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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71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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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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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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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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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关于成立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单位,驻军驻警:
为确保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并实现预期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李国民 县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李 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总 指 挥:钟红荘 县委副书记
李捌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玉才 县政协主席
陈沙成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白迷诺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梁 勇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陆批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半坡乡党委书记
赵太毅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赵大昌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朱伟才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 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施德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朱繁荣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兴镇党委书记
李批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勇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黄艳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福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波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邓国东 县委办副主任
杨 升 县政府办主任
李 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人
任志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 宏 县委编办主任
黑胡门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春梅 共青团绿春县委书记
陆秀芬 县妇联主席
白正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毕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波初 县环保局局长
李斗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嘎酿 县财政局局长
李金顺 县发改局局长
李酿然 县民政局局长
卢光荣 县扶贫办主任
杨贵明 县教育局局长
陈沙龙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白用明 县林业局局长
白 卫 县安监局局长
卢荣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永志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 贵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 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卢习恩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绍辉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邵发光 牛孔镇党委书记
李成昆 平河镇党委书记
马志祥 大黑山镇党委书记
杨继福 大水沟乡党委书记
白诚三 骑马坝乡党委书记
李正华 三猛乡党委书记
白晓志 戈奎乡党委书记
罗 俊 半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指挥部组建创卫办,下设9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督查组、健康教育宣传组、市容环境卫生组、环境保护组、交通秩序管理组、病媒生物防制及传染病防治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卫生场所卫生整治组、单位及社区卫生整治组、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卫生综合整治组。
一、创卫办成员及职责
主 任:李 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黄艳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白正才 县卫计局局长、县爱卫办主任
创卫办设在县爱卫办,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宣传科和创卫科,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工作人员抽调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其工资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主要职责:一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卫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分解落实创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三是协调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和领导批转的有关创卫工作事宜,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等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四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创卫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督查组
组 长:钟红荘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艳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由组长、副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创卫工作,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一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就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随时进行跟进式督查。
(二)健康教育宣传组
组 长:李 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 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
电视局负责人
成 员:由组长从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创卫工作宣传,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二项“健康教育”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对社区、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达标情况督查。
(三)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陆批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半坡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 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由组长从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局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三项“环境卫生”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对市容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地、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项目达标情况进行督查。
(四)环境保护组
组 长:陆批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半坡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高波初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由组长从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四项“环境保护”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对环境保护工作达标情况进行督查。
(五)交通秩序管理组
组 长:杨福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绍辉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由组长从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六)病媒生物防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组
组 长:黄艳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正才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由组长从县卫计局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五项“病媒生物防制”和第七项“传染病防治”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对全县公共场所及各类集贸市场的卫生及除“四害”工作达标情况进行督查。
(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卫生场所卫生整治组
组 长:李批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毕云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由组长从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六项“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各项指标任务,每月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畜禽屠宰及“五小”行业卫生达标情况进行督查。
(八)单位及社区卫生整治组
组 长:朱伟才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批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由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八项“社区卫生”各项指标任务,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社区、单位、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辖机关、单位、团体、学校、部队、企业、居民小区等要认真按照净化、硬化、美化环境卫生的要求,制定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居委会做好单位、院落、住宅小区和责任区的卫生管理达标工作。
(九)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卫生综合整治组
组 长:赵太毅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李波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各乡镇党委书记
成 员:由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完成《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第八项“社区卫生”、第九项“乡镇辖村”各项指标任务,制定卫生长效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活动,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乡镇辖村寨、社区、单位、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净化、硬化、美化环境卫生的要求,积极做好单位、院落、住宅小区、村寨和责任区的卫生管理达标工作。
以上人员若有工作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递补,不再行文。
中共绿春县委办公室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