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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84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01000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重点工作概述: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恢复期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信息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健康扶贫工作完成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纳入统筹大病的筛查、建档和数据录入工作,为这部分人减负脱贫提供了保障,为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绿春县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即: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958,86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7,204.00元,占总收入的54.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81,657.7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3.6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13,364.94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疫苗接种费、核酸检测费纳入本单位事业收入,因此总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3,606.89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入新冠肺炎专项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613,570.18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管控的开放导致门诊住院患者暴增而增加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66,187.87元,增长1,203.20%。主要原因是: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22年拨款18万元疫情防控资金给本单位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年度

2021年

2022年

增减值

涨幅%

总收入(元)

8,345,496.82

10,958,861.76

2,613,364.94

31.31%

财政拨款收入

4,163,597.11

5,997,204.00

1,833,606.89

44.04%

事业收入

4,168,087.58

4,781,657.76

613,570.18

14.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52,365.50元。其中:基本支出7,912,182.36元,占总支出的73.59%;项目支出2,840,183.14元,占总支出的26.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5,928.63元,增长8.98%。主要原因:疫苗接种工作、核酸检测工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增加了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5,588.61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最低工资收入调整等导致我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因此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70,340.02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新冠肺炎专项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12,182.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7,725.26元,占基本支出的4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4,457.10元,占基本支出的53.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0,183.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兑付村医州级工资:12000.00元、兑付村医省级工资:72000.00元,兑付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75000元,卫生院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2581183.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7,204.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78%。与上年相比增加820,346.89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2名在编人员、财政拨入新冠肺炎专项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资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项目专项经费增加,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82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公务经费: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825.9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87,43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其中:乡镇卫生院支出:2751781.2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70791.83元、公共卫生支出:1807043.26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821.99元。主要用于列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各项支出,日常运转的商品和服务各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3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39727789.58元,其中,流动资产8695115.15元,固定资产9715077.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4374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8327.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2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其他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72789.58

8695115.15

9312877.07

2731198.64

135048.43

6848830

74374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6101101111



附件【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表202312280837409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