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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97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000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和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普法办、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协助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参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9.协助州司法局做好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法治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12.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科技信息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531015209528P。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工作计划,我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以依法治县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集中宣教小组为主力军,利用县城和各乡镇民族赶集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绿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局通过五大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完成了县乡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在县政府网站、省机构编制网站上进行了发布。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并利用网站以及96128热线、县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载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纳入政务网上服务大厅平台管理,努力促进“一站式”及网上并联审批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加强与县委编办、纪委监委的配合,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窗口办事能力明显提高,较好的解决了办事群众“两头跑”的问题。三是推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县长热线)工作情况。12345(96128并入)热线具有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意见建议征集、民意调查等功能,由“12345”一号受理,按照职责进行分办、转办。四是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情况。“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涵盖了财政、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卫计、医保等30个部门,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户籍管理、社保、缴纳水电费等均可通过办事通进行办理和查询。五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并不断完善。实行县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清理,我县所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形。

3.人民利益至上,抓好基层维稳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二是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为确保“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社会稳定,以“促和谐、防激化、保稳定”为目标,对四镇五乡展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三是抓刑释安置帮教工作,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我局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必送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做好上报、备案登记等。四是抓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监督管理。五是抓扫黑除恶工作,严查“两类”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4.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努力打造“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着力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依托云南12348法律法律智慧网,运用“互联网+”,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体系平台,努力完成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各重大节日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好律师年检注册、服务企业、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和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州的要求,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按照要求,积极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5.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我局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化教育,强化管理,优化机制,加强监督,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干部职工静心凝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系统全面、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政治信仰 。

三是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做好保密工作。对单位网络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网络运行安全。同时确定2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负责涉密文件的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0.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621.78万元对比增加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事业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0.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0.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21.78万元对比增加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事业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0.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54万元,与上年621.78万元对比增加18.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事业人员,经费收支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463.6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经费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普法宣传业务经费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0社区矫正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社区矫正人员经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12法治建设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法治建设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失业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4.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11.48万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8.8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预算。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但2024年本级财力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公用用车运维费,原因是车辆运维费一直都是用上级补助支付,所以出现了公务用车运维费无预算,但车辆保有量为5辆的现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部门基本支出为: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2.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部门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18万元,与上年73.2万元对比减少4.02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法业务宣传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司法局资产总额77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万元,固定资产743.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6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1500111



附件【180019绿春县司法局20240312091006057(修改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