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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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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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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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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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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1000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研究民族、宗教理论和重大问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决策依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3.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
4.了解掌握县内及周边民族、宗教方面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民族、宗教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事项。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8.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抽调人员到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办工作,负责起草和拟定我县《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绿春县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示范单位推荐命名工作。2022年,我县荣获云南省第四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称号。
2.抓好宗教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执行《绿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点)工作制度》,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工作制度;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等为重点内容的宗教理论政策知识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行规范管理;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宗教领域维稳安保专项排查行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3.扎实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加快推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六个目标,落实《绿春县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29.62万元,实施平河镇平河村委会下平河村、阿者独红村,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腊苏格吗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加强边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植,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巩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工作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所属单位1个:绿春县民族研究所,不属于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因此所属单位没有单独公开预(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266,25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6,253.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721,194.80元,增长31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21,194.80元,增长314.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收入调整增加。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收入比上年度(2,636,309.11元)增加208,831.23元;
二是项目决算收入增加。2022年农林水支出决算收入比上年度(4,387,504.00元)增加23,708,18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462,698.17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763.57元,占总支出的8.57%;项目支出28,764,934.60元,占总支出的91.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322,339.25元,增长159.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7,711.65元,增长19.37%;项目支出增加18,884,627.60元,增长191.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门决算基本支出比上年度(2,260,051.92元)增加286,502.35元,增加原因:2022年度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标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度(9,880,307.00元)增加18,884,627.6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边境现代化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22年度部门实际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共4个,比上年度增加2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决算支出27,296,197.00元,比上年度支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增加18,198,39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7,763.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2,572.54元,占基本支出的8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191.03元,占基本支出的15.39%。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2,171.5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0,759.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64,934.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2022年实施了平河镇平河村委会下平河村、阿者独红村,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腊苏格吗村共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共支出27,296,197.00元,其中:2022年绿春县平河镇平河村委会下平河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7,583,097.00元;2022年绿春县平河镇平河村委会阿者独红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支出4,048,300.00元;2022年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7,618,300.00元;2022年绿春县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腊苏格吗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8,046,500元。
2.创建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业务合作项目,投入300,000.00元。
3.举办绿春县沿边行政村国家通用语言培训,投入117,000.00元。
4.拍摄制作《哈尼族与茶》纪录片,投入200,000.00元。
5.实施平河镇新寨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投入资金100,000.00元。
6.平河镇平河、新寨村委会,半坡乡二甫、哈的村委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经费投入140,000.00元。
7.修缮绿春县灵愿寺和开展民族宗教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611,737.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2,698.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322,339.25元,增长159.16%,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度(2,519,551.11元)增加502,033.68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标增加及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增加等原因,因此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度(419,551.12元)减少207,477.20元,减少原因:2080501款项上年度决算支出有一笔抚恤金230,596.40元,本年度只有退休人员工作经费支出4,000.00元,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三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度(101,694.69元)增加10,674.45元,增加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因此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决算支出也相应增加。
四是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度(9,099,562.00元)增加元19,016,131.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增加。2022年实施了平河镇平河村委会下平河村、阿者独红村,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腊苏格吗村共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比上年度增加2个项目,因此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支出比上年度增加977.32元,增加原因:因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上年度住房保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012301款项,本年度把住房公积金预算追加部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到2210201款项,因此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1,58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2,372,343.19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961152.16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411,191.03元);2.项目支出649,241.60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绿春县灵愿寺修缮等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07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36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115,6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6%。主要用于:一是2022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共支出27,296,197.00元,其中:2022年绿春县平河镇平河村委会下平河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7,583,097.00元;2022年绿春县平河镇平河村委会阿者独红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支出4,048,300.00元;2022年绿春县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7,618,300.00元;2022年绿春县骑马坝乡杯倮村委会腊苏格吗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支出8,046,500元。二是平河镇折东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费12,496.00元。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807,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191.03元,增加338,818.01元,增长443.6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和委托业务费增加。2022年办公费支出49,991.74元,比上年度增加22,834.74元;印刷费支出 74,847.00元,比上年度增加68,167.00元,委托业务费116,200.00元,比上年度增加116,2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847,941.16元,其中,流动资产749,473.00元,固定资产98,46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9,326.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808.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1111
附件【P02024050730613299607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