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巩固国家卫生县城
  • 索引号
    20240913-142652-47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

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国卫”)成果,深入推进“创国卫”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创国卫”标准要求,巩固提升创卫成果,落实城市管理常态化,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负责处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单位及网格创卫工作和爱国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落实工作责任。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把开展爱国卫生、“创国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工作方针,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及“创国卫”活动。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大兴镇党委、政府牵头,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3.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设立“0873-4332190”等投诉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有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跟踪落实。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对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责任单位:县创卫办牵头,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4.建立完善档案。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创国卫”工作档案建立,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可靠、规范完整。县爱卫办要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建档工作。

责任单位:县创卫办牵头,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

(二)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等县级各类媒体均要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开辟专刊、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提高市民整体素质,营造全县“创国卫”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市民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健康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建立健康教育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健全本级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有本辖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及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名册,能够有计划的组织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快培养社会化、社区化、专业化的健康教育队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社区要有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计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3月,并长期坚持。

2.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卫生保健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县卫计局及各乡镇、社区、卫生院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大力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加大控烟力度,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医疗卫计单位要实施全面禁烟活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区域必须有明显的控烟标志。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四)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干净整洁,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排水管网设施完好、排水畅通,无污水溢出路面;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建成区要坚持环卫基础设施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与管护。按照要求合理布局城区内的环卫设施,完善垃圾中转站管理制度,使用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提高城市机械化清扫率;强化污水处理厂与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加强城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公共设施日常检查、监督和维护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严厉打击破坏、侵占环卫设施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健全完善环卫管理保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扫、清运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4.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力度。构建统一领导、责任区分头负责、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管理机制。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乱贴乱画和非法小广告等“牛皮癣”现象;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5.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的原则,对农贸市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归区、亮证亮照经营,工作人员随场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制定和落实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确保市场内外卫生设施齐全,干净整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6.大力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城区内道路两侧树木的补植、养护及公共场所的绿地管理,完善城市绿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阳台绿化、门前绿化活动,组织实施园林化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五)建立城市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做好相关记录、图片收集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实施,按规定合理设置监测点位,确保数据真实,资料齐全。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加强自来水、空气质量、噪声综合整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无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网箱养殖、游泳、垂钓等污染水体活动,设置警示宣传标志。按要求监测辖区内空气质量,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的70%以上。综合治理居民区噪声污染源,依法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加强工业污染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强城区烟尘排放日常的监督管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达100%;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六)建立公共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1.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按照“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集中整治力度。以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为重点,相关单位牵头,专人负责,分片包干,确保公共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齐备,工作人员操作符合相关卫生规范要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合机制,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重点环节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三落实。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加强传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相关资料齐全。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县城区各医院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4.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坚持“以防为主、防制结合”原则,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技术培训,广泛宣传病媒生物的危害和防制方法,切实提高病媒生物防制能力。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七)建立建筑工地管理长效机制

1.加强开工条件审查。各建设部门、建设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管理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层层分解和下达责任目标,切实抓出成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督促现场文明施工。按照“减少环境污染、施工文明安全、现场工完场清”的原则,通过强化文明施工管理,使我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升。要求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砌筑工地围墙,硬化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修建标准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备冲洗设备。实行封闭式工程车运输,禁止车辆带泥出场、抛洒滴漏,禁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乱倾乱倒。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坚持定期巡查。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的检查频率,推动我县文明施工总体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八)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1.加强动态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城区主要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管控,严厉打击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随意拐弯掉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货车洒漏、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告和引导,确保车辆、行人通行有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加大机动车违法停放整治力度,加强“僵尸车”清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停车秩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九)继续完善各网格单位长效管理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网格化管理使“创国卫”工作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一如既往、高度重视,细化分工、层层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创国卫”工作。

责任单位:县创卫办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各网格单位要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卫成果,使卫生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的轨道。要切实落实好“门前四包”,制定网格内卫生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管理到位。每周五上午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并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县创卫办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十)建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增设必需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合理布局,使居民区、“城中村”的环卫设施能基本满足居民生活的需要。

责任单位:大兴镇党委、政府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2.加大卫生保洁力度。要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专人保洁,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裸露泥土,无散养牲畜、家禽,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等现象,有效缩小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与城区的环境卫生差距。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大兴镇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卫生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卫生曝光栏等,全面普及卫生知识,加大良好卫生行为引导力度,使居住人员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环境卫生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县创卫办,大兴镇党委、政府牵头,县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间:2019年6月,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创国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节点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创国卫”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各卫生责任片区、重点地段卫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并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打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攻坚战。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新闻媒体要发挥好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城市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