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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42433-251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和奖补工作的公告

按照“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大力实施转移就业帮扶和就地就近就业行动措施,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现将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和奖补政策公告如下:

一、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绿春县域内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办理了工商登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不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含5人)以上就业满1个月以上,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绿春县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1690元/人.月)。

二、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政策:在县域内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通过自愿申报,经县人社局、县农科局联合审核合格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本县户籍脱贫劳动力就业,按照其发给脱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持相关证件到县人社局就业中心申报。

三、奖补申报程序:新认定和脱贫攻坚期间己认定的目前正常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提交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就业中心申报补贴。

四、相关要求: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本乡镇辖区内企业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增加务工收入,守住返贫底线。

联系人:龙杰强 18788433580

附件:1.就业帮扶车间申报需提供材料

2.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申请审批表

3.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信息表

4.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人员名单

5.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6.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资金申报人员名单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就业帮扶车间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申请审批表

二、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信息表

三、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名册

四、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五、绿春县2024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资金申报人员名册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企业对公账号

八、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十、劳动用工合同(或用工协议书)

十一、脱贫户证明(盖农业农村局公章)

十二、工资收入证明(必须提供银行支付流水单)



附件【P0202408023531922703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