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2765
-
发布机构绿春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2-25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000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局是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稳定;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高位推动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绿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扩大)会,听取全县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暨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高位推进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措施。县公安局党委把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公安主责主业,围绕六项重点工作,锚定“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工作目标,细化完善方案措施,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攻坚“百日行动”精准发力。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公安机关精准研判,深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开展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治”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发现打击、源头整治、末梢防控、干预处置和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运用“红黑榜”考核评比、末位表态发言等机制,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整体效能。
二、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一是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斗争。启动最高等级情报研判,组建党的二十大安全保卫情报信息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敌情意识和对敌情报收集,严密防范美西方、周边敌对势力及境外反华势力渗透。今年来,开展分析研判153次,搜集上报情报信息70余条,上级采用30条(情报16条、信息14条);依法管控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关联组织2个,严防美西方对我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情况。二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围绕“吃、住、行、消、藏”等环节精准发力,常态化开展涉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反恐怖宣传“五进”活动和应急演练,严厉暴力恐怖活动。今年来,搜集上报情报信息29条,深入乡镇督察9次、单位100余家次、重点行业场所1500家次,签订告知书73份,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人次,组织开展反恐应急处置演练3次。三是深入推进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斗争。全面开展邪教、“非法宗教”专项清查行动,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制,切实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的分析和研判,严防发生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识别邪教、防邪、拒邪、抵邪的能力,铲除邪教滋生蔓延土壤,强化社会面邪教反宣品排查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开展2轮摸排清查行动,共走访涉邪教、非法宗教村寨20余个,排查涉邪教、非法宗教人员300余人,清查印刷厂、书店及物流寄递业等重点单位20家。四是强化重大敏感案事件政治把关。成立了绿春县公安局涉政敏感案(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办案队伍的专业化、实战化水平,今年以来组织业务培训1期,全县未发生涉政敏感案事件。五是筑牢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发挥情报信息专班会商研判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和“415”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治重点人排查管控,加强重大突发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从严管控、封堵、删除网络政治有害信息,加强对涉政领域敏感、热点、负面网络舆情的管控,严防负面炒作。今年共巡查发现上报本地网络舆情29条、境外涉政舆情15条,落地核查上级通报的2起网上线索,协助查处破案件2起,深挖扩展上报线索4条,成功处置了三猛辅警执法网络舆情炒作。
三、深入排查化解突出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基层派出所多元化联调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三查四告知”“一标三实”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围绕我县突出的邻里、婚恋、借贷纠纷等,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365起,调处358起,调处率98.08%;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稳控,严防发生重大敏感性事件。启动高等级情报研判机制,盯住涉稳定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了“涉访人员、精神病肇事肇祸患者”等重点人员的包保稳控责任和日常稳控措施,完成了全局2253名重点人员的系统巡查工作,发送公安提示函247份,下发督办通知104条,提醒912条,签收反馈拒出预警108人次,巡查1438人1689次,收治精神病患者72人。实现了“本地不聚、北京不去、跨省不串、网上不炒”。三是滚动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深入分析我县各领域风险隐患,每月滚动摸排突出矛盾风险,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在党委政府领导和统筹下,联动有关部门化解、疏导,严防形成矛盾交织叠加、向社会稳定甚至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今年以来共排查梳理上报重点领域风险隐患22条,整理上报的《绿春县公安局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情况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四是强化情报预警。发挥公安机关情报优势,密切关注全省、全州各类涉稳、涉访群体动态,强化对我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持续跟踪管控,及时预警重点信访人、特定利益诉求群体信访维权21条,严防形成聚集和跨区域串联,不断巩固深化公安信访攻坚化解成果。
四、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一是着力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全面加强边境管控,强化“一线堵、二线查、三线控”和抵边巡逻防控,围绕“环州、环县、环边”建设目标,全县共建圈层防控点位29个(环州8个、环县11个、环边10个)和战时启动卡点5个,守住了疫情“零输入”底线。二是常态化开展“打跨”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县共立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办理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案件2起,查处违法人员3名;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1起,查处违法人员5名,核查劝返1人;受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起,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损失174.83万元。立案数同比下降4.35%、破案数、抓获数、损失数同比上升400%、800%、8.99%,训诫“两卡”人员12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4.06余万元,线索核查20人,上报线索12条、训诫“两卡”人员12名,核查列管人员30人;查获“三非”人员11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嫌疑人1人,办理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案件2起,查处违法人员3名。联合县检察院深入三猛乡开展“三个公开”宣传活动1次,形成强有力震慑。三是加大边境查缉防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16个联防所、214名抵边联防员(专职联防员50人、轮值联防员164人)在边境管控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38个执勤防控点的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进出辖区人员、车辆、物品检查。疫情防控以来累计投入警力53868余人,查验车辆171万余辆,累计查验人员342万余人,查处涉疫政案件29件,行政处罚50人(行政拘留15人,警告7人,行政罚款28人)。四是强化“智慧警务”建设。统筹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及边境立体化技防项目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启动绿春县“智慧警务”一期项目,筑牢大数据发展根基。规划圈层防控及流调溯源技防设备78套(结构化枪机60路、球机5路、车辆抓拍14套),建成19个点位37套设备并已推送州局视频联网平台,剩余部分已纳入绿春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
五、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控网。一是扎实推进命案防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命案侦破“一长双责制”,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联排联调机制,组织集中排查化解一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管控一批高风险重点人,将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化解处置在初期,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配合服务救治精神障碍患者72人。今年来全县仅发生致人死亡案件1起,命案防控工作效果显著。二是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突出问题。聚焦故意杀人、贩毒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涉枪爆违法犯罪,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赌以及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46起,破获317起,破案率71.08%,与上年立案数同比上升21.2%,破案上升114.19.7%(上年同期立案368起,破148起),破案率上升30.8% 。受理行政案件312起,查处227起,查处率72.76%,查处各类违法人员263人。破获毒品案件11起,抓获15人,缴获毒品7.43千克。办理赌博案件6起,刑事处罚11人,行政处罚51人,收缴赌资23万余元。查处涉黄案件5起,拘留5人,罚款3人。立食药环刑事案件20起,破获18起。三是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以涉枪涉爆重点地区摘牌整改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打枪爆违法犯罪,全力消除枪爆隐患。今年以来,累计排查涉爆单位112家次,五金店、物流寄递等435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45处,全县共收缴各类枪支739支、子弹52211发、炮弹1枚、手榴弹13枚、雷管18枚、铁砂1912克、铜炮弹180克、炸药11.5公斤、火药1984克;办理涉枪刑事案件18起,查获涉枪嫌疑人20人;通过网上线索排查研判破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3起,兑现举报奖励奖金2800元;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17次,排查隐患点29处,约谈客运企业5次,检查客运企业6次。查验车辆42100余辆次,查处现场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32072起,劝导8863余起,查处饮酒驾驶131起,醉酒驾驶72起。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摆放展板15场次,发放安全头盔2000余顶,开展警示教育20次,受教育3800余人,曝光事故案例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145起。四是加强重点部位、物品和场所管控。一体化推进“三查四告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等行动。加强宾馆酒店、寄递物流、煤、电、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监管、检查;强化校园及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护学岗”制度,全面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今年以来累计出动警力4630余人次、警车1280余辆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976余人次,清查宾馆酒店1029余家次,KTV、娱乐康体等场所1584余家次,出租房屋12546余间,查处旅馆业未按规定实名制登记4起,运用《反恐怖主义法》处罚重点单位2家,下发各类提示函183份。五是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严格落实“情报研判”“应急指挥”“安检查控”“巡逻防控”四项机制以及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警务机制,充分利用警务指挥调度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对全县每日接处警、案件发案、维稳信息等情况进行收集研判,为服务实战提供支撑,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界面上,提高见警率、管控率、处置率,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及处置能力和打击精准效率。今年以来共投入警力1586人次,共接受群众求助65起,巡查夜市烧烤店、烧烤摊点累计5186家次,巡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累计1180家次;“高峰勤务”PTU定点值守出动警力353人次。
六、及时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牵引推动作用,将指挥中心、维稳专班、战支中心职能进行整合,专班实体化运行,始终保持社会治安防控一级加强勤务,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常备一个应急机动单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成功应对了大黑山镇“9.16”“9.19”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救灾减灾工作,努力把自然灾害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及时高效稳妥应对各类突发案事件。
七、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深化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采取“一案一评”、限期整改等执法监督手段,对存在执法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和通报,构筑了多层面执法监督机制案件审核。今年来,审核行政案件309件、刑事案件417件次、警情45件,下发整改意见771件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完成大黑山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牛孔派出所执法办案改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加强法制民警实战大练兵,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工作情况。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4次,参训人数300余人次;送教上门20次,参训人数53人次。
八、强推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十五”项目规划的有利时机,完成了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9个乡镇派出所功能区设置和办案区智能化改造;完成了县局警体馆县级批复立项和戒毒所基建项目前期可研报告等工作,全面提升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九、坚持政治建警筑牢队伍忠诚警魂。严格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民警职工观看和建、许洋、郭建、“孙小果”“乔氏家族”等系列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彻底肃清和建、许洋、郭建、刘云辉等流毒影响,不断筑牢公安队伍忠诚警魂。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今年以来,推荐提拔4名乡科级正职、4名乡科级副职,免职4人,平级调整充实了12个岗位;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决定表彰奖励51名民辅警,极大激发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反恐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垂直部门4个,分别是: 1.绿春县看守所 2.绿春县拘留所 3.绿春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4.绿春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下设6个派出所,分别是: 1.大兴派出所 2.牛孔派出所 3.大水沟派出所 4.大黑山派出所 5.三猛派出所 6.戈奎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绿春县公安局。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绿春县公安局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科信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反恐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下设大兴派出所、牛孔派出所、大水沟派出所、大黑山派出所、三猛派出所、戈奎派出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无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6,072,78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30,697.24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089.09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2,394.93元,增长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0,305.84元,增长0.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2,089.09元,增长0.00%。原因分析:2022年支出部分中包含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崩漏没能支付被财政收回额度部分,2022年申请返还,所以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6,188,650.52元。其中:基本支出46,314,206.67元,占总支出的82.43%;项目支出9,874,443.85元,占总支出的17.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66,470.60元,下降9.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7,968.47元,下降10.78%;项目支出减少10,474,439.07元,下降51.47%;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原因分析:2022年无更多的项目资金支出,导致年度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14,206.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41,167.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3,038.73元,占基本支出的8.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4,44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1,96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30,69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减少6,137,352.88元,下降9.8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导致很多支出无法支付,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880,95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8,54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19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9,84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72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80,656.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4,065.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4,840.00元,支出决算为1,694,72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80,65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4,06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县批复资金只批复本级财力安排资金不含上级补助资金,故支出会远超于预算数,且经财政通知预算数要少于往年数导致预算数变小,但是由于我局车辆老化严重,购置新车辆和产生的维修费用增多,导致决算数远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4,482.47元,增长1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719.98元,增长0.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1,776.45元,下降2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4.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具体出国开支。
2.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0,656.0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因公务用车老化严重,日常警务活动需要车辆频率高,故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2年无这方面的支出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6,529.45元,减少100,974.87元,下降2.67%,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内控制度管理,节约各项开支;加之2021年受财政库款紧张原因,导致很多支出无法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4,021,101.71元,其中,流动资产5,026,084.48元,固定资产57,869,506.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114,210.7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1,300.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0,755,973.5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7,903.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086,735.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5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2,5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301111
附件【绿春县公安局表202312240811146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