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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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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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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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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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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000
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项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继续加压奋进,经济建设稳中有进。
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我们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实现经济建设总体平稳。2022年全镇财政总收入16781.96万元,同比增长50.44%;全镇财政总支出16148.24万元,同比增长38.85%;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99.18万元,同比减少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4.34万元,同比增长5.4%;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54.64元,同比增长12.2%。
2.聚焦强边固防,抓好疫情防控,守土固边有成效。
坚持防得住是硬道理、防得好是硬要求,全面构建起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设置53个执勤卡点、291名值勤人员及4批共119名州级强边固防突击队员,24小时轮班值守,坚决守住边境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设置9个联防所110人专职队伍,严格落实五级段长制,组建“四级包保、十户联动”网格化管理体系,引领712个网格落实“一牌三卡四清单”制度,深入开展 “敲门行动”,加强“三非”人员管理,落实每日两报到。在边境村寨广泛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等活动,增强边民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民意识、国土意识,成功申报2个省级强边固防示范村。累计修复物理阻拦设施375处,完善防下挖设施75处。不断完善边境技防设施,在严管区安装路灯110盏,监控探头19个,配备热成像仪10台。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调整防控方案,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出入县境和重要场所查验“两码”,严格控制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大力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理念,建成平河丫口水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269间和平河卫生院核酸检测实验室,配置负压救护车,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完成疫苗接种58794剂,60岁以上人群整体接种率99.04%。牢牢把疫情防在境外、控制在境外,有效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抗疫中展现了平河担当。
3.狠抓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有成效。
统筹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着力推进以“使命召唤,守边精神”、“边境雄关,开放前沿”、“千年跨步,幸福新歌”、“撸起袖子,振兴发展”四个主题为架构的规划系列,投入资金1.2亿元持续打造5个沿边行政村35个自然村实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项目;投入资金661.48万元,启动实施咪霞甲岩村、东角阿八寨“党建引领、六村同创”项目;投入资金1500万元实施“四位一体”国门酒店;投入资金650万元实施梅尼新寨功能提升建设;投入资金327万元彩票公益金,修建边境村委会活动室及路灯安装、车里村委会车里村小组多功能活动室建设、平河村委会上巴东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筹建“振兴平台”公司,高标准多渠道打牢融资融产基础;稳步推进 “蔬菜联盟”种植示范基地,投入资金130万元完成略马村委会梯田红软米加工厂提升改造;投入资金200万元启动实施香辛料烘烤基地建设;投入资金55万元完成车里澳洲坚果示范基地等。围绕创建全国卫生乡镇,大力抓好市政设施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平河镇民族广场,综合停车场、人行健康道路、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项目,推进集镇人居环境提升。
4.多措并举抓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有成效。
按照州委“六个一批”要求,制定“村村有方案、户户有措施”的万元增收作战图,实施万元以下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专项行动,全镇591户3290人低收入脱贫人口实现收入过万元,完成率92%。其中,“短平快”项目有序推进,人参果、小米辣等产业成效初显;中草药产业持续推广,莪术、重楼等规模初具;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促就业、激动力效益向好,常态化安置公益岗位50人,新增公益性岗位117个;组织689名群众参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实现就近务工增收344.5万元。创新路径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全镇累计识别“三类”监测对象299户1263人;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上累计申请救助502件,办结494件,办结率为98.4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学生辍学实现动态清零,年度资助学生“两免”4745人,享受“一补”2528人;“雨露计划”补助3批237人74.3万元,有效防止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深化“挂包帮”联动帮扶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建设帮扶、消费扶贫资金其中专项申报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挂钩帮扶资金661.48万元。继续选聘17名防返贫监测对象为生态护林员,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52.5万元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8050万元,发放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480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21户,发放补助资金26.8万元。全镇饮水保障率达100%,脱贫人口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均达到规定标准。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5.产业转型积蓄新动能,强化致富根基有成效。
狠抓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扎实推进春耕生产,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年内完成水稻播种面积1.5万亩、玉米播种面积1.6万亩、各种豆类种植面积2500亩、高粱种植面积2200亩,蔬菜种植面积1500亩、木薯种植面积2000亩、杂粮种植面积1000亩;花生种植面积800亩、水产养殖面积3500亩。设立6所村级线上商务分站积极入网,加快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突出香辛料、中药材、生态养殖,加快产业组织化、有机化、品牌化转型发展,依托绿春县合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4家中草药专业合作社,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引进百部、黄精、莪术为主的中草药,新植2000亩;种植香蕉、人参果、百香果等的热带水果,种植5000亩。紧扣产业联农带农惠农实施环节,实现边境村集体经济突破性创收,边境5个村委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十万元以上。重点实施上级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光伏扶贫发电覆盖11个村,预计收益65万,实现贫困村产业全覆盖。
6.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有成效。
坚持把稳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9640人,转移率64%,申报农村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奖补资金5.7万元。全面抓实社会事业发展,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2221人,参保率96.81%;收缴养老保险16264人,参保率98.86%;完成乡镇卫生院和11个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配齐乡村医生20人和药品80种以上,对全镇3160户15588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巩固落实路长制、“河(湖)长、林长制”等工作职责;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448.39万元;陡坡生态治理项目9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313.92万元;一次性种粮补贴三批次共计151.21万元;草原生态和禁牧补贴资金82.7万元。积极营造“村村是岗哨、户户是哨所、人人是哨兵”的守边固边氛围,共发放2589户12515人边民补助金2363.3万元;发放1088户1761人农村低保金519万元;发放113户561人临时救助金15.85万元。持续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修缮电影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演出6场,利用“全民阅读日”开展“亲子共读一本书”活动,形式多样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平稳度过森林防火期、雨季防汛期,储备无人机、雨布、棉被等10余种防汛应急防控物资。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等开展工作,消防、气象、搬迁安置、档案、史志等工作不断加强,双拥、边境管理、国防动员、国家安全、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7.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成效。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平河村、大头村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人被评为绿春县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建成主题广场18个,活动阵地22个。实施“国家形象、中华符号”主题墙画绘制项目5个,覆盖全镇12个村社,边境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引导、教导”功能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改善、改观”有成效,实现了大幅度的同步匹配提升。建立健全应急叫应机制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举措,扎实推进矿山和尾矿库、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实现连续36年无重特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抓实抓细防灾减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开展防汛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加大对涉毒、涉枪涉爆、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制品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针对边境地区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邪教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为基层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8.持续深化担当作为,作风效能建设有成效。
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实施干部作风转变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向镇党委、镇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年内公开政务信息906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群众诉求件2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项目办、纪委办、乡村振兴办、疫情防控办、综治办、人大办、人居办、医保办、产业办、计生办、财政所、公路管理所、国土所、劳保所、民政所、兽医站、文化站、农技站、安监站、林业站、水管站、科协。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平河镇人民政府
2.平河镇财政所 3.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平河镇水务服务中心
6.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平河镇国土和城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平河镇人民政府
2.平河镇财政所
3.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平河镇水务服务中心
6.平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平河镇国土和城镇规划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819,63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87,809.22元,占总收入的94.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31,822.57元,占总收入的5.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263,859.73元,增长50.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469,506.86元,增长59.82%,增长原因是乡村振兴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的推进,导致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大幅增长;其他收入减少3,205,647.13元,下降26.41%,减少原因是部分单位转拨资金方式转变为通过对口科室以财政拨款的形式下达,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年度 | 收入年初预算数 | 收入预算执行数 |
2021年 | 13086000.00 | 111555772.06 |
2022年 | 14494762.05 | 167819631.7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482,398.34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6,943.87元,占总支出的13.73%;项目支出139,315,454.47元,占总支出的86.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183,062.29元,增长38.85%,增加原因是支付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款74,616,177.88元、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项目款25,7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146,100.60元,下降29.21%。人员经费17,453,426.87元,比2021年的25,795,961.99元减少8,342,535.12元,减少32.34%,原因是本年度村社区干部63人的工资不再随财政统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13,517.00元,比2021年的5,517,082.48元减少803,565.48元,减少14.57%,原因是财政库款紧张,无法及时支付,导致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4,329,162.89元,增长6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型项目较去年增多,支付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款74,616,177.88元、强边固防TSW及抵边联防所项目款25,740,0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66,943.87元。与上年对比 下降9,146,100.60元,下降29.21%。人员经费17,453,426.87元,比2021年的25,795,961.99元减少8,342,535.12元,减少32.34%,原因是本年度村社区干部63人的工资不再随财政统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713,517.00元,比2021年的5,517,082.48元减少803,565.48元,增加14.57%,原因是财政库款紧张,无法及时支付,导致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53,426.87元,占基本支出的78.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3,517.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315,454.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329,162.89元,增长6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边境小康村及强边固防建设项目多、任务重,支付大量涉农资金及其他项目款,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81,700.00元。其中边境技防项目专项资金181,700.00元,用于太阳能无线监控摄像头设计安装;绿春县平河镇强边固防边境TSW建设项目资金9,500,000.00元,用于平河镇边境物理阻拦TSW八个标段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47,609.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1%。与上年相比增加57,359,135.57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分析是随着乡村振兴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的推进,导致项目款支出较多,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797,56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7%。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8,229.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237,384.62元,财政事务支出439,660.24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09,444.66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03,563.16元,组织事务支出89,2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4,44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244,445.2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3,45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3,955.12元,就业补助支出1,299,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93,50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6,681,459.05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646.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52,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389,860.00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7,663,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9,072,22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909,919.7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2,083,493.80元,水利支出646,078.82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8,466,575.01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5,966,15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68,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5,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505,560.00元。
23.其他(类)支出9,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其他支出9,500,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84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9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41.5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941.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846.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9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941.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库款紧张,无法足额审批单位提交的授权支付申请,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6,248.89元,下降50.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205.00元,下降1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043.89元,下降84.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库款紧张,无法足额审批单位提交的授权支付申请,我单位仍有十余万公务接待费用尚未报销,因此导致公务接待费用骤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852.57元,减少2,614,394.64元,下降64.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包含村级账户上年结转的财政拨款1,024,000.00元,且本年度村级工作经费仅下达往年的半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3,992.06元,会议费13801.00元,培训费2,650.00元,公务接待费27,941.51元,工会经费76,0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905.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37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1,5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部门资产总额97,717,060.56元,其中,流动资产6,915,476.29元,固定资产9,812,36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582,331.88元,无形资产406,889.9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765,42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9,698.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62,401.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9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339,433.7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中办公费40,370.00元中,20,370.00元是5个边境村委会党建工作经费、10,000.00元是乡镇党校经费、10,000.00元是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桌椅、塑料管、报刊、档案盒等办公用品的费用。
(2)预付账款年初数为5,531,076.41元,年末数为5,780,514.41元,本年度冲销以前年度结转的预付账款39,650.00元,新增预付289,088.00元,其中72.97%为平河镇村集体经济养殖场森林植被恢复费,26.34%为强边固防民工工资,0.69%为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费。
(3)平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120.00元,具体构成如下:临时工工资250,620.00元、优秀公务员奖金及三等功奖金7,500.00元。
(4)平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明细表”的抚恤金227,601.2元,是平河镇退休干部陈岩斗的抚恤金。
(5)平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明细表”的助学金10,600.00元,是发放给在校残疾学生的助学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四级包保、十户联动”:县级领导包保乡镇、乡镇干部包保村、村组干部包保组、组党员干部包保户的县乡村组四级垂直串联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以10户网格户为1个网格组,由1名网格长联系,建立工作直接联系制度,横向串联管理。
(三)“一牌三卡四清单”制度:一牌即村级网格长所佩戴的胸牌,全称为“绿春县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网格长胸牌”;三卡即“网格户明白卡、门牌联络卡、政策明白卡”。“网格户明白卡”明动向,“门牌联络卡”明邻里,“政策明白卡”明政策;“四清单”即在抓细“三卡”的基础上,建立“人员清单、车辆清单、房屋清单、实物清单”数据库。
(四)“三非”人员:指通过非法入境方式进入中国境内进而非法居留抑或实施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
(五)“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在全县范围 内逐年打造一批集基层党建、产业振兴、民族团结、平安和谐、文明新风、生态宜居“六位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六) “三类”监测对象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1111
附件【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表20231220032434018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