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98
-
发布机构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13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0000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掌握、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环食药领域犯罪案件。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管理机构调整后,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设5个内设中队(综合勤务室、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及1个派出机构(绿春县公安局黄连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认真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党性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着力净化森警大队政治生态,积极提升绿春森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坚持从严管党治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密结合森警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新的有效途径,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实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森林公安队伍。
(三)加强环食药领域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协作联动,协同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清查整治。不断加大环食药法律法规宣传,逐步提升群众环食药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县域内涉森林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药品、食品、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领域等违法犯罪,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2.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2.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2.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款2024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款2024年预算数为2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01款2024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199款2024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5.2210201款2024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6.2040201款2024年预算数为318.0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辅警工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18.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了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做到非必要的公务接待不予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1.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做到非必要不配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4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业务保障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7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9万元,固定资产25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2.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2000111
附件【180043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