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审计结果公示
  • 索引号
    20240913-141852-80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审计局关于对绿春县教育“两免一补”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绿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9日起,对绿春县教育“两免一补”及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审计2020年至2022年教育“两免一补”和其他教育专项资金。审计中,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和个人。

1.相关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主管局和乡镇中小学校等对教育“两免一补”和其他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2.“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相关年度教育“两免一补”和其他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其他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3年5月29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8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长:白明斗

审计小组:第一组主审 白明斗

第二组主审 李沙简

第三组主审 李 宁(廉政监督员)

成 员:卢伟波、潘光达、张副官、马奇宝、杨丽娜、普珍农、耿志文、高 琪、陈普忠

联系人及电话:白明斗(137****1128)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绿春县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4221367

绿春县审计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