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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工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lcxmzj/2025-0002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2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2023年上级补助绿春县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748.2万元(中央投入101万元、省级投入309万元、州级投入338.2万元),专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

绿春县民政局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公益金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其他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度绿春县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101万元使用情况

(一)殡仪馆改造提升117万元,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倡导发展生态葬,革除丧葬陋习,进一步减少丧葬用地和资源浪费,减轻丧葬造成的环境污染,更换污染超标,设备老化、不符合国农环保设施设备,建立科学、规范、文明、环保的丧葬管理新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万元

资助孤儿助学补助资金1万元,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二、省级资金309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180万元,用于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的目标任务,补助新建、提质改造一批养老服务设施。

(二)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129万元

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万,为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火化补助。

2.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全州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

3.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15万,用于平河边境乡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4.“牵手计划”项目经费5万元,用于实施好“十四五”时期“牵手计划”,继续支持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实施社区“五社联动”项目。

5.支持“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补助资金8万元,用于支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

三、州级资金309万元使用情况

1.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覆盖全州的殡葬服务设施网络。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63万元,持续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居家养老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改扩建、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提质改造和养老护理型床位改造养老服务设施。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9.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4..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万,为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推动殡葬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的火化补助。

5.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和留守儿童巡访项目15万元,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切实关爱社区困难群体,尤其是高龄、独居及生活不便的老年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绿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定向使用、严格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使用范围: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项目及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社会福利机构倾斜。所有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上报计划和下达程序,全数下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设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做好各类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预算(结算),以确保项目顺利落实,资金发挥社会效益。


                                                    绿春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