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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85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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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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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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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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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绿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在于2023年1月10日至3月21日,对绿春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对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进行了延伸审计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绿春县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为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2019年9月,绿春县人民政府与云南领弈职业教育集团签订20年的联合办学协议,实施校企合作。学校目前共有全日制中职班、非全日制中职班学生共759人。现有在岗教职工26人(含在编且在岗22人、借调教师4人),领弈职业教育集团教职工17人(教师12人,后勤5人),共同从事教学、招生、就业、宿舍、后勤、安全等日常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初结转结余13.74万元,本年收入1 918.24万元,本年支出1 931.98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绿春县教体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所属职业学校开展办学教学。绿春县财政局基本按下达资金文件分配和拨付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配套规定的份额,基本按预算拨付本级资金。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通过学培结合,培养了大批具有一技之长的初中级技能人才,不断提升贫困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为绿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固定资产管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报销差旅费496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 000元;
3.债务不实425 000元;
4.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 562 630.14元;
5.未及时拨付职业教育专项资金542 1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绿春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依法整改。提出审计建议:
一是财政部门要强化教育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监督,统筹安排教育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完善教育专项资金内控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三是不断规范教育专项资金账目核算,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记录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绿春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