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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64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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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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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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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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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关于全面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加强绿春县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当前进入雨季,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快速孳生,传染性疾病传播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民动员
广大市民应该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清洁居住环境、搞好个人卫生,清积水、理杂物、填洼地、疏沟渠,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维护好我们家园卫生环境的同时也维护好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配合单位、社区、医疗机构,如出现发热症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治疗。
二、大力整治、强化预防
必须坚持以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科学使用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做好消除孳生地和传播媒介工作。
(一)清除容器积水。户外一切可产生积水的容器必须全部清理搬走,包括花盆底座、轮胎;大型摆件(如餐桌、移动烧烤摊、装饰品)如确需放置户外,须确保不能出现积水;假山、池塘、盆景等无法及时清洗和放干的水体,要养鱼或定期投放药品,确保不孳生蚊虫;室内水生植物、腌菜罐等必须3天更换一次水,水生植物换水时要对植物根部进行仔细清洗。
(二)疏通阳台、屋顶排水口,清除积水防止蚊虫孳生。
(三)加强下水道管理。对各种排水沟、下水道(含高层建筑地下室积水坑)和化粪池,要采取疏通沟渠,改明沟(渠)为暗沟(渠),下水道或化粪池严密加盖等措施。 (四)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特别是地下室积水杂物多,容易成为病媒生物孳生地,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 三、落实责任、依法处置
即日起,绿春县城范围内将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单位、小区、城中村摆放在户外的各类容器进行抽查,对发现的病媒生物孳生容器无人管理、不在限期内清理整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由社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清理和销毁处置;对城区范围内养殖鸡、鸭畜禽等孳生传播媒介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内不配合、不整改,不履行“四方”责任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一律停业整改,整改验收完毕后方可营业。
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过程中,对于威胁工作人员、抗拒不听劝阻、阻碍整治、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绿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