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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cxsj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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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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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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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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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情况。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疫情过后增收乏力的不利影响,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促进了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77970万元,支出总计2731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760万元,支出281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666万元,支出76037万元。
发现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支付进度不足50%;二是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三是资金未及时拨付到有关部门;四是县住建局以竞争性磋商名义党组决策确定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标准以工程量乘单价计价方式确定磋商报价并据此签订合同,变更工程结算方式致使多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16.27万元,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规范。
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绿春县教育“两免一补”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一是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09万元;二是坐支非税收入1.56万元;三是违规支付课后服务费1.93万元;四是少记固定资产80.79万元。
(二)绿春县2021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和骑马坝乡2021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一是工程结算未审核,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风险;二是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作用发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一是审批贷款用途审核不严,导致贷款资金未按贷款用途使用267.3万元;二是扶贫小额贷款资金逾期188.69万元。
(四)绿春县应急物资储备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一是未按约定缴纳履约担保86.55万元;二是农民工工资未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核算;三是项目进度缓慢,已竣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决算。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半坡乡人民政府原乡长简红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责任保护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一是2020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未整改;二是未批先建,没有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林地上建盖房屋;三是集镇污水处理厂未发挥效益,处于停运状态;四是生活垃圾热解站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达标,部分工艺处理系统未使用;五是集镇街道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未引入排污管道直接排入水沟顺水冲走。
四、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平河镇等3个边境乡镇48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一是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内容重复招标,自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二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9.8万元;三是未按规定比例预付工程款,无进度报表、工程量计量结果等附件材料支付项目进度款;四是未按建设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超付工程进度款;五是未按规定扣减工程质量保证金36.89万元;六是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监理单位;七是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县审计局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8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4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4件。相关部门已全部受理。
六、审计建议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支付进度,确保项目执行的时效性,切实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沉淀。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资金重点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和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各县直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真实、全面反映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二)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规避资金损失风险。县财政局应当对财政往来款项进行详细摸底,制定清理方案,综合运用合法合规方式逐步消化财政往来款,切实做到能还尽还,避免资金损失。严肃财经纪律,督促预算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资金支出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原始凭证充分方可报销支出,不得无依据、无审批支出。
(三)严格权力运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分析,着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围绕重大资金使用,聚焦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事业,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前期谋划和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项目报批、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管等规章制度,保障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稳增长动能。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的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部门单位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治理效能。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审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决有力抓实问题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