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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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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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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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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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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0000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措施,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帮扶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脱贫人口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工作,协调推进行业部门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帮扶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统筹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评估检查等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下设5个股室1个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5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政策法规股、项目与规划股、行业扶贫股、社会帮扶协作股;1个中心为绿春县扶贫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三类”重点监测对象,统筹兼顾脱贫户和一般农户,把深入推进和创新八种途径贯穿防返贫监测帮扶全过程,通过全面摸底排查、锁定监测对象、完善监测机制、优化动态监测、落实帮扶措施、扩大“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及时开展定向帮扶,及早消除返贫风险,确保年度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持把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放在重要位置,聚焦全县脱贫人口、“三类”监测对象以及一般低收入农户,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措施,通过“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培育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劳动力稳岗就业。
3.全力推进补短板抓发展促振兴。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补齐以水电路讯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加快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农村文明新风提标扩面,实现“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基本实现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质、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创新,不断推动绿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加快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优势产业布局,推进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形成片区产业化,产业规模化。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实施特色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有机化、品牌化发展。实施高标准农田保护建设,抓好深度农业综合开发。抓实田园综合体建设,运用山、水、林、田、路、河等自然空间布局,探索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模式。
5.抓好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务工信息动态监测,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培训资源、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技能资格认定,统筹人社、农科、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好帮扶资源,抓好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扎实开展就业组织化工作。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和用工企业的对接,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大力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帮助脱贫劳动力就地就业。
6.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积极培育壮大设施农业、特色种养、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搬迁户坚决发展增收产业,实现搬迁户持续稳定增收。结合集中安置区特色产业、安置区用工项目、劳务输出项目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抓好搬迁点社区综合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就业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服务、儿童之家、综合治理等公共设施建设,让搬迁群众在新的家园能够安居乐业。
7.持续激发社会帮扶活力。深化东西部协作,坚持“绿春所需、长宁所能”原则,聚焦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就业帮扶、智力帮扶、文化帮扶、乡村振兴、社会帮扶等七项重点,主动加强与上海长宁区的沟通交流,拓展东西部协议工作领域。优化中央和省州定点帮扶。压实县级挂联帮扶责任,务必明确阶段性挂包帮责任清单。实化各类社会帮扶,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绿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民间资本优势,合作共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争取和吸引更多中央和省州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绿春振兴。
8.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农民主体地位原则,借助东西部协作和高校定点帮扶机遇,联合开展村庄分类规划,实施“万吨水泥进农村”行动,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村貌革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0.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7.76万元,主要原因:1.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专项资金由上年度的300万元缩减至100万元;2.脱贫攻坚县级配套资金由上年的29.15万元减少至0万元;3.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不在本单位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10.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0.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7.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专项资金由上年度的300万元缩减至100万元,2、脱贫攻坚县级配套资金由上年的29.15万元减少至0万元,3、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不在本单位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0.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不在本单位预算,2、脱贫攻坚县级配套资金由上年的29.15万元减少至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专项资金由上年度的300万元缩减至1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支出30.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3(类)05(款)01(项)支出230.3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领导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职工出差、下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租车费等支出;
4.210(类)11(款)01(项)支出20.0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99(项)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3(款)01(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医疗补助支出;
7.213(类)05(款)99(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动态监测暨返贫风险防控生活补助支出;
8.221(类)02(款)01(项)支出22.4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9.208(类)08(款)01(项)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3万元,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县级配套资金由上年的29.15万元减少至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388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9.14万元,固定资产19.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5.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900111
附件【180021绿春县乡村振兴局2024031204145018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