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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242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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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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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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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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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主题事项服务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主题事项服务指南
2022-12-8发布 2023-01-01实施
绿春县政务服务中心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主题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主题事项的使用单位为自然人。
二、受理机构
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决定机构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理条件
(一)准予办理参保登记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绿春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不予办理参保登记的情形
未年满16周岁、在校学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非绿春县户籍人员。
五、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材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 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居民户口簿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存档 |
2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存档 |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收到申报材料的3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收到申报材料的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绿春县政务服务二楼社保大厅。 (二)电话咨询
0873—4303137 十、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绿春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服务台
(二)电话监督投诉
绿春县政务服务中心总咨询服务台电话:0873-4322022
十一、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绿春县政务服务中心(削峰填谷内)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