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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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j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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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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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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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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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2024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调,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县各部门共同努力,促进了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73万元,支出总计198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69万元、支出541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万元,支出1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340万元、支出104791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294.88万元。二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3个部门少记资产11777.33万元,1个部门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21万元,1个部门多付工程款1.15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两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2021年至2024年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低,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二是预算执行方面。资金拨付不及时,会计管理、核算不规范。三是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两项津贴管理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执行两项津贴政策不规范;库存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2.6万元。四是项目绩效管理。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个部门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6.65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开展绿春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发现:一是政策落实及制度建设方面。未按建立要求相关管理制度8项。二是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土地违法图斑问题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10.52亩;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86亩。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未按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交换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及时全面征收,导致税款未及时征缴入库。各乡镇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85.19万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2.47万元。四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耕地保护监管方面。新增水田规模14.4269公顷未及时申报入库。竣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五是预算执行方面。违规使用、超标准使用、重复列支资金2.44万元。六是矿业资源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方面。未按规定注销过期矿业权证。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七是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内容施工。
四、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县审计局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3件(移送纪委监委12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1件),涉及金额2941.45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激活财政资金效能。要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为目标,严格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项目资金实行“挂图作战”式拨付,确保资金随项目进度及时到位。要紧扣县域发展战略加强预算编制,依法测算本级可用财力,切实解决好资金分配与项目需求的矛盾。各部门(单位)需建立预算收支台账,接受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提高保护利用效益。要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意识,健全完善保护机制,规范审批、建设、运营、保护等程序,明确“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督查与问责机制,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源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源开发利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防止资源浪费和破坏,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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