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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71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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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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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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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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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州级检查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爱卫办关于《红河州红河、绿春、金平、河口县等四个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请示的批复》(云爱卫办函﹝2017﹞14号)、《红河州爱卫会关于印发〈2018年红河州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红爱卫发〔2018〕5号)和《红河州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检查指导的通知要求,2018年8月16日至18日,州爱卫会组织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国卫”)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专家组在肯定我县“创国卫”工作成果的同时,重点指出了我县“创国卫”工作在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9大项中存在的55项问题和41项工作建议。为切实将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2010版)》,结合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国卫”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创国卫”工作与卫生防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相结合,与打造中国哈尼城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相结合,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和技术评估准备工作,确保“创国卫”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推新时代美丽绿春建设。
二、整改内容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1.完善国家卫生县城申报材料,着力准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8项必备条件佐证材料,制作反映“创国卫”成效或过程的画册,完善“创国卫”工作专题片制作,将哈尼文化底蕴元素融入贯穿。
(1)8项佐证材料收集整改措施
①收集上一级住建部门出据的“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②收集上一级环保部门出据的“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高波初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③收集上一级住建部门出据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④收集“鼠、蟑、蚊、蝇至少有两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其余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3倍”佐证材料。即:及时开展病媒生物“鼠、蟑、蚊、蝇”创建工作,其中两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别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3倍。确保达标并获得云南省爱卫会的命名。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前。
⑤收集“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的佐证材料。
A.收集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出据的“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B.收集上一级环保部门出据的“近3年内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高波初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C.收集上一级安监部门出据的“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领导:白卫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⑥收集上一级卫计部门出据的“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佐证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上报至县创国卫办统一归档。即2017、2018年佐证材料于2019年1月30日前收集上报;2019年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9年1月30日前。
⑦收集“县政府所在镇辖村(涉农社区)30%建成省级卫生村”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大兴镇、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沙奔、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9年3月收集齐全佐证材料。
⑧收集“省级卫生县城命名满两年以上”佐证材料。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佐证材料归档。
(2)画册及专题片制作。
整改措施:一是县“创国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要认真收集涉及“创国卫”任务指标要求的相关照片、影像资料,积极上报至县“创国卫”,在省和国家检查考核组到来之前制作出“创国卫”画册;二是由县“创国卫”办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局、县环保局、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县人居办等单位配合,县文广局做好“创国卫”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在省和国家检查考核组到来之前制作至少20分钟以上的专题片。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牵头,县创国卫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责任领导:县创国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
①2018年11月15日前,大兴镇、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农科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上报2017年涉及“创国卫”任务指标内容亮点、特点照片各5张(电子版)。并做好之后创国卫工作过程性图片资料的收集。
②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形成的影像资料,于2018年11月15日前收集齐全。并做好之后创国卫工作过程性图片资料的收集。
2.在检查过程中,大兴镇作为县城区主要“创国卫”主力军,创建工作没有全方位进入状态,很多工作需要补充完善。社区一级的创建工作人员,不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
整改措施:一是县“创国卫”办要加强对大兴镇创卫工作的指导。二是大兴镇及时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一次全镇“创国卫”工作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组织各村(居)民认真对照标准,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促各村(社区)完善爱国卫生、“创国卫”、创文明县城工作机制。三是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创国卫”为主题的文艺宣传、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国卫”氛围。四是积极动员,加强引导,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大兴镇
责任领导:白沙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机关、单位、社区资料收集存在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不光是成员单位的事,必须形成全社会参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文广局等部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切实开展以“创国卫”、创文明县城为主题的文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创国卫”9个专业组牵头单位要协调好该专业组各职能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2017年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同时督促其做好2018年创国卫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工作。三是县城区范围内各单位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2018年度“创国卫”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城区各机关、各单位、各社区
责任领导:各机关、各单位、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4. 政府网站未创建“创国卫”专栏,未设立曝光台和投诉举报电话。
整改措施:在政府网站设置“创国卫”专栏,并设立曝光台,向社会公众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和投诉。
责任单位:县双创办、县网管中心
责任领导:白正才、陶永生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二)健康教育
5.未成立健康教育所。
6.未制定绿春县“十三·五”健康教育规划。
7.健康教育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网络未建立。
整改措施:及时成立绿春县健康教育所,配齐人员、经费等,正常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工作。制定绿春县“十三·五”健康教育规划。健全健康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制定标准,规范设置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栏。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8.医疗机构健康宣传栏不规范,未署名、按要求标注时间和期数。各部门、广场、汽车站、主要街道和双拥广场、街心花园、风情园未设健康教育宣传栏。
整改措施:及时在各大广场和主街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国卫永久性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9.县城区公共场所未全面禁烟。
整改措施:制定实施《绿春县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管理规定》,督促县城区各公共场所落实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爱卫与干部保健科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初见成效。
10.医疗机构未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对达标单位未命名。同时,均未设立吸烟区。
整改措施:组织各医疗机构切实开展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对达标单位进行命名。并加大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初见成效。
11.各部门未按要求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未明确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
整改措施:督促各部门按照要求成立健康教育管理组织,明确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初见成效。
12.对2017年州级专家组指出的问题许多部门和个别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特别突出的是红交集团绿春客运站,去年督导提出的问题至今一个问题未整改。
整改措施:由县交通局牵头,督促红交公司、绿交公司、利群公司等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措施,落实车站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领导:杨琇华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三)环境卫生
13.环卫基础设施不足,有的路段未设置垃圾桶、果皮箱。
14.城区垃圾收集容器未加盖密闭。
整改措施: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及时修缮破损道路、更换建城区范围内破损垃圾箱(桶)。并按照《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和管理运输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安安物业的监督力度,对城区垃圾收集容器未加盖密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垃圾容器外体清洁,完好密闭。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15.城市部分临街建筑施工未设置施工围栏和安全网,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县住建部门要加大建成区范围内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督查,确保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采用硬质围挡,确保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调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调度不应低于1.8m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16.部分道路破损严重,凹凸不平。
整改措施: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排查道路破坏点,及时修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17.人行道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切实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签订及挂版上墙工作;县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专项整治,对占道经营者坚决取缔。特别要加大摊位乱摆、乱丢垃圾、乱排污水、消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保证门面名称或标识清晰、整洁,根据蔬菜、水果、生肉、水产、主食、熟食等各类商品特点,分区经营,规范管理,杜绝占道经营、混合经营等现象,形成常态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18.集贸市场功能分区标识不明显,活禽销售市场无隔离屠宰独立区域,污物(水) 处置和消毒不到位。市场公厕卫生较差、小广告粘贴严重。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牵头,召集城区综合农贸市场内物业管理公司及市场业主、住户等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 完善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向业主传达县政府下决心根治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讲解规范市场管理的各项标准,要求业主立即投身到“创国卫”行动中来,开展“搬家式大扫除、搓澡式搞卫生,”彻底扭转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同时,加大集贸市场给排水设施的改造或建设,合理设置新扩建的钢结构售菜台,确保市场出入口设置无障碍坡道或出入口标识明显、消防通道无阻,销售分区,划行归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19.综合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用松香拔毛,公厕收费。
整改措施:县综合执法办公室加大综合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用松香拔毛、公厕收费整治,坚决取缔松香拔毛,杜绝公厕收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0.“创国卫”台帐资料不规范,未全面整理归档。
整改措施:县住建牵头,切实完善创国卫过程中环境卫生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整治、归档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和任务,明确各项内容的时间节点与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统一标准,专人负责,做到资料收集全、内容实、分类细、标准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7年、2018年形成的“创国卫”台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做好之后“创国卫”过程性资料台帐的收集。
(四)环境保护组
21.沿街小餐馆大部份未安装除油烟设施,特别是夜市烧烤,虽然有,但卫生保洁较差。
整改措施:
(1)由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沿街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高波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
(2)加大沿街食品服务行业环境卫生监督力度,加强督查,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经营,量化分级达标。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2.医疗废弃物存放点过于简单,里面卫生保洁不理想。
整改措施:由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大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规范设置医废存放点,确保达标。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3.城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未能全覆盖。 整改措施:由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大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医废处置达标。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4.所检查的水源地、污水处理厂沿途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不明显,特别是自来水公司内堆放杂物较多。
整改措施:
(1)由水务局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地及沿途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管,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月巡查记录。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卢习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由县住建局督促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做好辖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5日前。
25.资料收集存在不完整、分类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创国卫”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整治、归档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和任务,明确各项内容的时间节点与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统一标准,专人负责,做到资料收集全、内容实、分类细、标准高。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高波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7年、2018年形成的“创国卫”台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做好之后创国卫过程性资料台帐的收集。
(五)病媒生物防制
26.城区蝇密度教高,尤其是垃圾站和小餐馆问题特别突出。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行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加强监管,督促各经营户切实完善 “三防”措施,确保达标。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7.无灭鼠毒饵站,春秋两季灭鼠未落实。 整改措施: (1)由县爱卫办牵头,探索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完成2018年“四害”创建达标工作任务。
(2)由县爱卫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设置规范的灭鼠毒饵站,大力宣传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春秋两季灭鼠工作。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8.重点场所及一般场所大部分无三防设施,餐饮店和蛋糕店等操作间可见蝇、鼠和蟑螂痕迹。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行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加强监管,督促各经营户切实完善 “三防”措施,确保达标。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9.蚊蝇孳生地治理不够彻底。
(1)在公共绿地、道路仍然存在散在垃圾、狗粪。
整改措施:
①由大兴镇牵头,组织县城周边村寨(社区)开展大规模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清除乱堆放的杂物,消除“四害”孳生地。
责任单位:大兴镇
责任领导:白沙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②由县住建局督促环卫站,加大日常保洁工作力度,确保公共绿地无垃圾,道路干净整洁。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部分垃圾箱破损,达不到密闭要求,蝇密度高。有盖垃圾箱,未按要求使用,盖子未盖,全部呈敞开式。
措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督促环卫站,加大日常保洁工作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垃圾箱体干净整洁,并密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汽车修理厂、居民区、城郊结合部等存在蚊虫孳生地,闲置的桶、盆、废旧轮胎等积水容器较多。
措改措施:由县综合执法办公室开展主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现象。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4)餐馆中蝇密度较高,尤其小餐饮店问题突出。生熟不分,易导致传染病及寄生虫病感染,甚至爆发流行。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品行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加强监管,督促各经营户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食品用具、洗涤、消毒等达标。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0.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开展不全面,仅开展鼠密度和蚊密度监测,蝇密度和蟑螂密度监测未开展。
整改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病媒生物防治监测技术队伍,采取“请进来”或“送出去”的方式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完成除“四害”监测任务。一是完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全面系统的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掌握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和生长规律,保证监测结果可靠,能基本反应本地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二是确保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和总结,定期发布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和预警预报。三是建立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制定《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绿春县除四害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1.公共厕所保洁措施未落实,地面污渍明显,气味大,有蝇。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督促环卫站,加大公厕日常保洁工作力度,落实公厕保洁制,确保公厕基本无味、无臭、无蝇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李建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2.部分餐饮店不按照要求排污,街道污水横流和积水,气味刺鼻,蝇密度高。自建房房屋排水直接排入街道,无导流渠槽。
整改措施: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沿街餐饮店或居民户严格按照要求排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高波初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
33.痕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欠缺资料较多。
整改措施:加强创国卫过程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整治、归档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和任务,明确各项内容的时间节点与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统一标准,专人负责,做到资料收集全、内容实、分类细、标准高。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形成的2017年、2018年“创国卫”台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做好之后创国卫过程性资料台帐的收集。
(六)食品安全、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34.食品安全问题清单: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资料内容不全,未做到分类收集整理归档,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注重日常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各类资料台帐分类、存档规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食品经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上墙;二是未开展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查验,无相关台帐记录;三是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食品贮存乱堆乱放,未做到分类分架存放;四是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摸排工作,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经营资格合法,切实落实各类管理制度,并上墙;严厉查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不全、环境卫生差、食品贮存不规范、证照不全或过期等不良现象,对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的经营户予以责令整改。二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从业者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三是按照《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食品摊贩备案卡》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食品生产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生产加工条件落后,生产加工场所流程布局不符合卫生要求,操作过程不规范;三是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未索证和查验,无相关记录台帐。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方位排查,切实掌握食品小作坊情况。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登记证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二是深入细致指导食品小作坊业主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等各项台账的记录工作,并统一制作好记录表分发到各业主,每月开展一次巡查记录工作。三是帮助提升食品小作坊业主生产条件,规范操作过程,卫生符合要求。四是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综合整治力度,全方位开展地毯式检查,认真指导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间距取缔,杜绝无证经营现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4)餐饮服务行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率偏低,无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关制度未公示上墙;二是内外环境卫生较差,存在暴露垃圾和污水,物品存放不整齐,垃圾存储容器未加盖,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比较简陋或不完善;三是加工制售过程存在许多卫生隐患,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餐饮具洗消程序不规范,有的餐饮具不消毒就提供给顾客使用;普遍缺乏餐具保洁设备;食品存放存在安全隐患,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未做到分类存放;有的未离地离墙堆放;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存在生熟不分,工具、容器无明显标识标志;四是食品原料采购未进行索证索票管理,有关台帐记录不齐全;五是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行为习惯较差,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操作。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工作,确保学校食堂、机关食堂量化分级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90%以上,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二是制作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三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四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五是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六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作统一的索证索票记录表并下发到各餐饮服务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记录巡查工作。七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对危害程度轻微的一般性问题,以监督整改为主,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八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整治工作,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做好防鼠、防蝇等设施的完善,确保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储存、加工符合卫生要求。九是定期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毕云锋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5.公共场所问题清单
(1)主要卫生管理制度未公示上墙;(2)各种卫生基础设施(公共用品洗消设施、保洁设备、垃圾贮存设备、防蝇防尘设施等)建设滞后,数量不足,满足不了实际需要;(3)场所内禁烟标识设置不够,控烟工作流于形式;(4)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5)部分公共卫生内外环境卫生较差。
整改措施:
(1)由卫生监督执法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模式联系广告公司统一制作卫生管理制度公示牌并上墙。
(2)一是按照量化分级,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对量化分级地登记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督促经营单位切实整改落实。二是统一设计公共场所保洁设备设施标准(一洗二漂三消毒四保洁)和美容美发店“特殊客人专用标识”,并联系广告公司统一制作配发到各美容美发店。
(3)研究制定《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检查验收标准》,并按标准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大厅设置禁烟标识不少于3块、每楼层不少于1块,并督促经营单位设置吸烟劝阻员开展劝阻工作。
(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确保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0%以上。 (5)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督促经营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改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36.集中式供水单位问题清单。
(1)企业自身检测水平和能力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发《绿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工作。二是完成潘家东山水库、牛波水库水源林保护区划定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433,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以立水泥柱、拉铁丝网为地理界标,防止人类活动造成对水源地的影响,对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现有土地利用进行清洁整理,对水库、坝塘等水源地加强径流区泥沙和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三是完善水源地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的日常巡护,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质安全。为保障全县供水安全,治理区域污染,修复区域环境,健全水源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是切实建立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体系;设立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应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领导:卢习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2)对有关涉水产品、消毒设备的索证资料不完整。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县自来水供水公司的监管,督促其落实涉水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1月15日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
37.其它方面问题清单:现有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十分薄弱,人员严重匮乏,无法满足“创国卫”工作的实际需要,导致各项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整改措施:配强卫监综合执法队伍,调整充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七)传染病防治
38.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人民医院预检分诊点未有专用的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容器、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从预检分诊到肠道门诊及发热门诊的指引标识不够完善,预检分诊登记不全,肠道门诊专门卫生间门锁打不开。 39.医疗机构的医源性废弃物管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大部分医院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理周期存在超过48小时的现象,和红河德远公司协议在收集时限上没有作硬性要求;制度上墙不规范,医源性废弃物存放点不能满足防鼠、防蟑螂的要求。 40.部分医疗机构医源性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的管理人员体检的项目需要增加必要的传染性疾病。如:大部分医院都不能提供提医废处理人员和污水处理人员体检报告和培训合格证,一旦出现因接触废弃物可能引起的感染,则无法进行职业暴露的界定。 41.大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记、出入院登记缺漏项多,登记不完整,如:发病日期、联系电话、入院诊断、身份证号等,职业分类、地址不详,不利于病例追踪。 整改措施: 1.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配齐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二是督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分别设立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并设立单独的卫生间。
2.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红河德元公司尽可能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处理回收周期要求,确保48小时内回收医疗废物;二是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督促医疗机构提升改造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
3.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工作的监督落实,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规定。二是加强推进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污水规范化处理。
4.加强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门诊日记、出入院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八)社区卫生
42.宣传氛围不足,居民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知晓率。
43.未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44.公务员小区、牛洪社区、防空办楼梯口堆放杂物,公务员小区内盖板破损严重。
45.西城社区公厕冲水不及时,气味较重。
46.居民区和单位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非法小广告多(覆盖未同色)、卫生死角多、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存在。
整改措施:
1.一是组织各村落实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二是在各村(居)民小组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创国卫”工作相关内容。三是利用村村响广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对辖区内居民的“创国卫”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创国卫”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在各社区球场或广场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两月更新一期,确保更换内容痕迹资料归档齐全。
2.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示范户活动,让社区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3.及时督促牛洪等各社区,开展办公路楼梯口堆放杂物、禽畜乱放养等整治,定时督查,营造良好的社区办公环境。
4.加强县城区6个社区公厕保洁力度,确保公厕冲水及时,环境干净整洁。
5.加强各社区背街背巷非法小广告、乱推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组织县城周边各社区及村(居)小组干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问题,从而改善居民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大兴镇
责任领导:白沙奔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47.西城社区卫生室乡医家属开展诊疗活动,如:开处方,给病人开展中医诊疗,牛洪社区卫生室存在重复使注射器。
整改措施:切实对各社区卫生室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加大对操作不规范社区卫生室的处罚力度,责令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九)乡镇辖村卫生
48.“创国卫”宣传氛围还有待于提升,村内“创国卫”宣传太少。
49.公厕卫生管理有待加强。在检查中,有两座公厕已经几天没有保洁。
50.村内个别地方卫生保洁不到位、乱堆乱放、滴水巷有垃圾,私人建筑工地存在乱堆乱放现象。
51.村内小餐饮店和小卖部管理有待于加强。在检查中有2家餐饮店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有1家小卖部未办理任何证照,有些店卫生较差及健康证过期,“三防”设施差。
52.个别村未全面开展灭鼠活动。有些部位鼠迹较明显。
53.个别村民家庭及个人卫生意识重视不够。
54.台账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
1. 依托脱贫攻坚驻村队员和“创国卫”宣传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大兴镇及级组织各村(社区)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动员或推进会;二是在各村组群众会议、干部会议中,研究并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三是通过村村响广播、发放宣传册、展板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社“创国卫”活动,创造良好的“创国卫”氛围,提高群众“创国卫”的参与率、知晓率。
2. 针对镇域各村公厕卫生管理不到位问题,督促各村社建立健全卫生保洁机制。
3. 动员镇、村干部和群众力量,进行定期、定时督查的形式,专项整治村、社内环境卫生,清除村内滴水巷垃圾,私人建筑工地垃圾等乱堆乱放现象。
4. 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镇辖区内各食品经营店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同时督促完善“三防”设施。
5. 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6. 一是依托脱贫攻坚驻村队员驻村、入村入户契机,宣传“创国卫”工作内容。二是通过群众会议、村组干部会议、村村响广播、发放宣传册、展板等形式,对群众宣讲“讲究卫生、健康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个人及家庭卫生意识。
7. 建立健会村级创国卫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切实完成创国卫过程性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责任单位:大兴镇
责任领导:白沙奔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55.村医对医废处置不规范,村卫室设置不合理,特别是牛洪社区村卫室(分室)未按“五室”分设,医废临时存放点不合理。
整治措施:县卫生局对县城区各村卫生室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整改,对设置、操作不规范村卫生室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领导:白正才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创国卫”工作大局。
(二)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县创建办要积极协调各部门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力推动“创国卫”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同时,相关乡镇和部门在整改期间也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积极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
(三)紧扣标准,狠抓落实。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和州爱卫会反馈意见,对照检查,扎实整改,进一步在“细”字上作文章,在“实”字上出实招,在“严”字上强措施,在“高”字上见成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县“创国卫”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严明奖惩。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建办要紧紧围绕州爱卫会反馈问题重点查,举一反三盯住薄弱环节集中查,瞄准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跟踪查,确保存在的问题能迅速得到整改;对因整改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曝光。凡因整改不到位,影响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成果的要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实行月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创国卫”办,联系人:张绍梅,电话:4332190,邮箱:lcxcwz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