路、桥梁、水利、电力、通讯、农田等各项民生工程严重受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巨大,受灾范围广、程度深。涉及转移受灾群众156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6亿元。为进一步加快灾后重建恢复建设工作,主要针对受灾程度比较重的大黑山、半坡、大水沟三个乡镇,编制了《绿春县“9.16”泥石流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2022-2025)》,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社会民生事业、以工代赈4大类57个子项目进行恢复重建,项目规划总投资5.72亿元。目前,项目可研已通过评审,正在开展后续工作。
(九)“平安绿春”建设扎实有力。深入推进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切实做好护航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确保了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一是常态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2022年,共办理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2起;办理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1起;查获“三非”人员11人并遣送出境;办理涉枪刑事案件17起,查获涉枪嫌疑人20人,全县共收缴各类枪支429支。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2年,全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1起,缴获毒品7.43千克;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22起,造成经济损失174.83万元,破案15起,挽回金额24.06万元;查处赌博案件5起、涉黄案件5起,立“食药环”刑事案件20起,破获18起。三是全力防范社会治安风险。扎实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四个专项行动。2022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048件,调解成功1001件,调解成功率9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常态化、动态化、信息化。四是全面强化社会面防控。强化校园内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屋、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2022年,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890余人,检查旅馆业860余家次、检查出租房屋4160户,其他行业场所410余家次。五是全面强化社会面防控。党建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推进,共设立一级网格9个,二级网格92个,三级网格811个,四级网格4591个,五级网格829个,基层治理现代化体系进一步构建。
(十)生态保护成效明显。一是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优于目标值97.5%,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州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均保持100%,从上半年的全州倒数第一上升到全州第四名,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深入推进“林长制”,完成异地造林1832亩,启动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义务植树工程,创建义务植树基地2个500亩,完成义务植树11.3万株;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已启动实施,正在编制绿春县城乡绿化美化十年规划(2022-2031);大兴镇马宗村、牛孔镇模东村等23个村委会荣获省级“森林乡村”称号;三猛乡荣获2022年云南省绿美乡镇、马鹿塘村荣获为云南省2022年绿美乡村。二是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8个,完成企业环保竣工验收3家,排污许可证变更5家,发放排污许可证14家;射线装置场所及其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现场检查12家。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涉及我县10个共性问题和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率70%;正在编制绿春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三是GDP和GEP核算试点有效推进。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云南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开展绿春县GDP和GEP核算试点工作,已完成考核框架初稿,并对照考核方案,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完成了对重要任务和目标的梳理,正在对GDP和GEP双核算三级指标进行进一步筛选和优化。
(十一)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教育惠民:年内下达普通学校公用经费2573.49万元,受益学生32289人;下达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62.34万元,受益学生254人;全年落实营养改善中央资金3229.6万元,受益学生6.65万人次。医疗保障:绿春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绿春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等卫生健康项目稳步推进;全年农村低收入人口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45.53%、住院就诊报销比例达80.36%、40种特慢病门诊报销比例达92.28%,划拨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49.48万人次395.87万元。社会救助:发放城乡低保资金7143.1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465.43万元;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637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2204人、参加失业保险5586人、参加工伤保险12426人、全县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257802张(人)。惠民政策:扩大政策性农作物保险试点,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发展资金2478.39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69.84万元、兑付5186户农牧民奖补资金4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487万元,严格落实116.86万亩322.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111.35万亩847.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政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不断强化。社会保险、社会慈善等相互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深化改革有序推进。有序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健康绿春行动,健全完善重大疫情、疾病防控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税体制、减税降费改革,优化政府债务化解和融资平台;推进统一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绿春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全力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设置123个窗口,22个审批后台,进驻事项1086项,达到事项和人员应进必进,满足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质优化。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水平,累计进场交易项目71宗,成交金额78928.39万元,节约资金3256.38万元,增值资金392.25万元;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一体化网上办理,受理项目295件;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项目公告18个,成交金额39.58万元;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803件,办结794件,办结率98.8%。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党建纪检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经贸外资股、地区经济股、西部开发股、农村经济股、基础设施发展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价格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执法检查股、安全股、能源股及国防动员股(军民融合股)。
所属事业编制单位3个,分别是:
1.绿春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2.绿春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3.绿春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不属于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因此所属事业单位没有单独公开预(决)算。
加挂绿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绿春县能源局、绿春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绿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37,44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7,443.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16,283.07元,增长67.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16,283.07元,增长67.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497,858.67元。其中:基本支出5,169,843.67元,占总支出的33.36%;项目支出10,328,015.00元,占总支出的66.6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76,698.07元,增长73.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0,543.07元,增长23.70%;项目支出增加5,586,155.00元,增长117.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9,843.67元。同比增加990,548.07元,增幅23.8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比2021年预算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2,959.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6,884.28元,占基本支出的8.64%。2022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人均支出206,793.75 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28,015.00元。2022年比上年项目支出增加5,586,155.00 元,同比增幅117.81%。主要原因是:2022年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328,015.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涉粮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00元;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支出7,000,000.00元;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0,000.00元;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4,700.00元;2021年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8,000.00元;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500,000.00元;救灾物资储备经费支出100,000.00元;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资金支出64,9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60,41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7,858.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576,698.07元,增长73.72%,主要原因是:2022年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39,12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奖励金、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42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业年金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03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绿春县共达水泥有限公司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60,000.00元;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4,7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物管费和水电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603,00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绩效工资、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国内债务付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偹备经费、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资金、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7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0.00元,下降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0.00元,下降2.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协调和召集各乡(镇)相关业务人员整理数据、整理材料、上报项目等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84.28元,增加127,278.63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国内债务付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8,138,006.70元,其中,流动资产18,049,439.28元,固定资产88,567.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4,483.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57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1111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