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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752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⑵、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州、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绿春、法治绿春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⑶、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⑷、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⑸、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协调指导督促全县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⑹、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⑺、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代管县法学会。

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⑼、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⑽、完成县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绿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题主线,以不断提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能力为努力方向,以维护政治安全、边疆稳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目标,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绿春、法治绿春。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先后4次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议题讨论研究,先后召开了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县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暨县委平安绿春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会、县委议边暨边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等,就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与乡镇、成员单位签订了《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政法机关“3+3+3”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牵头、分析研判、专报快报3项机制,开好专题研判会、汇报会、动员会,落实县、乡、村“一线工作法”),同时,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2022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就领导干部提拨任用、晋职晋级、评先争优干部考评等向县委政法委征求意见53次2351人。

(二)全力防范化解边境安全风险。 边境乡镇组建了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中心。 边境乡镇对边境派出所(抵边警务室)、联防所、边境一线防控卡点(执勤点)“划片分段”,实行防区责任制。 整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公安边管民(辅)警和联防员、本地民兵等力量,以“3+1”(3名干部职工+1名联防员或民兵)混编整组方式前移边境线执勤点巡逻值守。强化抵边村寨常态化核酸筛查。常态化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开展边境管控、疫情防控“以案释法”公开审判活动2次;制定并落实《绿春县边境疫情防控管控奖惩办法》等文件,兑现群众举报奖励2起2万元。实现境外了疫情“零输入”。

(三)全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深入推进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抓实打击零星贩毒和收戒吸毒人员攻坚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二是推进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突出关注易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琐事口角、山林土地、损害赔偿、资源权属等民间纠纷,着力提升预警研判、化解研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和恶性命案发生。三是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店铺23家次,制作宣传片2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新媒体账号转发、推送各类防诈骗案例、宣传漫画和信息100余篇,未收到“12337”以及上级交办线索,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涉养老诈骗案件。四是推进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专项行动。

(四)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一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县乡村调解资源,深入开展矛盾多元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半坡乡利用周五赶集日和家长接学生回家的契机,建立“周五赶集日”制度,党政班子轮流“坐班”,面对面开展释疑解答,现场化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2022年,半坡乡无到县到州赴省进京信访人员,实现了“零信访”。县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诉前委派调解运行顺畅,诉前调解案件339件,调解成功211件,调解成功率达62.24%。二是深入排查化解房地产、劳动关系、民间融资、山林水土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防止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形成连锁反应。2022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017件,调解成功973件,调解成功率95.7%。

(五)全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一是强化社会面防控。三分之一警力下沉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开展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街面上,提高见警率、管控率、处置率。强化校园内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屋、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每天投入1个机动巡逻查缉组和1个平安小站开展巡逻防范和接处警工作,共接受群众求助65起。二是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严打各类枪爆违法犯罪,确保不“打响”“炸响”。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约谈客运企业5次,查验车辆4.21万余辆次,查处现场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32072起,查处饮酒驾驶131起,醉酒驾驶72起,曝光145起。

(六)全力深化平安绿春建设。一是加强和创新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党建引领、六村同创”工作,以“六有、八无、十到位”为基本要求,稳步推进平安和谐示范村创建工作。以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行业、平安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县城构建“乡镇—社区—片区—小区—楼栋”五级网格体系,农村构建“乡镇—行政村—村小组”三级网格体系,共设立一级网格9个,二级网格92个,三级网格811个,四级网格4591个,五级网格829个。实行县处级领导挂乡(镇)、各级干部包村、党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实现党建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网格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绿春县委政法委机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一个,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为11532531015209544D,无变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其中:行政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事业编制(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含行政工勤人员涉密不属于公开范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34,661.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4,661.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6,877.01元,下降23.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6,877.01元,下降23.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元 ;其他收入 0.00元 。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拨款数减少,项目工程量减少(州级下划的项目款经费调整到实施项目的半坡乡政府和平河镇政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34,661.06元。其中:基本支出4,105,215.06元,占总支出的92.57%;项目支出329,446.00元,占总支出的7.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75,557.12元,下降32.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282.12元,下降15.54%;项目支出减少1,420,275.00元,下降81.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项目款主要是用于涉及边防基础设施维护款、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执勤干警慰问金和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部分经费(2021年余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5,215.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2,895.80元,占基本支出的7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2,319.26元,占基本支出的27.34%。(我单位支出的办公费:大额支出主要是用于拨付各乡镇写请示的工作经费如妇联2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大黑山镇政府:3万元;半坡乡政府:3万元;平河乡政府:13万元用于开展边境疫情防控、开展综治维稳调处工作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44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用于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执勤干警慰问金和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2021年余款,因涉密不公开),边防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的部分工程款(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4,661.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06,658.01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财经纪律规定,单位的经费因为不能实行二次转拨,指标直接拨付到各级开展工作项目的实施部门,由项目单位直接设施经费管理,所以本年度拨款收入比2021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2,91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中共绿春县委政法委机关开展相关工作运行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6,1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的维护工作(此项目涉密不公开);

4.公共安全(类)支出5,2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开展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2012年度的余款,此项目涉密,不公开);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27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2022年度1-12月委机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17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2022年度1-12月机关在职人员的单位部分的行政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用于事业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主要(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10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贯彻落实过”仅日子”、压减非刚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元,支出决算为95,7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1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工作,综治维稳、信访安保及政治安全协调和反邪教等工作,因必须出县到州进昆、下到基层开展工作,增加2022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的精神,履行勤俭节约的号召,逐年压缩接待费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74.00元,下降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37.00元,增长7.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3.00元,下降17.6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工作,综治维稳、信访安保及政治安全协调和反邪教等工作,因必须出县到州进昆、下到基层开展工作,增加2022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接待相关政策的精神,履行勤俭节约的号召,逐年压缩接待费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强边固防、边境管控、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维稳处突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以增加了公车使用费用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州级对口工作组检查督查、开展边境管控工作调研,各乡镇对接综治维稳工作和强边国防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并且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有所下降。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319.26元,减少681,906.34元,下降37.7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原因分析主要是:年初预算本年度委机关的工作经费,有部分工作经费没有直接下划到本单位,因财经纪律规定,单位的经费因为不能实行二次转拨,经费指标直接拨付到各级开展工作项目的实施部门,由项目单位直接设施经费管理,所以本年度拨款收入比2021年度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40996.26元,其中,流动资产198283.65元,固定资产17034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38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6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0996.26

198283.65

1703484

0

2

0

1703484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表202312210726158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