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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455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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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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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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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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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从严管控春节前后聚集性文化活动的通告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从严管控春节前后聚集性文化活动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严管控全县聚集性文化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KTV、网吧等公共文化场所要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日常消毒、通风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博物馆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
二、严管各类文化活动。春节前后原则上不审批、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文艺演出活动。县城区、乡镇、农村暂停举行文艺晚会、营销文艺演出、喜庆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文化活动。东仰风情园、老妇幼保健院、木材站、街心花园、双拥等县城区广场及各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文化广场,春节前后暂停开展广场舞等聚集性文化活动。
三、严管文化培训活动。各文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春节前后原则上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文化培训活动。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绿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