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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263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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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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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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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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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正文: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日至5月1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以下简称人防办)进行了巡察。5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人防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央和省委关于人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工作重要讲话和有关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工作重要讲话和有关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的讲话和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第五次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同步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落实,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周一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理论学习质量,提高在职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精神,把新思想精神学深悟透,形成“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跟紧中央省州县委步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人防系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党组对人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的讲话和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第五次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州重要人防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将人防工作纳入党组议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组对人防工作组织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和充实人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强烈的实干意识,立足岗位,持续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人防工作思考和分析,找到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做到不辱使命;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按照《绿春县人防专项规划》建设内容,加快绿春县人防基本指挥中心用地报批手续和项目报批工作进度,让项目能尽快实施并投入使用。立行立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学习,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8号)相关规定。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防空地下室建设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防规划意识,已与省州人防办和规划编制单位对接联系,于2020年8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绿春县人防专项规划,评审通过后,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二是强化建设项目人防审批管理,按照绿春县人防规划要求,严格依法、依规项目审批管理,并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做到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应建则建或收缴易地建设费后,统一就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中,人防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中,并在中国哈尼城中心的绿东新区规划设计了人防地下设施,将人防地下设施与中国哈尼城逐年实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易地建设费政策执行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至2019年项目审批缺少相关资料进行了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规范收集资料,查缺补漏,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确保做到档案收集完整、归档准确、整理规范;二是边申报重点人防乡镇边收取易地建设费,时间2011年至2014年,共涉及审批项目84个,其中免收3项,减半3项,校安工程2项。因迟迟没有批复重点人防乡镇,故2014年后不再收取乡镇人防易地建设费;三是组织业务审批工作人员系统地学习专业业务及法规知识,提高人防审批能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推进“行政为民”和“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加大对易地建设项目审批审核力度,形成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对巡察提出的李成坤私宅建筑面积368㎡,应收取3680元防空易地建设费,实收3680元,由于工作人员在开具收款收据时写错金额3860元,多写了180元,实际收取3680元。附财务凭证,易地建设许可申请表误写应收取13680元,已整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反馈要求,对提出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一是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发票开具错误、附件与会计核算摘要不符、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等问题按照新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所有资金支出都严格审核,无经办人、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的单据一律不于支付,坚决杜绝不真实事项列支。立行立改并需要长期坚持。
三、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挂联干部履职不够、走访贫困户深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进村入户。2020年6月16日进村入户完成贫困户数据更新比对、填写校队,确保实各方数据闭合;二是增强交流感情。与挂联户面对面交流沟通,认可孙文丽2019年共走访6次,帮扶生活日用品及糖果450元,帮助解决何山保三女儿何亿芳上小学入学问题,帮助落实罗斗普母亲马培杯享受高龄补贴政策;三是加强沟通。走访并频繁沟通,加深认识自己挂联户成员及家庭情况。立行立改,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的整改情况。2020年6月16日进村入户,与挂联户面对面交流沟通,示范打扫人居环境整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群众对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和督促农户整治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立行立改,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221420;邮政信箱: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箱),邮编662599;电子邮箱:lcxjsj@163.com。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7月28日