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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春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143628-40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绿春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3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大抓电商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全县统筹,整体推进”总体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绿春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拓宽农特产品网销上行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农村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再添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建设较为完善的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9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44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28个,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镇)农村物流配送中转站9个,行政村农村物流配送点44个,实现乡(镇)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站点全覆盖;农村电商培训达到3000人次,农村产品流通成本不断降低、供给效能不断提高,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20户以上。

三、推进方式

采取“州级统筹+县级主导”的方式实施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政府是项目推进和项目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由县工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牵头,县农科、供销、邮政等有关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 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依托现有电商产业孵化园和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改造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按要求设立配套的电商公共服务功能区域,运营维护绿春县电子商务大数可视化子平台,对接州级电子商务大数据可视化系统,配备可视化数据展示大屏设备,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门头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绿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识标牌;与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衔接,形成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积极配合州里做好电子商务云服务系统数据收集、平台系统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运营管理职能,指导和督促本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2. 建设改造9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对9个乡级电商服务站进行“一站多业”的功能性改造提升;建设44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服务站负责人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乡农民残疾人和农村党员中懂电商、会经商、敢于创新创业的年轻人。门头悬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xx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的标识标牌。具备为村民提供农产品营销、网上代购、农产品代销、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电商知识和政策宣传等功能。乡(镇)服务站还应具备指导就业创业,服务村级站点和开展农产品营销、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扶贫产品、代理普惠金融业务等能力。(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引进专业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地方物流龙头企业,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 2000平方米集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和配送物流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含冷链仓储配送中心,提供共享冷链设备,为产品提供冷链仓储配套服务),主要建设一套综合物流园区和一套“城乡村三级网络”综合物流网络体系,统一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城乡物流“统仓共配”,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配合州级建设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系统,指导和督促本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建设9个乡镇电商物流配送中转站,44个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点,与乡村服务站点融合形成“多站点合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1.区域公共品牌的打造。打造全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围绕推进茶叶、红米、石斛、八角、草果、胡椒、野生香菌、野生沭耳等特色农产品开展打造“印象绿春”“生态绿春”等1-2个区域公共品牌的计划,达到红河州区域公共品牌准入标准并纳入州级区域公共品牌,推进农产品在线化、互联网化和品牌化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建成区域公共品牌及营销体系。建设地方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制定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产品牌化的市场流通标准,强化农产品标准维护和管理,紧紧抓住沪滇合作的契机,认真开展好与上海企业的产销对接工作,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农产品精准营销和品牌宣传,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升级,研究制定产品、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对接线上第三方电商平台与线下传统销售渠道,构建农产品多渠道、立体化营销模式,实现农村网络零售、农产品网络零售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

2.构建农产品溯源体系。运营维护绿春县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重点开展茶叶、红米、石斛、八角、草果、胡椒、野生香菌等特色农产品溯源。做好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县乡级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上粘贴溯源追踪二维码,为农产品做好“身份”标识,做到一品一码,做好县乡级二维码数据库与州级系统对接,以便全州统筹管理、数据共享。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去向可查询,在县乡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为电商销售农特产品提供检验检疫和质量检测服务,提高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

(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以县人社、工信、教体、扶贫、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为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实施电商育才工程。按机关人员、企业合作社、普通村民、电商创业人士等不同培训对象,依据电子商务普及培训教育、企业电商指导、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创业孵化培训等不同层次、不同深度开展培训,根据办班培训、创业指导培训、技能提升培训、高级管理进阶培训、讲座培训/电商创业沙龙、企业实战培训、电商企业游学等不同形式组织培训,达到全县总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整体培训满意度高于90%,建设县域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形成良好培训机制;支持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协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创新培训方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村青年、建档立卡、贫困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残疾青年、农村党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普及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培训为抓手,建设绿春县电商人才库,以产业为依托,建设绿春县产品库,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创业者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电商示范企业和电商创业带头人,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

(五)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

依托现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我县农特产馆,开设扶贫专区,搭建电商扶贫网销平台通道,支持和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和消费者采用预售、众筹、订单农业等方式购买农产品,保障贫困户的产品价格。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贫困户”的模式,以土地流转和劳务输出的形式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等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就业创业。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合的电商产业,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主动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各具特色的扶贫模式,精准对接参与消费扶贫的各类消费主体的需求信息,推动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超市。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责任部门: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

五、承办企业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整包或分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整包鼓励以联合体投标方式进行。

(二)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年5月-2019年11月)。对全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州商务局审核。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7月)。坚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督促其启动项目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县级主导实施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认真总结示范工作经验,开展自查自纠和绩效自评工作,抽调绿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县级考核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初验合格后,接受州级专家对绿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预评价。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模式,接受省级组织的绩效评价。

(四)整改提 升阶段(2020年12月后)。根据县级绩效评价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总结,形成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工作,营造电商发展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为项目推进的直接责任主体,县工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为项目的牵头责任主体,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为项目的分工责任主体,牵头承办企业为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

(三)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制定我县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州商务局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实施方案,修改情况及时报州商务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县乡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工信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六)做好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县政府、承办企业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绿春县工作进展相关信息于每月25日前报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典型人物,梳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故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验、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电商扶贫亮点及成效,生动反映我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附件:绿春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总体思路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 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建设中心建设

1个

指标2: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1个

指标3:县级电子商务大数据可视化子系统指标

1个

指标4: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

5户以上

指标5: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

20户以上

指标6:电商培训人数

3000人次以上

质量指标

指标1: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50%(44个)

指标2: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指标2: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指标3:打造“印象绿春”“生态绿春”等1-2个县级公共区域

1-2个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

指标2: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指标1: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10次以内

指标2:培训对象满意度

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