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住建工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lcxzfbgs/2026-0013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纵深推进行业乱象综合治理,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行业秩序,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业突出乱象及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充当“保护伞”等相关问题线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领域。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采取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资质投标、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行为;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阻工、强行供货、垄断建筑材料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恶意拖欠工程款、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以讨薪为名聚众闹事、恶意缠访闹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房地产与房屋交易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虚假宣传、逾期交房、一房多卖、挪用监管资金等行为;在房屋征收拆迁中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非法手段逼迫搬迁,或煽动群众阻挠正常征收建设;房地产中介恶意哄抬房价、克扣租金、欺诈交易、违规收费,“黑中介”非法牟利、威胁恐吓购房群众等线索。

(三)物业管理领域。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违规加价收费、克扣押金、恶意关停配套设施等行为;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暴力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强行霸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强行指定装修或维修服务、强行收取“敲墙费”“搬运费”等线索。

(四)村镇建设与民生保障领域。在农村危房改造、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管理中,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助资金,违规审批、优亲厚友、索要回扣;违规认定危改对象、挤占困难群众名额、截留克扣私分补偿款与惠农补贴等线索;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改造等项目实施中,诱骗胁迫群众上缴回扣好处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五)行业履职与权力寻租领域。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系统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履职不力,包庇、纵容行业黑恶势力和突出乱象;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工程验收、资金拨付、执法监管等工作,为不法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六)城市管理与执法领域。在市容秩序管理、占道经营整治、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等工作中,纠集他人强占摊位、欺行霸市、恶意阻挠正常执法、暴力抗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包庇纵容、说情打招呼,违规干预案件办理,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程序不规范、随意裁量、简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公不廉相关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如实举报绿春县住建(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对所有举报线索实行闭环管理、严格保密、依规核查处置,依法严厉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1.举报电话:0873-4221420(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049889(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举报邮箱:lcxjsj@163.com(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lczhxzzfj2024@163.com(绿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来信来访地址:绿春县迎春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族风情园加油站旁,诺玛阿美岔路口)

举报线索请详细注明事发时间、具体地点、涉事单位及人员、具体事实经过、相关证据材料,便于精准核查、快速处置。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虚假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严格落实线索保密工作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材料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严厉打击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予以查处。

5.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净化绿春县住建、城市管理行业环境,共建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